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吃完早饭,照例去河湾给姥姥拜年,李隆在那扭扭捏捏的不想去,王玉兰唠叨了一早上,李兆坤是惯犯,不去就不去,她管不着,可是儿子不能不去。
“快点走,别磨叽了。”李和把要带的烟酒都放在手扶车以后,催促李隆走。
乡下的路,开手扶车倒是比汽车还要方便,他倒是想着今年捐钱把十里八乡的路给修上。
李隆没办法,这么多人抵着他去,他不得不顺着。
几个孩子坐在手扶车上,比坐汽车还高兴。
李怡从头到脚用围巾裹得只露出了眼睛,被何芳死死的抱在怀里,只能羡慕的看着哥哥姐姐在那蹦来蹦去。
到了外婆哪里,老太太又把她珍藏的蜜枣拿出来招呼孩子,一个劲的都往孩子们的袄子口袋里塞。
何芳和段梅看到李和还帮着孩子挣口袋,也就没说什么,粘糊糊的,脏就脏吧,大不了回去换衣服。
不过两个女人很一致的,带着孩子出了老太太的屋子以后,就把蜜枣给偷偷掏出来扔了。
她们自己以前吃东西不讲究,有啥吃啥,没得挑剔,但是这不代表她们就愿意委屈孩子。???.
中午是在王玉国家吃的,王朝安和王朝军等人都来了,看到李隆不冷不热,李隆也就递给几根烟,没有多说什么。
喝酒来了劲,好像要较个高低,王朝安举着杯子对李和道,“老表,这杯干完,不喝可就是看不起人,好不容易喝次酒。”
“那缓着点。”对方几个人车轮战,李和有点受不了。
“那不行,杯子都起来了,到了河湾不喝酒得怎么行。”王朝军也不依不挠。
“要喝也行,咱们换个大杯子,连三杯喝。”李和发狠,还真不怵,要不是他老表,他就直接拿出在外人的威风了,哪里还会给机会在他面前得瑟。
拿了四两酒的杯子,蹭蹭的给倒满,一口气灌下去,亮出杯底,然后看着王朝军喝。
王朝军愣了愣,同样眯着眼喝完了。
李和再次倒满,自己第三杯喝完,王朝军还端着第三杯在那打嗝。
笑着道,“老表,要是不行,就回去睡觉,天冷喝多不舒服。”
王朝军不服气,可是酒刚进一半,就忍不住捂着嘴跑到屋外,吐了起来。
李和也同样压着酒劲,心里老不得劲,他怀疑喝了假酒,甲醇味太重了,喝的头重脚轻。
夹了几口菜,待桌子撤了,才想着回家。
回到家,又是漱口又是泡茶。
洗把脸,喝完一壶水,跑两趟厕所,整个人才好受一点。
晚上李志喊吃饭,看到桌子上的临水酒,打开瓶盖再闻闻,也不管对方面子不面子,坚决不肯再喝了。
“换下,这个我是喝不惯这酒。”
他堂堂的世界级的大土豪,要是死于甲醇中毒,想想都够窝囊!
刘老四也耸着鼻子闻了闻,作为老酒鬼,鼻子比李和还灵。何况这种劣质酒,他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年,因为便宜,所以常喝,记忆深刻,是满腹辛酸泪。
“昂子,去我家搬。”
招呼李昂去他家搬酒。
“叔,四叔,我家有。”李昂为难的看着他老子李志。
“那就跟你四叔去吧。”李志也晓得刘老四这些人现在嘴刁了,差酒喝不下去,虽然他自己在股票上赚了钱,可是他两个儿子的任务还没完成呢,可不敢在吃喝上乱花钱。
刘传奇等一帮子大队干部也来了,晚上又是一番好热闹。
他向李和问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咱们小学不收学杂费,上坝、河湾的人一股脑都把孩子给送来了。”
“那就都收了就是,钱不够我这还有。”李和回答问题都没经过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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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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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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