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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受欢迎的王连生,二嫂的选择

屋子里备下了煤炭和木柴,有凌城燕送过去的米面粮油菜蔬,二堂嫂郑小田算是安置了下来。

晚上,凌城燕就过去陪着二嫂睡,免得她一个人害怕。

二堂哥王连发回去后,第二天没有回来,凌城燕和王连生就猜到家里有了变故。却也安慰二堂嫂稳住心神,不会有事。

郑小田也是个心志坚定地,凌城燕每次过来,看到的郑小田随谈不上多悠然从容,但还算镇定,糊纸盒,做针线……布料针线都是凌城燕拿过来的,花色各异的布头,有七八岁孩子也能穿的,更多的是零碎布头,给小孩儿做衣服,或者只能打成袼褙纳鞋底。

一转眼,就要过年了,凌城燕拿了一些饺子馅和一块面团过来,还有在家卤好的肉,过来陪着二堂嫂包饺子。

进门就见这个郑小田正在做鞋,桌子上已经摆了一双大点儿的,郑小田手里做的是一双小鞋子,看尺码是给石头的。

“二嫂,你身子重,千万别累着,你秋天给孩子们捎来的鞋还穿着呢。”

郑小田起身招呼凌城燕坐下,提起炉子上的壶给她倒了杯水,这才重新坐下:“这不是过年嘛,俺这个伯娘没啥稀罕物,给孩子们做双鞋,也算俺的一份心意吧。”

凌城燕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纸盒糊着,说起了她去南边见到的一些事情,特别是东南和东部省份,比他们这边行动的早,做生意的也多许多。

她这一次还带过来几样东西,都是小东西,诸如纱巾、扎头绳、甚至各色纽扣之类的。

“哎哟,这些东西可真精巧真好看。”郑小田一样一样拿起来,细细地看着、摩挲着,满眼赞叹。

凌城燕笑道:“你也看见了,这都是南边儿过来的,小东西,随便一个小地方都能摆摊子,若是不行,弄辆自行车,扯块包袱皮就能挂起来做摊子……”关键是,遇上检查的,包袱皮一兜就能跑,不怕被人逮住。

郑小田听得眼睛也有些发亮,他们生这个孩子,真的是做了不要田地的打算。若是没个营生,以后一家五口可咋活?

四弟妹说得这些要是真成了,他们一家子也就有了活路。

说几句闲话,郑小田把最后几针缝好,把两双鞋用包袱皮包了。他们托赖四弟和四弟妹两口子,让人家受累又破费的,实在没啥拿得出手的,就像她自己说的,给孩子们做两双鞋表表心意吧。

凌城燕陪着郑小田包了饺子,一起吃了,大年夜也没回家,就陪着郑小田一起过的。

初一、初二都是一眨眼的,初三快晌午了,王连发才骑着辆破自行车,一脸憔悴地赶了过来。

凌城燕照例过来照看郑小田,一眼看见王连发都有些不敢认。

二堂哥算是长的不错,常年种地皮肤也不算黑,容貌也周正,原本在村里是数得上俊俏人儿,瞧瞧这才回去几天,胡子老长不说,脸也眼见着瘦了一大圈,眼都眍?进去了,一看像是老了好几岁。

王连发摸摸自己的脸,苦笑着把凌城燕让进屋,关了门才说起家里这些天发生的事来。

他自己回家,公社的住队干部就找上了门,询问郑小田的去向。

王连发推说回了娘家,应付了过去。

之后,每天公社的住队干部都上门,连年三十都没落下,王连发也就一直没敢出门,考虑再三,托人买了辆破自行车,过完年初一,公社干部又上了门,初二没来,初三一早,王连发就骑了自行车悄悄出门,绕了个大弯,确定没人跟着,这才一路骑自行车到了惠城。

从南里大队到惠城可是有一百四十多里路,这大冷天的一路骑过来,也真是遭罪了。

凌城燕听王连发说了,反而放下心来,公社的主队干部只是上门找人,并没有什么过激的语言,更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倒是不用太担心了。

王连发过来了,她也就松了口气,不用每天担心郑小田一个人扛不住了。

她回了趟家,转回来就给王连发带了一提兜纱巾、围巾来。

“围巾少给你搞了一点,主要是纱巾,都是今年海市最新的花色和样式,一看这个,百褶款式,在海市也是最时髦的……”凌城燕说着,教了几种纱巾的打结方法,有她去南方捎货跟人学的,也有在大齐时见过的打络子、打结子的方法,看着不起眼的纱巾,打了漂亮的花结后,就特别好看、洋气了。

原本想着郑小田学会了,慢慢教二堂哥王连发的,没成想,王连发反而比妻子学得更快,几乎是看凌城燕打一遍,他就能学个七七八八,反倒是郑小田要看个三四遍才能学会。

凌城燕都失笑了,道:“二哥还真是心灵手巧,有这份本事,二嫂不用担心以后没有好日子了。”

郑小田索性丢下手中的纱巾,笑道:“他学东西一直快,不瞒你说,也就是娘不让,要不然,他的针线都比俺做得好。”

妯娌俩相视而笑,反倒是被夸奖的王连发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了。

凌城燕又交待了王连发几句,比如联防队的都是几人一起行动,还有居委会的大妈们,他们工作时都带红袖箍,挺好认的,二哥避着这些人点儿就行。新

她又把货品的进货价格单子给了王连生一份,把大致的零售价格也交待了,其他的她也没多说。她算是看出来了,二堂哥两口子脑子真的好用,做个小生意而已,真的不用她太担心。

初五,凌城燕和王连生回了一趟老家,给大伯父大伯母拜年,同时也给二老送消息,让二老安心。

两人带着小杏和石头一起回的南里大队,没有出车的便利,坐公共汽车打来回还是挺紧张的,中间也就两三个小时,紧紧张张吃顿午饭的空儿。

结果,他们到家不到一个小时,公社的干部就登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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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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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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