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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公鸡不下蛋

他是喜欢留短发,剪板寸,剃光头,所以对他来说,有头发没头发,其实很是无所谓,只要不是变成李斯坦森就行,他能接受光头,不能接受谢顶。

但是对何芳来说不行,这些年为了治疗李和的头发,她用了各种食疗方法好洗发的偏方,从黑芝麻到何首乌,就没有一样是没有用过的,效果很明显,发质逐渐改善,白发比开始少了很多,可依然还是有。

“那再给你粘个白胡子,干脆扮老头算了,一天天的,就一点都不注意形象。”

“我要真打扮的油头粉面的,你能稀罕?”李和反问。

“那也总比你这吊儿郎当的强。”何芳强行把李和身上的汗衫给扯掉了,“跟你说多少遍了啊,这破衣服别穿了,昨天不是才买了六件,明知道今天出门有事,有新衣服你也不知道穿。”

“扣子掉了。”李和弯腰把掉在地上的扣子捡起来,随手放到了桌子上,“我可没那么挑剔,有穿衣服就行,我又没光屁股上街。”

反正,他总能说出自己的道理。

“我说了不准再穿。”何芳一咬牙,就把衣服丢进了垃圾桶,“你这人啊,老是没个改变。”

李和笑问,“怎么改变?”

李怡被罚站在门口,犹自哭的稀里哗啦,见老子娘在那没事人似得聊的那么开心,这下子哭的更伤心了。

“就让她站着,你不准理她,”何芳瞥了她一眼,没搭理,拦着李和过去哄她,“咱们家算可以了,起码跟许多家庭相比,已经是很好了,像家庭情况差一点的,想的第一件事就是牺牲自己,自己没能力没力量出头,把一切寄托于下一代,让孩子好好读书,找好工作,多挣钱,改变家庭命运。

我承认,我也望子成龙,期望两个孩子有出息,但是我并不是指望他们赚多少钱,做出多大的成就,更大的期待是他们能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高尚的道德。”

“哟呵...”李和乐了。

“这么看着我干嘛?”

“我只是不相信这话是从你嘴里出来的。”

“我是实话实说。”何芳笑着道,“咱们还指望挣钱来改变家庭命运吗?”

“他们一出生就是富二代了,”李和悠悠的道,“比老子的运气还好,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有你这么比较的吗?”何芳叹口气道,“和你结婚的时候,我对你就没什么大指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有钱咱们唱着过,没钱咱们数着过,只要一家人其乐融融,不搞攀比,不要求与自己劳动成果不相符的福利,不去怨天尤人,这日子也不会过得差。”

“所以啊,你也别这么挑剔,就拿我当普通人,我随便穿。”???.

“又被你绕进去了。”何芳没好气的道,“关键你现在不是普通人了,你要是真拿自己当普通人,就不能躲这旮旯窝着,买个菜都要跑上二里地。”

“这个我跟你道歉,我也是没辙,天天大门口堵一群人你喜欢啊。”李和仰躺在沙发上,看着哭的双眼通红的闺女,终于还是忍住了上前安慰的冲动。

何芳道,“对平松他们交代好,要是下次再来,别大大咧咧的,上次有记者车就是跟着他们来的。”

李和道,“这你放心吧,我可不想再被逼着搬家。”

李怡哭了一会,终究还是没人搭理她,索性不哭了,就脑袋抵在大门上生闷气,好半晌才被她老娘特赦。

李和以为她这种有骨气的,要很长时间才能消气,谁知道得了她老娘一个鸡蛋,又开始笑嘻嘻的吃起来。

“你只会和我赌气是吧?”闺女是势利眼,他李老二不是第一天就知道了。

她拿着鸡蛋在鼻子上仔细的闻了闻,然后认真的说,“爸爸,这是母鸡下的蛋。”

“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闺女有什么特异功能?

李和大喜,一下子就忘记了被区别对待这茬。

“公鸡不会下蛋……”

一副看二傻子的表情。

何娟已经确定要去新加坡留学,这次何芳果断的没有再拿一分钱,她和老太太一起到机场送行。

“到了新加坡,自然会有人接机,你先从出口出来,看到人家的接机牌上面有你名字的,就是接你的。实在找不到,”何芳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这个你拿着,里面有我的电话,有你家里的电话,有新加坡的电话,真不行就打电话。”

“我都不认识人家。”何娟之前信心满满,心怀向往,但是真到了眼前要出发的时候,她又不免胆怯起来。

“接你的人叫潘月,你叫她潘阿姨就可以。”何芳虽然没拿钱,但是不代表她这个做姑姑的就是不管不问,最终她还是让在新加坡照顾老五的潘月到机场接机,“没开学之前,你就先住在你五姑姑家,等开学就让你潘阿姨领着你去学校报到。”

直飞新加坡的飞机,每周只有两班,只能提前走,要是赶下一班机,估计学校都开学了。

何娟道,“知道了。”

“就是你姑爷的亲妹子家,她也是在那边上学的,你是见过的,虽然只比你大几岁,可按照辈分也是你姑姑,不能没大没小,”何老太太怕孙女还有不明白,就不厌其烦的叮嘱道,“有什么不懂的,你就多问着,别什么都稀里糊涂的。”

“这还有双休日呢。”吴春燕虽然是对闺女说的,可是眼神却是飘向大姑子,“这别整天在学校给闷坏了。”

不但何芳没搭理她这话,就是何龙都没吭声。

老五脾气不好,何娟更不是善茬,针尖对麦芒,到时候闹出岔子,谁家的脸面都不好看。

这次何娟提前到新加坡,要不是李和先打过招呼,何芳都没考虑过让她住在老五那里,更何况以后在那常住。

吴春燕还要嘟囔,老太太说话了。

“房子是人家自个的,你闺女脾性你自己都哄不了,你还指望人家哄啊,闹脾气了,人家说出两句闲话出来,你闺女脸上好看不好看?是走人啊,还是走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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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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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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