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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井中尸:真正凶手

前唐晚期,弘农杨氏在士族门阀中的地位日渐式微。作为史上曾最显赫的大家族,杨氏自然不甘心。

与皇室联姻固然是最便捷的途径,但很显然,昭宗皇帝年间,弘农杨氏并未出现太过出挑的嫡女,好不容易送进宫一个,也不过是个小小的美人。

一个美人在后宫如履薄冰、自身难保,如何帮助家族发展壮大?

那么暂露头角的杨进士,自然而然就会成为家族最大的希望。

问题是那时候宦官当道已成定居,杨进士再惊才艳艳,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面对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唯有另辟蹊径,方能破局。

瞌睡碰到热枕头,偏巧杨美人自己作死,绞尽脑汁算计杨进士,杨进士索性将计就计,顺理成章地借她之手,将自己变成了李公公。

依照老吏的叙述,杨美人后来失宠,原因仅仅是犯了个小小错误。

通常情况下,这种女子间的争风吃醋,只要不太出格,没闹出人命,君王都会乐见其成。然昭宗皇帝却勃然大怒,直接将杨美人打入冷宫。

可见,昭宗心里恨恼杨美人。

作为皇帝的女人,杨美人天天卖力讨好,不可能得罪昭宗,故,昭宗恼她的唯一理由,是李公公,昭宗内心同情李公公的遭遇。

明明是自己一时听信谗言,却不能将罪过揽到自己身上,昭宗自然要找个替罪羊,杨美人不死,不足以平愤。

但李公公已经去势,没办法挽回,昭宗只能加倍对他好,已示弥补。

试想,一个上至君王下到甲库老吏,几乎人人都同情的太监,无形中能获得多大权力?又能悄无声息,给家族带去多少利益?

恐怕,这才是李公公屹立后宫长年不衰的真正原因,亦是弘农杨氏,布下的弥天大局。

而很显然,他们赌对了。有了李公公在先帝耳边吹风,先太子大婚迎娶正妃,终于越过五姓七家,选择了弘农杨氏之女,也就是后来的丽妃。

所以与杨将军一样,所谓的谋逆,全是子虚乌有的幌子,李公公的目的与杨将军如出一辙,都是为了保全丽妃的清名,从而保全弘农杨氏。

“如此机关算尽,只是替一个心肠狠毒的女子做掩饰,值得吗?”她轻声问。

李烨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停下脚步,抬头仰望即将泛白的夜空。

片刻后,方道:“从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何况,棋下久了,不知不觉,总会将自身置于棋局。故而没什么值不值得,一切皆看心有多大。且说到底,帝心难测,小心方使得万年船。”

提到明德帝,秦蓁的心脏登时揪了一下。

没错!丽妃和欢宜公主身死,明德帝能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下令杖杀锦绣宫三十余名宫人。若丽妃和欢宜公主真正的死亡真相披露,弘农杨氏岂不是要灭族?

想到杨将军为了家族,不惜背负恋慕堂妹,爱而不得痛下杀手的骂名;李公公为了家族,不惜变身太监,改头换姓。这一刻,秦蓁终于明白,他二人为何要坦然赴死了。

迟疑一下,她还是谨慎地问:“大人,是否还要再回锦绣宫重新勘察现场?”

不出所料,此言一出,李烨的目光便望了过来,却隐约带着若有似无笑意:“当然!”

正值寅时,一路上遇到不少赶早朝的文武官员,李烨少不得招呼应付,待回到锦绣宫时,已过寅时半。

三法司的诸位大人们这两日不用参朝,却也不敢贪睡,秦蓁二人进去时,院子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秦蓁不敢托大,不等李烨吩咐,疾步进入寝殿。

丽妃和欢宜公主的尸体依旧维持着昨日所见时的模样。秦蓁先揭开丽妃遮面白巾看了一眼,确信无人碰过,又轻轻取下欢宜公主面上白巾。

她依旧将关注重点放在欢宜公主纤细的脖颈上。

在那道有着龙纹玉扳指粗大掐痕上,覆盖着一条细细的黑线,那是欢宜公主濒死时皮下渗出的淤血。

因着欢宜公主死亡已久,尸体不但发黑,还微微呈现出绿色,而粗大掐痕本身也有皮下淤血,且殿内光线不足,这道致命掐痕并不明显,即便凑近了细看,也有点像婴孩胖乎乎脖颈上叠加出来的褶子。

秦蓁循着受力方向看了两遍,确信这是左手所致,且凶手拇指食指完整,方转向丽妃,轻轻卷起她左手的袖子。

丽妃的左手跟她整个人一样,严重浮肿,完全丧失了活着时的美态,除了五根手指完好无缺外,其他什么都瞧不出来。

秦蓁不死心,摘下手套,轻轻触摸这只手上每根手指,尤其是拇指、食指和中指,半炷香后,还是不得不放弃。

“难怪过了这么多天,才开始让三法司介入彻查,难怪她们母女二人一死,立时将三十余名宫人全部杖杀。这该消除的证据都消除了,即便火眼金睛,怕也难觅真相啊!”

才自言自语抱怨完,身后便传来清冷熟悉,低沉又悦耳的声音:“那又如何?你不照样窥探出蛛丝马迹了吗?”

秦蓁回头,果然,李烨不知何时进来,正立在她身后。

她往侧旁退开两步,翻着白眼道:“窥探个鬼!我就说昨日验尸,怎会看漏这么重大的线索,实在是那人太会算计,尸体上根本就没有留下相关证据。”

“是吗?”李烨斜睨着她,唇角无声无息浮现出似笑非笑:“可之前在北衙,有人说过,这世上纸终归包不住火,只要做了,定会留下各种蛛丝马迹。此路不通,我们换一条便是。”

这话令秦蓁先是一怔,继而喜上眉梢,转身就跑:“我知道了,大人您且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不多时,她就回来了,手里捧着几本书,两支狼毫,还有只锈了一半的荷包。

“大人大人?”一看见李烨,她便嚷起来:“你瞧我都发现了什么?”

李烨好整以暇看着她:“可是在西侧书房中找到的?”

“没错!”案情有了突破,秦蓁面上皆是喜悦:“那人当真心思缜密,书房内收拾得那叫一个干净,连一张丽妃生前的文稿和画作都未留下。不过丽妃出自弘农杨氏,自幼饱读诗书,总不会是草包,我便在书架上找。果然,找到了这些。”

她先将那几本书翻开,却是单独拎起其中几张,对着光,一点点指给李烨看:“大人请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留有指印,上面还略带水果清香。这是丽妃生前,边吃水果边时留下的。一个人呢,通常喜欢用自己惯用的那只手拿东西。偏这几枚指印,有的是翻页时留下的,有的,却是单手抓握书本时留下的。可见,丽妃与常人不同,她是个左撇子。”

“再看这两只狼毫。”秦蓁将狼毫递给李烨,自己也踮起脚伸长脖子凑近看,“每个人握笔的姿势都不尽相同,但惯用右手之人,笔杆上最光滑的部位,乃是从左到右的自上而下,可这两支狼毫笔杆上,磨得最光滑的位置,却是从右到左的自上而下。可见,丽妃习惯用左手写字。”

“唉!”她得意洋洋叹道:“亏得这两支狼毫用竹做杆,若要用玉,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喽!”

最后,她将荷包拎起来,在李烨眼前晃了下。

然后扯住自己的衣襟,亮给李烨看:“还有这东西,我不善红女,却也知道,右手和左手绣出来的东西不一样,至少针脚走势完全相反。大人您看看您衣服上的针脚,再看看我衣服上的针脚,再和这荷包上的针脚对比一下,是不是感觉很明显呀?”

李烨平日查案,同僚发现蛛丝马迹,多是用嘴叙述,即便他自己,也习惯用说的。此时见秦蓁一边说一边比划,忙得手舞足蹈,为了让他做对比,更是连衣领都被自己扯歪了,顿觉哭笑不得。

但他不得不承认,秦蓁这种叙述手法,更直观,也更加一目了然。

“那你说说,这案子究竟怎么回事儿?”他眯眼瞧着秦蓁。

秦蓁正在兴头上,哪里会推拒,张口就来:“很简单啊,丽妃确实是自戕而亡。但欢宜公主,却是丽妃自己掐死的。”

“何以见得?”

……大唐女神捕之洗冤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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