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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言:前世今生

深秋,夜晚的巷口,一个卖面的摊子旁边,站立着一对青年男女,他们手拉手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卖面的摊主殷勤地招呼着两人落坐,却被其中那个身材颀长的男生无情的拒绝了,要是摊主知道接下来这个男生会消费掉他的整整一桶凉面,他现在就不会一脸沮丧到姥姥家的表情了。

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因为光线黯淡,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但两人的架式却给人一种如临大敌的感觉,搞得这个生意清淡的摊主八卦心顿起,不时地往两人视线延伸的地方望去,除了偶尔几辆车和行人经过,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摊主不由摇了摇头,掐灭了这没来由的好奇心。

正当摊主边哼着小曲边吸着烟、跷着二郎腿坐在油腻腻的简易板凳上时,两个年轻人突然有了动静。摊主往那边瞥了一眼,立马眼睛就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妆容和衣饰美到极致的女孩子,他只在电视上见过这种华丽到不真实的装扮,他的心里立马冒出了“公主”这个词。公主不应该都是骄傲而甜美的吗?而令他吃惊的是,这个女孩子脸上的灰败和眼睛里的愤怒,隔着几丈远都能感受到!

“卓欣,我们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不要闹到父母头上。”男生拦住“公主”的去路,漠然的声音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今天晚上的缺席给眼前的这个公主般装扮的女孩造成了怎样的难堪与屈辱。

卓欣再没有二话,拿出一张纸对男孩旁边的女孩扬了扬:“沈欢,你不仁,休要怪我不义!”

“且慢!”沈欢慢悠悠地说,掏出另外两张纸丢到她脚下:“你看看再说!”

卓欣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这不可能!”

“你尽管撕,我也有很多份,都是拜你所赐。”

“你太卑鄙了,居然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给我来了一招釜底抽薪!”

“胜者为王败者寇,自古如此。”沈欢用她的话回敬她。

卓欣惨然一笑,因为生日精心修饰的妆容像小丑般攀附在她的脸上,绯色的礼服裙却成了埋葬爱情的讽刺。她往裙褶里一掏,一个装满透明淡黄色液体的瓶子出现在手上,她拔瓶塞的姿态仿若绝望的黑巫婆:“明允哥哥,不要怪我,只是因为我太爱你了!”

沈欢闻到一股汽油的刺鼻味道,大叫:“不好!小心她手上的瓶子!”卓欣却像是个任性的孩子拿到最心爱的玩具般笑着,打燃了火机!

小小的火苗随风摇曳着,无毒无害的无辜模样,然而沈欢却仿佛从里面看到了过去、现在和未来!

她的思绪在一刹那间飘得很远,电光石火间,无数个境头纷至沓来。

第一章包身工

2003年六月底,下午三点钟,时间正将它的一只脚迈向农历六月间,在鲁西北地区一个偏远的乡村,流火骄阳正盛,地面被大太阳烤得滋滋作响,路上人迹杳然,有户人家门口的一只半大黑狗趴在门洞里正伸长着血红的舌头呼哧猛喘,围着它眼眶周围的分泌物有几只苍蝇在嗡嗡作响,它不耐烦地晃着头,时不时地用毛茸茸的爪子扑挠几下。

往村外望去,只有片片的棉田像连绵不断的海浪一样,浓墨重彩的绿色被烤的仿佛凝固了一般,反射着令人眩目的光。偶尔间,会有顶着草帽的脑袋从这片叶海中浮出来,又晃晃悠悠地隐没下去。

这时,一群年龄参差不齐的姑娘小子们扛着行李迈进了院子,他们最大的不过十九岁,最小的也只有十四岁,大部分露出羞怯不安的神情,只有几个人像是有过这种经历,脸上倒是淡然的很。他们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上面泛出一圈圈的白碱,散发出一股汗臭味和这个年纪特有的荷尔蒙的蒸腾气息。

沈欢正是其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她放下装行李的那个原来盛装化肥后来被母亲改成行囊的编织口袋,还没来得及抹把汗,一只半大的黑狗猛一下窜出来,冲着他们就是一通狂吠,一张狰狞的狗脸上满是对生人的不满和急于来个下马威的快感,吓得这群半大孩子们顿时一阵人仰马翻。这时只见一个四十岁不到的精明妇女满脸堆笑的迎了出来,先朝着那呲牙咧嘴的黑狗咄了一声:“黑子!”喝退它后又转过脸对着这群惊慌失措的少年亲亲热热的说着:“哟,热坏了吧,快进屋凉快凉快!”说完便引着他们一行人往里走。

转过刷着红漆福字的影壁墙,一个跛腿老娘娘子(当地土语,即老太婆正隔着爬山虎的篱笆打量他们,沈欢来不及细看她的面容,只觉得那老娘娘子两道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逡巡,走过去后尤留下一句不甚清晰的话在身后飘荡:“这闺女细皮嫩肉的,怕是做不成”

夜晚降临,暑气依然没有消散,听着小伙伴们鼾声四起,大通铺上一个个身影睡的东倒西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热烘烘的人肉味和尿臊气。沈欢却是久久的未曾入睡,她在这群人里面确实显得很扎眼,像是往一群黑猪中扔进了一只白羊,人家吃喝自在自己尽力模仿依然显得怪模怪样。她并不知道这两个月破天荒的经历,会对她的人生造成什么不一样的影响,也不知道会在别人的人生中影射出什么不一样的轨迹。

这时候的她,依然焦躁难安,沮丧自责,自怨自艾,本来她来这个地方就是为了逃避躲不过的,惩罚已发生的,舔舐正受伤的她要用这里的苦累折磨来消除现在一切的负面情绪。要是可以,她甚至觉得这个地方不仅仅要住的像个包身工的地方,干活的时候最好也能有包身工的境况,这样更能砥砺她现在倍受煎熬的心,让她麻木,让她用另一种苦痛来掩盖现在的痛苦。只是肉体的痛苦真的能减轻内心的痛苦吗?

包身工?是的,你没有看错,沈欢她们住的地方确实像旧时的包身工住的地方,西厢房一溜两排大通铺,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尿盆尿罐摆的满满当当,乍一看去像个人肉市场,屋子里弥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气息。老鼠是夜间的幽灵,仿佛被不知名的使命召唤着,间或上场客串一下,扑愣愣撞倒了什么盆子罐儿的,更是将这种昏暗不明的气氛衬托的相当的沉重。作为一个一直埋头在书墨飘香的课堂里应付各种大考小考的高中生来讲,这种地方她以前是无论如何无法接受的,但现在,她不但接受了,还安之若泰。这时她蜷缩在东排床铺的墙角处,这是她特意选的一个位置,在大通铺上也就只有墙角处还能有一点隐私空间可言了。过了许久,她才睡着,睡梦中紧紧的弯曲着身子,如子宫中的婴儿要寻求母亲原始的保护。

第二天早上,沈欢是被同来的小维芳叫醒的,沈欢仍然保持着上学时的老毛病,习惯赖床,没有闹钟叫醒生物钟是绝不起作用的。听到这个人工闹钟的催床铃声,她心里本能的有些不悦,但理智让她没有显露出来,挣扎着起床了。同来的这些人中就小雪和维芳俩小丫头和沈欢亲近些,维芳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个头小小的,嗓音尖细,她是沈欢母亲的堂叔伯兄弟的二表姐的小女儿,不在一个村,算是跟她沾亲带故,也是第一次出来做这营生,出门的时候她妈嘱咐要照顾些,小姑娘倒也伶俐,一口一个姐姐喊的亲热,对别人还有些羞涩。

小雪是沈欢堂哥的媳妇的姐姐的女儿,也算是亲戚,在一个村或者是邻村,不沾点八棍子的亲才是稀奇,这也算是北方农村的一个特色。小雪上面有一个姐姐,在父母想再要一个儿子的期望下一下子迎来了小雪和小霜这对姐妹花双胞胎,而在姐妹俩还很小的时候,父亲突遇车祸横死,于是遗留一门女将相依为命。好容易坎坷十几载,一对姐妹花慢慢长大成人了。小雪倒是个倔强、果敢的性子,据小雪说,她母亲姐妹六个,有五个都生过双胞胎,但是只有她家的这对双胞胎存活了下来,算是一个对自己父命不幸的抗挣吧。她们的母亲给双胞胎姐妹起的学名就叫杨振、杨兴,希望她们自己能够不靠别人而硬硬气气的活着。

和沈欢同来的还有一个村里的建伟、建平小哥俩,和维芳的几个同村小伙伴。其他同来的人因着沈欢年龄大些,有事没事也都愿意找她拿主意。只有维芳的同伴有个叫张晓菲的,生就一双丹凤吊梢眼,精明伶俐的样子,从不把人看上眼,沈欢也懒得和她磨牙。这些小家伙大都在上初中,升学是没什么指望的,都是暑假期间出来打工挣钱的,有的干脆已经辍学。在他们看来,上学以后的事是渺茫而不现实的,不如现在挣钱来的快,摆在眼前的才是让人踏实的。

晨起的阳光已是热烈非常,直射下的光芒被院墙边的几棵杨树茂密的枝叶给化成点点光晕,猪圈边上的垃圾经过一夜的发酵已经散发出阵阵臭味,一群绿头苍蝇正趴在上面取食,间或有上厕所的人经过,便轰的飞起一片黑云。厕所是在猪圈的一角垒起一堵墙,勉强能遮羞,没有门,想上厕所的话得结伴而去,有个人在一边望风才行。你还得防备是不是有人单独如厕,走到那堵墙跟前先咳一声算是事先通知。但是这也不保险,因为有的坏小子故意不吭声,等小女孩以为没人进去了看到了蹲着的光屁股大叫一声跑出去便得意的哈哈大笑。

院子有大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厨房门口拉着一个水管正在往大瓮中冲水,几个半大小子嘻嘻哈哈的打着水仗,其中一个年纪最大的明显是头儿,占尽上风,尽兴处赤膊上阵,袒露着并不发达的胸肌和略显稚嫩的肩头。说他年纪大,也绝超不过二十岁去,下巴上的茸毛青青,虽然嘴上有毛明显还是个办事不牢的主儿。厨房里正冒着炊烟,昨天见过的那个跛脚老娘娘子正在灶上填着柴火,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拿着什么忙进忙出。院子里三三两两的人凑一堆,正在小声的议论着什么,沈欢并无心和他人搭讪,一时无事可作,便蹲在小花坛前端详着,里面种了牵牛花、凤仙花和鸡冠花,正滋润着清晨的露气甜美的绽放,经清露蒸腾,娇艳欲滴,清芷芬芳。牵牛花有紫色的,有黄色的,上面已经结出了颗颗圆滚滚的小地雷。沈欢一直有收集种子的习惯,顿时兴致上来,捡黑色成熟的采集起来。其实这个习惯,她并不知道,自己一直保持到十年后,直到传给自己的女儿。

不过一个愣神的工夫,大家就被集合起来去吃早饭了。早饭无非是稀饭、咸菜、馒头管饱,但吃的人明显不会纠结于此。大家都吃的很快,胃口也都很好,只见嘴上带青毛的小伙子和帮忙烧火的小姑娘把馒头一筐筐往屋里搬,漫沿的大海碗稀饭流水介端上来。除了沈欢被快节奏带得连连打噎外,连维芳这个瘦小的小姑娘都一气吃了三个馒头和两大碗稀饭。

一时饭毕,主家正式露面了。主家当家人名叫王永富,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面膛黝黑,深目高鼻,颇有威严。屋子里坐了一圈人,大概三四十个,除了沈欢他们同来的一拔人,还有其他的几拔妇女和丫头小子,来自不同的地方,明显同一个圈子的人坐的位置比较集中,挤在一起像一群群叽叽咯咯的小母鸡。

王永富扫视一周,清咳一声:“好,大家都来了,那我说两句!欢迎的客套话就不讲了,我要说的都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管你是谁,不管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只要来了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规矩,”然后在沈欢身上看似无意的扫了一眼,“我相信,过不了几天我们在座的这些人绝对有草鸡的(当地方言,意为累垮,但是,只要你坚持下来,你会获得两笔宝贵的财富,一是金钱,这就不用说了,大家都是冲这来的嘛。但是第二,对于你们这些小孩们,这是一生中难得的一次经历,只要你在这件事上坚持下来,那你以后不管干什么事都会勇往直前、马到成功!”这王永富在村里也算一号人物,颇有威望,说起话来半文半白,自我感觉很良好。

这时人群中嗤地一声轻笑,不知何意,王永富眼风立即往那边一扫,眼皮耸拉下来,仿佛一只陡显威严的老沙皮狗:“哼,咱这上工可没你们想的那么容易,每天收拾包袱从咱沙坝子村灰溜溜的跑路的不知道有多少。那些娇小姐、阔少爷咱这里可伺侯不起!咱们丑话说在前头,干几天熬不住跑走的人可一分钱不给,要是吃不了苦的可趁早走。后面还有不少人要来呢,等着填你们谁的空缺。”说着,又看似无意的瞟了沈欢几眼。许多人不置可否,但是也有人看出了苗头,也向沈欢的方向看去,沈欢只作不知。

“王叔说的好,说的妙,说的呱呱叫!”一个夸张的声音突然叫起来,是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圆圆脸,个子不高,眼睛眯成一条缝,身上挂一件脏破的老头衫,正仰头大喊,十足一个拍马溜须的胚子,倒是把大家惹笑了,不知道是善意还是讥讽多一些。

先前王永富那有意无意的敲打并没有让沈欢觉得有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实在是显得太不一样了,她的皮肤白晳,双手娇嫩,身上的衣服虽然不名贵但穿的干干净净,里里外外都散发着一股书生气。而来这里做工的无论几十岁的妇女还是十几岁的半大人,那都是黑的透亮,衣饰毫不讲究,身上手上带着常做农活的痕迹,反正就是人家接地气,她不接。来做这个工的基本上是家里不太富裕甚至说需要用钱,因为这个工作很辛苦很累,要不是家里需要钱也不会舍得十几岁的半大孩子来做这个工了,这毕竟是20世纪,不是旧社会包身工的时代了。但是说到缺钱,沈欢又并不是,说白了,她就是来找罪受的。那么,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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