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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白

抱着怀里正在磕着某珍贵草药的小白兔,李问仙唉声叹气地回到了道观里。

万华看着眼前唉声叹气的李问仙,问道“你怀里那个兔子是干什么的?是今天晚上的晚餐?”

只见他话音刚落,小白兔好像就听懂了他的意思一样,猛地扑向了万华。那副架势好像要把万华当作它的晚餐一样。

但是万华怎么也是一个筑基人仙,看似轻易却以极速抓住了兔子的耳朵。气的小白兔在万华手中不停的挣扎,奈何耳朵是兔子最大的弱点,被抓住了这里,奈何它有在大的力气或者再快的速度,也无法挣脱万华的手掌心。

“嗯,看来是一个快要成精的野兔,呵呵,这兔子不但寿元少,天敌还那么多,能够快要修成精怪倒也厉害。如今它的修为大概已经和炼气五层的人类差不多了,倒也是个不错的宠物。”说罢,万华也不顾一旁惊讶的李问仙,从他那绣着太极图案的储物袋里面拿出了一个金色的绳子,套在了小白兔的脖子上面,然后又拿出一个红色的小铃铛挂在上面。只见那个原本桀傲不驯的小白兔竟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两颗水灵灵的红眼睛,好奇地大量着四周。

李问下笑着问道“诶,师傅,这真是奇了啊。刚刚这家伙还疯狂地挣扎,怎么突然安静了下来,你给它带的是什么东西啊?”

万华哼了一声说道“你小子懂个屁啊,这两样东西可都是法器,那个金色的绳子叫捆妖锁,可以抑制住筑基以下妖怪的妖气,让它失去攻击性。那个红色的铃铛叫悬魂铃,可以消弱神智,对于这样的小妖怪来说是最好用的了。你看它现在的样子,过不了几天就会灵智尽失,到时候送给你养它,它就会认为你是他的父亲。在一些门派里,灵兽都是这么收服的。”

李问仙挠了挠头“那这样子对那些妖怪来说不是很残忍么。”

万华捋了捋胡须,摇头道“弱肉强食,世间常情罢了。你一堂堂七尺男儿,常年在深山打猎,有何来这小女儿心理?”

李问仙只得点了点头,万华随手把手中的白兔扔给了李问仙“好好修炼吧。”

看着手中这个可爱的家伙,李问仙只得无奈,自己以前是一个猎人……现在也差不多把。但不知为何会对这小家伙产生善念。自己平生杀得兔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不知为何会对这小家伙产生善念。嗯,真是白净。想到这里,李问仙又用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小白兔那娇小的头颅。

“大概是修炼的关系吧,我的心境也有所变化吧,看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白,你以后就叫小白吧。哈哈,好名字,看来我真有起名的天赋。”某人自恋地笑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道观内的书房,李问仙正端着一本《道德经》高声的地朗诵。一旁的小白则是一边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主人,一边慢悠悠地啃着爪子里的红萝卜。

当再次朗诵完道德经,李问仙呼出了一口浊气,脸上的笑容越加灿烂。今日他每日都来这书房观书和读书。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本已是修仙之人的他,记忆力也非比常人。可谓是过目不忘,是他依据保持着每本书都会看很多遍,朗诵很多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看到书中的真正内涵,文字只是精神的寄托罢了。他本就只是一个平庸的猎户,自然不懂太多的知识,小时候去私塾或者在师傅这里也是读过一些。奈何那时贪玩,读了也是白读,如今全身心的侵淫其中,倒也快哉。书已然读了许多,而真正对李问仙最大的改变就是气质还有修养,一个人的个人力量再怎么强大,如果连修养和智慧都没有,那便也仅仅是庸人罢了。所以李问仙对于知识的渴求可以说是异常的大。

并且就算每天把许多心思放在读书上面,修行的方面竟然不退反进。脑袋中的思路比以前更加明确,以前有些道法不懂的地方也是一吐而散。

而如今的小白真的是彻底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脖子上的悬魂铃和捆妖锁也被万华给摘了下来。但是此时在它记忆中,李问仙就是它最亲近的人,倒也异常的温顺。

把手中的《道德经》放回了书架,李问仙从怀中掏出了一张书信递给了小白然后说道“小白,把这封书信交给我的父母,如果这件事你要是做好了,回来就给你吃人参。”

小白是一个炼气五层的妖兽,自然能听懂李问仙的话,便嗅了嗅李问仙身上的气味,精神振奋地点了点头,最近好久没有吃人参了。然后叼起来书信,化作一道白影,几下穿梭便没了踪影。

李问仙微笑着点了点头,还是加油修炼吧,等修为达到了炼气六层,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回去见父母了。便转身来到了院子,打坐炼气。

再说小白这边,只见它以极快的速度,仅仅一炷香的功夫便来到了放牛村李问仙家的门前。用脑袋顶了顶门,传出了类似于敲门的声音。片刻,一个中年妇人过来开了门,她先是左右瞧了瞧,发现没有人之后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妇人便是李问仙的母亲李氏。她之前听丈夫说自己的孩子还没死便养成了这个毛病,一旦有人敲门,她便以为自己的孩子回来了。

低头叹了一口气,才发现地上趴着一只毛皮纯白,异常可爱的小白兔。小白兔的嘴里面还叼着一封书信。李氏心中一惊“难道是仙儿的书信?”便捧起了小白回到了屋子里面,小白知道此人是主人的母亲,倒也没挣扎,任由李氏把自己抱回了屋子。

回到屋内的卧室,李氏慢慢地打开了书信,她是村里教书先生的女儿,倒也识字。看到书信上面儿子的笔迹,李氏的眼泪便像断线的珍珠一样滚落了下来。

“父母大人膝下:敬禀者,李求仙

父亲、母亲,孩儿知道你们很想我。但是我实在有难言之隐无法相见,唯有家书一封,寄存我心中的情感。我现在过的很好,请二老放心,不要再为我担心。之前听得父亲说母亲生病了,我很伤心,希望二老长命百岁。如果有时间,我会送来猎物和草药,请二老不要刻意阻拦我,您二老便当我是进京赶考罢了。我保证,多则一年,少则几月。我便会回家。治父亲的骨病的药房,前阵子我在一本医术里面看到了,改天我再让小白把草药送给你们。对了,小白就是这只兔子,它有灵性,请父母不要给它烧了吃掉便好。

祝父母大人身体如初,长命百岁。

儿李求仙拜上。”

擦掉脸上的泪水,李氏连忙从柜子里面拿出纸张,研墨写了一封回信装到信封当中,递给了小白。

小白知道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便化作一道白光,往山上赶了回去。看的李氏是目瞪口呆,自己的儿子现在到底在干嘛?

慢慢的拆开了眼前的书信,熟悉的字体让李问仙的心中一酸。父亲是个不识字的猎户,从小便是李氏教的李问仙学字,母亲的字迹,自己又如何不知呢?一张不大的纸张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远比李问仙寄出的那封信的字多得多,其中大部分都是在说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天冷了要多穿一些衣服,别凉着自己。吃饭一定要吃饱之类的。信的最后李氏说李问仙不要担心自己老夫妻俩,男儿年少志在四方,怎么能被家给牵挂了去。自己打算缝纫一些衣服,让李问仙改日让小白去取。

李问仙眼圈早已微红,抑制住心中的苦涩,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我会更加努力,尽快去让我们重逢的!

拿出毛笔,李问仙在一张宣纸上面写上了一首诗,而后挂到自己寝室的墙壁上面。

“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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