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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调侃出来的帮会

这样亢奋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清晨,我依然精神饱满,倒是流氓浩支撑不住了,哈欠连连的带着一大包装备下线了。

在他下线之前我的怀玉戒中多了两样东西,一是成捆成捆没有名字的雪茄,二是成扎成扎没有名字的啤酒

回到少主山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我乒乒乓乓将啤酒摆在那张从千喜楼顺回来的八仙桌上,拍着桌子叫:“出来出来,小爷今天让你们开开眼界,这才叫酒!”

“一大早鬼叫什么呀你!”黄蜜儿揉着眼睛走出来,坐在我对面看着桌上的瓶瓶罐罐直发愣,问:“这是什么东西?”

“这叫啤酒,没喝过吧?我就知道你没喝过!快,来尝尝!”我虚手一指割碎瓶口,递了过去。黄蜜儿小心地嗅了嗅,皱眉道:“好奇怪的味道。”

我是有点迫不及待了,点燃雪茄,我咕嘟咕嘟就是三口灌进肚皮,不错,甘甜入口,比逢年过节时喝的‘纯生’味道还要正。但不知为什么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我忽然想起玄殛冰床,妈的,啤酒要冰一冰才好喝。

“少主。”苏忆、阿牧先后起来了。

“小忆,今天咱们来bbq怎么样?”我乐的合不拢嘴,也不管他们是否听的懂什么叫‘bbq’。

喝着冰啤酒,抽着雪茄烟,身旁还有美女作陪,这样的生活简直比梦里做的还要美好。

其实在三界中修为达到7级次精锐完全可以不用睡眠,只需要每天定时打坐调息便可恢复体力。不过,小爷毕竟是从现实世界过来的,而且,睡觉是我这个懒人的最大兴趣爱好。

一觉睡到下午。

“你咋才起来!”刚易容好就听见流氓浩在那头不耐烦的叫喊。

“哥哥,你睡的早当然起的也早喽,掐指一算小爷不过才睡了六个小时。”

“我马上要成立帮会,叫什么名字好?给点意见。”

“随便喽,以前跟你混的时候这些小事不都是你做主啊。”我刷牙洗脸的时候不忘回信息。

“妈的,要么就不玩,要玩就把他玩大!现在有你做哥们的坚强后盾,帮会名称肯定不能太过老土是吧。”

“嗯嗯。”我伸着懒腰下山。

“‘终极神殿’怎么样?”

“土!”

“荣誉殿堂!”

“太土!”

“永恒皇朝”

“土掉渣了!”

“操你大爷”

“诶,这个名字不错。”

“滚”

流氓浩有些苦恼,他以往起的名字都是些土到黄土高坡的破名字,我对他是不抱什么希望的,反正就是一个名称,小爷很随和,随便你咋折腾。

“玛勒戈壁的”流氓浩这个人一急就会骂粗话,从跟他认识到现在有五、六年了,脾气一直没变。

“这个名字相当不错。”说话间我往平原城奔跑。

“玛勒戈壁?真行?”

“真行!绝对震撼!绝对响亮!说出去谁不知道啊。”我调戏他。

“帮会建立成功了。”

“啥?你不是玩真的吧。”

“真的,建成了,玛勒戈壁第一集团军。”

看着流氓浩头顶的那一排骂人的谐音字,我欲哭不能。

“退会退会,来我这。”

“现在还不行,昨天才加的这个会,里面的人还都不错,有机会我把他们都挖到你这会里好了。你的帮会刚建,人气是个问题对了,昨天打到的装备挂交易没?”

“没呢,我这不是正挑选着呢。说句心里话,这些装备都是市场上罕见的,我他妈真不舍得卖!”流氓浩现在的等级是50,相信过了今天他就会超过世界排名第一的那个家伙。有我这个超级强劲的亲友团带他练级,想慢都难,

“哎呀,流氓大哥,你穿的是什么装备啊?这么帅!”兄弟俩走过来,一脸羡慕。再看名字,巧了,正是我那天来平原城找月若霜单挑时遇到的‘那剑情’、‘那剑恨’。

流氓浩以极为平常的口吻说:“噢,这个啊,蛮牛套装加血魔套装加修真套”

“给咱们看看呗。”那剑情说。

过了片刻,那剑情近乎于崇拜道:“流氓哥!大哥!我的亲哥,您这装备哪来的啊,您该不会是gm的亲侄儿吧?”

“侄他大爷!老子这装备”他看看我,见我冲他点头,于是干咳一声仰着脑袋说:“怎么样,羡慕不?羡慕的话就来哥哥的帮会,不出几天,你们的装备也能跟老子一样牛逼。”

“成啊!”那剑恨说。

“但你们必须去城主那下重誓,发誓一辈子跟着老子。”

“城主重誓?”我有点疑问。

流氓浩密语解释道:“这是一个系统,只要在城主面前发了誓言,除非他们删号重练,否则一辈子都得听命于我,如果违背誓言退会或者什么的会受到系统的惩罚。”

一听到‘发誓’,这两兄弟有些犹豫,不过眼馋流氓浩的装备,咬咬牙答应了,“成!咱们兄弟以后就跟着您混了!”

话音刚落,流氓浩就每人发了两件35品的防具。这兄弟俩大眼睛瞪的溜圆,差点没下跪磕头拜师傅了。

在现阶段能用上4045品防具的全世界不过数人,玩家的装备还普遍停留在20品左右,35品属于贵族装,只有3级以上次精锐才会掉落。虽然现在打boss的帮会多了,可一个人身上穿两件35品的装备毕竟还是少数。

“好好干,以后好处多着呢!”流氓浩极有当老大的‘范儿’,说话的口气完全一副——你是孙子,我是爷爷。

“是!老大!”

告别两位‘贱’兄,我跟着流氓浩前往一处名叫‘尸谷’的地方,那里会刷新出3只5级左右的次精锐怪物,具体那个怪物长什么样,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易容术的好处就在于易容成普通玩家后就可以使用玩家的交通工具——传送门,这比在野外找传送阵方便的多。

连续传送了7、8个城市,我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在这个太阳也照不到的乱葬岗深处,有数千座歪七扭八的坟墓,一眼看去,满地都是50级的普通僵尸。这些僵尸无论男女老少,长相都只能用‘车祸现场’来形容,要不是我之前见过了好几次血腥和杀戮这回肯定得把肠子吐出来。

坐在电脑屏幕前看这些僵尸是一回事,在现实里面又是另外一回事。

腐烂的味道直往我的鼻孔里钻,我干呕了几下,埋怨说:“你怎么那么爱钻坟堆呢?玩什么游戏都是这样。”

“咳,都他妈‘传奇’害的,想当年我玩传奇冲新区的时候,在矿洞里一晚上打了六个祈祷头盔,从那以后哥们儿不就迷上这有僵尸骷髅的地方了嘛。”

“鄙视你!”我冲着他比出中指。

“哈哈,我记得那时候你在玩‘石器’吧?”

“咋地?不行啊。”

“小屁孩就是小屁孩。”

“是是是,你是大屁孩,满脸胡子茬的老男人。”

我跟流氓浩有一搭没一搭的往前走,普通的僵尸都被我隔着几十米射倒了。

跟流氓浩的认识相当具有戏剧性,那是五、或六年前。

当时的网络游戏业明显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玩家的选择也非常少,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款网游。拥有几十台电脑的小网吧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画面——所有客人都在玩‘传奇’或是所有客人都在玩‘石器时代’。

嗯,反正就是在那个年代。

当时我才十四岁,每天的零花钱不过十块大洋,如何合理使用这些钱成了当时的难题。

距离我家不远就有一间网吧,十三台机器,白天上网是两块一小时,通宵则是八块。我当时数学学的很好,左思又量,我终于想到了如何花最少的钱,玩最长时间的网络游戏,那就是——通宵。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夜晚,整间网吧就我一个人。

我在昏暗的屏幕下浏览着一张又一张成人才能观看的图片,正看在劲头上,忽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操,光看图片有什么意思啊?”

我回去看去,当时的流氓浩二十岁,光头,一脸的凶神恶煞,在那瞬间我错觉的认为自己遇到了变态杀人狂,小命不保。不过这种恐惧只维持了十分钟,十分钟以后我对他的态度彻底改观,这厮跟我一样是个万年色鬼,一边挂着游戏一边用旁边的电脑下载黄色小电影。

一边下载他还一边说:“用pp点点通嘛,想看啥有啥。”(笔者语:那时候好象还没有东北电驴嗯,东北电驴是啥?我不知道。

他是一头披着狮子皮的羊,当时我是这么称呼他的。

而后长达一个月时间,几乎每晚我都能在网吧遇到他,而这厮的钱包永远都是空瘪的,烟盒也是一样,每每到了下半夜,熟悉的声音就会从他喉咙里蹦出来——“小瘪犊子,来根烟,老子的抽完了。”

我跟他的交情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一直保持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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