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1.由于部分书籍书名不一致,可以通过第一章节的内容来搜索。  2.书籍详情页的催更按钮可以手动提交更新请求,以便系统检测长期未更新的书籍
  • 追书
  • 捧场
  • 手机阅读本书

第四章 杀死温青青的决定

“原来是叶公子!”

何红药在得知了叶少秋名字后,不禁欣喜而笑,终于知道了心上人的名字。她此刻根本不知道原本的夏雪宜,自然对眼下叶少秋所报的他本名,也没有半分怀疑。

叶少秋搁下手中的毛笔,习惯性地拿起计算了那道奥数习题的几张纸,顺手撕手成两半,并接着再重叠撕下去。

“叶公子你做什么?”何红药见状,不由惊呼地抬手想要阻止。对这名心上人所留下的墨宝,她虽然除了对方的名字外,就完全看不懂半点,但还是想保留下来,也算做个纪念。不承想,都还没机会开口,叶少秋就先撕了。

“哦,没什么,没用了!”叶少秋随口回了一句后,手上还不停地继续撕着。

这却是他在精神病院时,养成的一种习惯。每回演算完奥数习题后,都会顺手把纸撕碎,然后在上厕所的时候,趁机丢进马桶冲掉。以防有人发现他计算的这些奥数习题后,发现他其实没病,是装的。

但他现在已不在精神病院,其实已不需要这么做。但长久养成的习惯,还是让他顺手做了。不过在何红药开口而问后,他也发现,其实不需要这么做了。可既然已经撕了,却也没必要再保留,也就继续撕着。只是撕完后想扔进垃圾桶,却发现书桌旁的脚边并没有。又不由意识到,可能古人没这习惯。

“你这儿应该放个垃圾桶。”指着桌边脚下多嘴了一句后,叶少秋顺手把撕碎的纸先暂时放到桌上。

“什么是垃圾桶?”何红药完全没听过这个词,不由瞪大眼睛地好奇问道。

叶少秋指着桌上的碎纸,道:“就是放个竹篓之类的,可以把没用的废纸、废弃物丢到里面,然后定期清理。”

“哦!”何红药明白地点下头,道:“那我回头就让人放一个。”说罢稍顿,又道:“既然你写完了,那不如我们先吃饭吧?”

“好。”叶少秋点了下头后,望到床旁边的梳妆台上有面铜镜,便不急着吃饭,而是先转身过去照镜子。

对镜一照,他不由惊讶奇怪地发现,镜了里呈现的,竟然还是自己熟悉的那张脸,也就是他自己的样子。他本来以为自己这种魂穿附体的方式,成为了金蛇郎君夏雪宜,那理应是等于换了具身体,看见的会是一张陌生的脸。

没承想,竟然还是自己的脸。这就让他有点儿奇怪了,也不知是原本的那个夏雪宜就眼他长得一模一样,还是因为他这种穿越,还连带改脸整容,变成自己模样的。可没听说过这种事,或许可能就是巧合,自己与原本的夏雪宜确实长的很像。世上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而长得相象的人也不少,这种新闻报导他前世见的多了,倒也并不稀奇。

只是,他总感觉,似乎不这么简单,可能另有原因。但到底是什么,他就不知道了。

不过眼下镜子里的虽然还是他的脸,但跟以前的也还是有区别。

他现在没戴眼镜,而且发型也与以前不同,是一个古代的发髻,后面还有一部分披散下来,身上也是穿的一身古代服饰,是件古人穿在里面的白色中衣。

其实他不戴眼镜瞧着更帅,此时没戴眼镜,又一身古装打扮,尽管衣服不齐整,却也是显得好一个如玉佳公子,翩翩美少年。

只是他前世因为每天学习时间过长的原因,用眼过度,却是早早就成了近视眼,小学时就戴上了眼睛,遮挡了他不少帅气。而且随着初中、高中,近视的度数还在不断加深,他都怕自己有天瞎了。

这种不戴眼镜就能看清楚东西的感觉,他都已经快忘了。以前没眼镜时,眼前总是一片模糊,他甚至看不清一臂之外的东西,没有眼镜就等于是个睁眼瞎。

现在,终于又体会到了这种不戴眼镜就能看清楚东西的感觉。确认了这不是梦,不是自己发精神病的幻觉后,尽管他心里还是为换了个陌生的环境而有些不安。但重新体会到视物清楚,却倒也是让他心中惊喜的一点。

穿越,似乎也不错。而且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了,那就好好体验一把自己从小就喜欢的这武侠世界,也真正的当一回金蛇郎君。这回可不是演的,是真的。

想到此处,他又轻舒一口气,对着镜中的自己,微微一笑。

何红药这时也跟到了他身后,见到他镜中的微笑时,又不禁微微有些迷醉。

“何红药。”叶少秋忽然转过头,开口叫着她名字。

“啊!”何红药尚瞧着镜中有些迷醉之时,不料他忽然转身,忍不有些受惊地轻呼了一声,还有些似乎被对方发现自己偷瞧的稍许尴尬。脸红了下,她低头道:“叶公子有什么吩咐?”

“没事。”叶少秋摇头一笑,道:“我只是觉着你名字很好听,‘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他确实觉着何红药的名字很好听,红药,是指红色的芍药花,远比那个温仪的名字好听的多。温仪,这不看字,听起来很像“温姨”。这女人的名字太占人便宜了。叫昵称的话,“小仪”、“阿仪”、“仪儿”,听起来都像是叫“小姨”、“阿姨”。

书里面,温仪的父亲就叫温仪作“阿仪”,要不是直接看字的话,选择去听,很容易误会她爹反喊她阿姨,那关系就乱了。

他的时候就很不明白,为什么金蛇郎君会爱上温仪,爱上仇人女儿这种设定,简直狗血的不要不要的。要是他,可绝不会放着好好的何红药不要,而去选择仇人的女儿。

的时候他就有过这想法,现在真成了金蛇郎君,而且还是没遇见温仪的时候,他立即就决定,让温仪这官配见鬼去吧,他才不会给自己找个阿姨,明明何红药才是更好的选择。年轻时候的何红药,不但人长得漂亮,性格也温柔善良,而且还是当今五毒教教主的亲妹妹,身份显赫,家世也好。若以江湖势力来论,那也是出身大派。

尽管五毒教的声名在中原不太显,但在云贵苗疆之地,却是绝对数一数二的大势力,甚至可说是当地最大的一股江湖势力。比什么石梁派温家,不知强了多少。何况,那温家还是仇家。

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认为感情都是日久生情处出来的。要真有一见钟情,那他钟情的漂亮女孩儿就太多了,总不能见一个漂亮的就过去表白追求吧?

前世大街上遇见过,让他觉着漂亮动心的女孩儿多了。但从来没有哪一个真让他一见忘不子,茶不思饭不想的。所以感情这东西,还是要通过相处培养。只有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才能培养的深厚。只见一面就爱上对方的,那绝不是爱对方的人,不是爱长相,就是爱钱。

他还没见过温仪,不知道这个温仪到底有多漂亮,但眼前的何红药就让他觉着挺漂亮挺满意的。现在才刚认识不久,自然还谈不上有感情,但以后可以慢慢培养,这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他觉着现在的何红药性格挺好,既温柔听话,又乖巧有礼,比后世大部分都任性又作的女孩儿不知强了多少。而且还是个少数民族,很有异族风情。

所以,不管温仪长什么样儿,他都不会再选择温仪,走金蛇郎君的老路。他要从现在做起,改变金蛇郎君的一生,他可绝不想再落到原本金蛇郎君的那种下场。

何况,原书里金蛇郎君和温仪生的那个女儿温青青,也实在是太过刁蛮任性不讲理了,简直称得上他看过的所有小说里最讨厌的女主,他可不想有这么一个女儿,还是干脆直接就从源头掐灭,根本不跟温仪在一块儿的好。

虽然温青青的那种性格,也很可能跟从小缺失了父爱有关,换一种成长环境可能会改变,但他早已先入为主,可没兴趣再做此尝试,还是干脆直接不要的好。

想到做出这个决定,等于是扼杀了温青青的出世,他心里都忍不住有些小爽,终于再也没有这么讨人厌的女主了。

袁承志居然能受得了温青青,也真是够可以的。

“小袁,哥这也是等于救你一把,以后你就能跟你的阿九公主双宿双飞了!”

做了这决定后,叶少秋又不禁摇头一笑地心里略吐了句槽。

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请订阅正版;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若对您的权益造成损害,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删除

小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
我要评论(0)
QQ群
分享
追书 评论 打赏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