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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吃鸡喽

这天是小暑,也是村里逢集的日子,中午下工回来经过大街的时候,街市上繁华熙攘,人流如织,一辆辆田里归来的拖拉机和三轮车都被堵在街市上,半天才挪动一步。

车上的人纷纷跳下来,一边品味着这份喧嚣中的热闹,一边懒散的走回去了。也有人停下来,买些生活必需品,有些小工人,受不了零食的诱惑,跑去买些小零嘴吃。这里做工的人,工钱都是干完以后一并结掉,所以现在手里并不宽裕。

街道两旁摆满各式各样的商品,卖衣服的、卖日用品的、卖水果的、卖熟食的、卖蔬菜的应有尽有,街市上熙熙攘攘,透着农村集市上特有的姹紫嫣红的俗气,正是热闹到极致,又寂寞到骨子里的。

王劲松从拖拉机上转过身来,对大家说:“我爸说今天中午会晚一点吃饭,你们都下来自己转转吧,半个小时之内回去就行,别耽误了吃饭啊!”又冲着虎子他们道:“要不然可有你们哭的!”

沈欢已经来了整整十天,从开始的工作生涩到技能圆熟,从开始的忐忑不安到现在的气定神闲,从开始的难以忍受到现在的逆来顺受,她已经像是变了一个人,只是内心对于原先的执著和困惑始终没有变。现在的沈欢,肌肤黑亮,肢体结实,塌胸驼背,走起路来松松垮垮,两个脚走成一个大大的八字,原先的拘谨与矜持荡然无存,只有她的眼睛里,放射出与别的工人不一样的光芒,表明她始终在思考着什么。

沈欢和大家都下了拖拉机,维芳和小雪早跑去疯了,她一个人沿着街道漫无目的的走着,她什么都不要买,纯粹想沾沾集市的人气,感觉一个人在棉田垄上呆久了,苦苦的熬过每一个半天,用脚和手丈量着每一寸田地,那种寂寞和孤苦就像是生了根一样。

沈欢走着走着,一直走到一个衣服摊旁边,这个衣服摊卖的衣服极尽艳俗之能事,偏偏有一群人在围着挑挑拣拣。沈欢正要离开,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仿佛是林清芳,她正拿起一件暗紫色花纹的男式衬衣在仔细地比划着,沈欢不想打扰她,悄悄地离开了。

她走到卖菜的地方,看着一排排的熟食摊子上,烧鸡、蹄膀和猪头肉红亮亮的摆成一排,正散发出诱人的肉香味,她不自觉深深吸了口气,口水瞬间充满了口腔。

要说这世上绝少有不爱吃肉的人,那是因为肠子里的油水还没有被刮干净。那沈欢这些天来的粗菜淡饭真是把肠子里里外外给涮了个干净,她的口腔、牙齿、舌头和胃,无一不在强烈的抗议,要求进食油水。她出门的时候,母亲也给她了一些钱,让她不要苦着自己。本来父母是强烈反对她来这上工的,但是实在拗不过她,看她那个昏沉沉的样子又实在担心,就勉强放她出来了。原以为她挨不过几天就要回去的,没想到居然坚持了下来。

沈欢现在兜里没有装钱,就算装钱她也不会买这些东西吃,她一定要让自己在这里过得像个苦行僧一样,仿佛不这样不足以证明自己是在磨炼自己。她可以管住自己的心,却管不住自己的唾液,很快便盈满了口腔,马上要溢出来。

沈欢见熟食摊前实在不能呆了,赶紧咽下口水离开那里,还是去别的地方逛逛吧。她走到一个卖水壶的地方,不确定是不是要买一个水壶,摊主热情地跟她推销起来。

她想买一个大的水壶带水去田里,天气越来越热了,水份流失太多,她一想起几十个人对着同一个大水桶的口喝水就觉得有点恶心,但是她又跟自己较起劲来:别人都可以忍受,你为什么不可以呢?她不是害怕别人说三道四,说她矫情清高,她是强迫自己和其他人一样,来适应这个环境。

正在犹豫间,一个欣喜的声音叫道:“沈欢,是你吗?”话音刚落,一个人一阵风一样跑了过来,是陈明允!

“果然是你,我就预感到要是我在集市上走一走的话,肯定能遇到你。”

“哟,你的预感又准了呀!”沈欢哂笑道。说着两人同时想到了蚂蚁事件,又不好意思的笑起来。

“你在这,是要买水壶吗?”陈明允指着水壶摊子。

“没有没有,我只是看看。”沈欢忙否认,心想幸亏不是在熟食摊前遇到他,要不然可糗大了。

“小伙子,给你对象买一个吧,带去田里特别方便。”摊主见两人的情形马上转移了目标。

“恩,我看看。沈欢,你看这个怎么样?”陈明允没有对“对象”这个字眼挑剔,愉快地接受了,指着一个军绿色的水壶问。

“不要不要,我没说要买啊,要买你自己用吧。”沈欢不好跟摊主解释,心说他挑的居然是自己相中的那款。

“小伙子,你对象这么俊,买这个粉红色的多好,”摊主见沈欢不同意,以为是不喜欢,马上拿起另一个。

“这个不好,颜色太花哨,艳俗。那个自然点的就好。”陈明允不等沈欢开口,自己倒评价上了。

“行行行,这个色(shai,三声也漂亮,配你对象最合适不过了。”摊主见见使舵的本领很强。

“不要不要,你再这样我生气了。”沈欢转身就走,陈明允忙追了上去,只留下一垂头丧气的摊主,心想,这俩人什么情况?吵架了,哎呀,你倒是做完我这单生意再吵架呀。不过又一想,这些小年轻吵的快好的也快,早晚还要来自己这买水壶,自己在这卖水壶的生意可是头一份。

“沈欢,你等等我。”陈明允一边追一边喊,“你怎么这么容易生气呀!”

“陈明允!”沈欢气愤地停住脚:“你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凭什么给我买东西,再说你也根本没经过我的同意!”

“我只是想送你件礼物,你不要想太多了。”陈明允摸不着头脑,送人东西怎么还被人误会了。

“我凭什么收你礼物呀,我又不是你的算了,你个榆木脑袋根本不明白。我回去吃饭了。”沈欢懒得和他费口舌了。

“不要算了,你别急着走呀。”陈明允一看她要走,又赶上前去,一脸期待的问:“晚上村里小广场有夜市,还有电影,你去不去?”

“不一定,也许去,也许不去。”沈欢说着朝王家跑去,快半个小时了,不能再和这个家伙罗嗦了,一会吃不上饭怎么办。

“我等你,你一定要来!”陈明允在后面远远地喊着,沈欢没有理他。

沈欢一踏进王家的家门,就闻到一股醉人的迷香,醇厚的,滋补的,诱人的,这是种将人从绝望和无助中拉出,给人以希望和力量,美好和信念的味道,是鸡汤的味道!

沈欢仿佛一只迷途的小狗,被某种未知的力量牵引着,跌跌撞撞的走向饭桌,那里已经坐满了人,个个脸上露出期待和激动的笑容,仿佛久旱盼甘霖,信徒遇佛旨,整个客厅一片安宁肃穆。

原来王永富在下工后就去集市上称了两只鸡,给大家解解馋。今天终于要见肉荤了,维芳和小雪黄黑的小脸上也泛出明亮的光彩,食物,本来就是给以绝境中的人们最好的抚慰。

杨杨两条小腿跑进跑出,不时地进出伙房,给大家汇报进度:

“下锅了!”

“快熟了!”

“再等等,我妈说要煮烂一点!”

于是大家的心情和期待随着他的话,一起一伏,不少人已经在咽起了口水。维芳在口水的陪伴下已经吃掉了四个馒头,据她说,这次的口水有鸡汤的味道。

终于,两盆鸡菜被端了上来,鸡块是和冬瓜在一起炖的,鸡少瓜多,瞬间,十几双筷子一起插向了碗里,然后一阵滋滋有味的吮吸声和噬咬声,沈欢埋头啃完一块鸡,见胡奶奶只是吃着冬瓜,便挟了一块鸡放在她碗里,说:“奶奶,你也吃啊!”

胡奶奶又把鸡块夹回了她碗中,“我老了,牙不行,你们吃吧!”一会儿工夫,鸡块就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块黑乎乎的东西留在冬瓜里,坐在偏一点的张晓菲见大家都没有动手,毫不客气地伸筷夹了过来,放在碗里正要下嘴,突然往地上一掷:“啊,呸呸呸,鸡屁股!”

这时另一个饭桌上的虎子闻言嚷道:“鸡屁股你不吃啊,给我!”说着就要过来,张晓菲没好气地指着地上说:“呶,在那儿呢,快捡起来吃了吧!”虎子也不在意,真个俯下身要去捡那块鸡屁股,结果没等够到,就被斜刺里杀来的一条黑狗给叨走了,虎子高喊着“还我鸡屁股”追了出去,众人一阵哄笑。

张晓菲面色也不好看,她觉得大家都不吃鸡屁股而留给她是个陷阱。如果事先没有人注意,捡到鸡屁股吃掉也无所谓,在众目睽睽之下绝对是不能吃的,除非想像虎子那样无节操。

一会工夫,冬瓜也没有了,只剩下半盆的汤,吃饭的桌上是没有给配汤匙的,于是,有一个人开始抱起大盆喝了一口,第二个人开始抱盆喝,每个人都轮流抱盆喝了起来,沈欢见大家都喝了,最后也抱起来像征性地喝了一口,感觉汤的味道进到口中,在味蕾中炸开,真是鲜美极了!于是也不再有顾虑,跟大家一起痛喝起来,于是,没转几圈,汤也干干净净了,平均每人吃了有六个馒头,沈欢吃了四个,维芳居然超过平均,吃了七个!不知道她小小的肚皮是怎么撑得开的。

到了最后,王奶奶颤巍巍地过来吃饭了,沈欢看到汤干盆净的桌子,有点担心她没得吃,但看到杉杉给奶奶端来一碗汤,“奶奶,我妈说你咬不动鸡肉,给你喝汤。”

“恩,我喝汤就挺好。”王奶奶没说什么,把汤喝的净光。

其实汤也真的很好喝,沈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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