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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1章 白鹅镇

当老杨家闹得天翻地覆,老杨头的东西被盛怒下的杨华明扔到大路上的同时,杨永仙人已经到了湖光县地界。

湖光县往东,有一个叫白鹅镇的地方,这里是湖光县下辖的几个镇里面最贫穷最落后的一个镇。

不同于其他镇的水路亨通,白鹅镇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一望无际的芦苇和湿地是这里最显著的特征。

白鹅镇的老百姓们主要营生是耕种,以打渔为生的渔民相对于湖光县其他镇来说相对较少。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里道路不发达,远离大河,不能一条水路直贯到底,旱路也是被这些大大小小的湖泊切割成一条条,所以当地百姓苦不堪言,说这些湖泊是一块好布上的虫窟窿。

但是对于杨永仙来说,这里却是他发财的天堂。

他循着梦中杨华安的指引,来到了白鹅镇,走在这些大大小小的湖泊边上,看着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偶尔从芦苇丛中飞起的白色大鸟,简直是心旷神怡,整个人恍若新生。

关于做生意,他已经想好了全部。

首先第一步就是弄到本钱。

现在,他身上有一张面值一百两的银票,在这里租赁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泊很容易。

然后请两个熟悉水性的渔民,开出薪酬,让他们弄两条小船每天划着船往湖泊里去撒饵料。

养鱼,是他对外的幌子。

但真实的是,他要在这里养另一种东西。

他抬头望着芦苇丛中那不时飞起的白色大鸟,眼中都是欢喜。

湖光县在大齐的地理版图上位置偏南,但跟荔城,云城,秀水镇那些四季如春的南方地带比起来,这里还是相对要冷一些的,至少冬天会下雪。

这些白色大鸟,在当地人口中都有个统一的称呼,叫白鹅。

杨永仙肚子里的书没白读,这些白鹅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天鹅。

这些天鹅都是从北方过来的,每年秋天它们会成群结队的从北往南迁徙过冬。

而当它们飞到湖光县这一带的时候,长途跋涉就比较疲累,队伍中不乏一些老弱病残的飞不动,加之这一带芦苇和湿地湖泊多,是天鹅喜欢栖息之地。

所以迁徙的队伍中会有一些滞留下来,在这里栖息等待明春的到来。

蚌,是这些天鹅喜欢吃的。

没错,杨永仙租赁下湖泊真正要养的,正是蚌。新

蚌体内大多数能凝聚出珍珠,浅水区和流动的河水里的蚌即便能胎结珍珠,通常也是颗粒细小的。

真正能凝聚出颗粒饱满,珠圆玉润的大珍珠的蚌,则隐藏在湖泊的最深处。

有句话叫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鹬只能捕食浅水区的蚌,而湖泊深处的蚌,天鹅是猎捕高手。

天鹅的口味也叼,通常最喜捕食深水区的肥蚌。

所以杨永仙要做的,就是蹲守此地,做最后的猎手,做一个珠宝大商!

这是一条漫长的路,想要见到成效最起码得到明年春暖花开鸟儿回迁。

但现在,他可以先准备起来,对此,杨永仙充满了斗志!

……

长坪村。

“老汉这会子啥情况了?”

杨华忠手里拿着一只酒盅,就着面前的一碟花生米喝着闷酒,旁边,坐着杨华明和杨永青。

杨华明也在喝闷酒,闻言头也不抬的道:“死鸭子嘴硬咯,反正我把他的东西全给扔到院子外面去了,屋里和院子里全都换了锁,这下他是进不去了。”

杨华忠的眉头拧在一起,这种局面,他从前做梦都没想过。

没想过自己兄弟将来有一天会把老汉真的赶出门。

杨永智吃了一粒花生米,忿忿道:“三叔不用担心,小爷爷把我爷弄去了他家落脚。”

杨华忠点点头,“他幸好还有个兄弟,不然,哼,真的有大苦头吃!”

杨华明道:“小叔也是多事,我就想看看这样还能不能逼得他松口,或是把永仙逼回来也好啊,可小叔又在做烂好人!”

杨华忠看了杨华明一眼,“凡事也别做太绝,小叔要把他接去也好,去了小叔家,各方面条件肯定是不如在自家的,让他吃点苦头!”

说话的当口,孙氏和廖梅英过来了。

两人手里都端着两只盘子,盘子里是拍黄瓜,炒鸡蛋,地三鲜,以及一碗米饭。

“你们别关顾着喝闷酒,吃点饭菜压压。”孙氏说着,把饭菜放到桌上。

可桌上的三人气都气饱了,这会子对这些饭菜真的是没啥感觉。

“三叔,四叔,永仙那个混球把地契给抵出去了,那老宅咱们还接着住吗?”廖梅英弱弱的问杨华忠。

杨华忠还没开口,杨华明没好气的道:“为啥不住?那是咱分家的时候光明正大分到的屋子,不仅要住,还要接着往下传承呢!”

“要是地契被人买去了,买家上门来查收屋子,咱可咋办?”廖梅英又问。

杨华明把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放:“他敢!这可是咱的地盘,咱兄弟把他轰出去!”

杨永智也红了眼,跟着用力点头。

后来赶到,却也知晓了全过程的杨永青咧着嘴道:“回去我就把屋里那把上了锈的柴刀好好磨一磨,打从今个起,柴刀挂腰上,谁敢来收屋子我跟谁拼命!”

杨华忠瞪了杨永青一眼:“刀子收起来,刀剑无眼,别到时候没吓唬住别人倒伤到了自家人。”

他又扭头对杨华明和杨永智道:“屋子,你们踏踏实实的住着,有我在,我不会让屋子被人收去的!”

“明日,你们谁跟我去一趟镇上,我们去把镇上的当铺挨家打听,打听到了,我就把那地契给赎回来,咱老杨家的地契不能落到别人手里。”

杨华明道:“三哥,明日我跟你一块儿去镇上,我从前年轻那会子在镇上混过,我晓得镇上不仅有当铺收那些东西,还有一些底下赌坊和钱庄也做这种买卖,我们一块儿去找。”

看到老杨家几个爷们商量着收拾这烂摊子,廖梅英真的是羞恼得无地自容。

她拿出一块红绸布包着的帕子,轻轻揭开,里面是一对小孩子的银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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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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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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