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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叔嫂文被害原配(14)

“少爷,这个位置观景最好,能看见一整条大街呢,那边还有耍猴戏的!”知夏兴奋地对岳时初说道,她们这会儿来了会宾楼喝茶,知夏比知春更活泼好动,岳时初有时候会带上她一起出来玩,当然了,她现在已经是“岳重阳”。

“确实不错,视野很好。”岳时初满意地点头,知夏很快便为她点了喜欢的吃食,加上一壶好茶,主仆两便就着窗户往外看去,倒是十分悠闲。

岳时初这段日子把京城好玩的景点都逛了一遍,这会儿玩腻了,便觉得去茶楼喝喝茶、听听书也很不错了。

茶楼外正是京城最热闹繁华的昌盛街,行人熙熙攘攘、摊贩大声叫卖,还有孩童的嬉闹以及街头耍把戏……

岳时初看得津津有味。

“抓贼啊!快把那人抓住!他偷了很多人的荷包!”一个娇柔动听的女声突然当街大喊,听到喊声的所有人顿了一下,反应过来后便立刻喧闹起来,想要看看到底哪个是贼。

岳时初听见了,顿时精神一震,脑袋立马就伸出窗外去了,只见下面一個十七八岁干瘦矮小的男子神色阴狠地在人群中穿梭,撞到人了也不在意,而他后面则跟着一个娇俏的小姐和几个丫鬟,离谱的是,当前那位追贼的小姐明显是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因为她身上的衣裳和头饰都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然而这样一个大小姐,却拎着裙边跑得比丫鬟还快,嘴里还不停地让周围的人帮忙,别让那贼人跑掉了。

岳时初:……

她无语地看着这一幕,因为那位当街追着贼人跑而不顾仪表的富家千金,正是那天在十里莲池里露水之后就换了个魂的叶咏兰,叶丞相的嫡孙女。

不知道这位大小姐是不是还没有习惯自己高贵的身份,居然还像在后世那样当街乱跑,横冲直撞,誓要亲自抓住那小贼。

只是她追着小贼跑,而她身后追着她跑的丫鬟们就很绝望了:“小姐!您快停下来啊!别追了,小姐……”

然后叶小姐正义感很强:“不行!我就要抓住他,他偷了我的钱!”

街上有那见义勇为的人见几个娇滴滴的小姑娘都敢去抓贼,他们便也追着去抓了,不过更多的人则是一脸稀奇地看着叶咏兰主仆几人,窃窃私语:“这几位姑娘是哪家的啊?这性子也太虎了,居然敢追着贼人跑,一点儿规矩都没有,家里不知道是怎么教的……”

“就是啊,被偷了也不用自己追着跑吧,大声喊就行了,哪里用得着她们自己去抓?”

……

“少爷,那追着贼人跑的姑娘是谁啊?看着不像小门小户的。”知夏趴在窗沿上,一脸惊奇地问岳时初。

岳时初笑着说:“那是叶丞相的孙女,叶咏兰。”

知夏顿时震惊得眼睛都瞪大了,不敢置信地看了看岳时初,又连忙看向在街上英勇抓贼的叶咏兰:“小姐?你说那是叶丞相的孙女?!没认错吧?”

她震惊得都忘了喊岳时初“少爷”了。

“没有认错,就是她,没想到叶小姐居然是这么嫉恶如仇又英姿飒爽的奇女子。”岳时初感叹道。

知夏顿时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像叶小姐那样的家世身份,不应该是温柔贤淑、知书达理吗?怎么还跟嫉恶如仇、英姿飒爽扯上关系了?

如果是武将家的小姐那还不奇怪,可叶丞相是书香门第,家里人男的都温和斯文,女的都温柔娴雅,怎么这位叶小姐好像是基因突变了似的?

“啊,那小贼被人抓住了!幸好遇上巡城卫巡街……哎,不对,抓住小贼的不是巡城卫的人,是翟大人啊!”知夏一边看一边叽叽喳喳地跟岳时初现场播报。

岳时初一听有翟晚庭,顿时眼睛一亮,来了,不知道翟晚庭是男主角还是男配了,只要穿越女主一出场,遇到的年轻英俊的男子肯定是重要角色。

翟晚庭果然抓住了那个逃跑的小贼,叶咏兰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满头是汗,看见翟晚庭抓了人,惊喜极了,愣是抓住人家的手不放,翟晚庭皱着眉头挣脱了她的手,她又急忙抓了上去。

“这位大人!谢谢你帮忙抓住了这个小贼啊,他偷了好多人的荷包。”叶咏兰终于喘匀了气息,便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非常高兴地对翟晚庭说道。

“姑娘客气了,抓贼是在下的职责,只是姑娘如果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万万不可自己独身一人就前来抓贼,要是遇到有同伙的贼那就不好了,你可以大喊,可以请官府的人去抓……”翟晚庭面无表情地跟叶咏兰科普抓贼要量力而行的事。

“大人不必担心,这些我心里都有谱。对了,不知道大人高姓大名?小女子姓叶,祖父叶修,大人帮我抓了贼,我很是感激……”叶咏兰看见翟晚庭长得长身玉立又一表人才,气质高冷偏偏又很有耐心,顿时被他迷住了,心想着这个男人也是个极品啊。

因为这两人跑得有些远了,岳时初并不能完全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只能凭着他们说话时的口型来猜测,不过叶咏兰的神情她却看得很清楚。

“叶小姐该不会是看上翟大人了吧?翟大人也不错,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四品官员了,配得上叶小姐的身份。”知夏一脸八卦地说道。

“你闭嘴吧,别人家的事别乱说,小心惹祸上身。”岳时初一点她的额头提醒道。

知夏顿时吓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翟晚庭把小贼交给了身后的人,叶咏兰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也跟着他一起往京兆府的方向去了,其实这种偷钱的小贼根本用不着翟晚庭这个大理寺少卿来管,但他正巧抓到了,便干脆直接把人带去京兆府了。

街上的几个失主也跟着去了,几人渐渐走出了视线范围,岳时初便意犹未尽地收回了视线。

想必今天过去之后,叶小姐英勇抓贼的事应该会传遍京城了吧,只是这样的名声到底好不好,就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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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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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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