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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133米 云南之行(2)

b章节名:坑133米云南之行(2b

下了飞机之后迎接她们的,就是春城一般的昆明。而这,也是他们旅游的第一站。

“这里除了天空蓝了点,空气清新了点以外,看着和香港也没什么区别嘛!”牧野静不屑的说道,从机场出来依旧是机场的人潮涌动,马路的车水马龙。

白浅灵对于这位没有常识的牧小姐,已经完全的无奈了。难道云南就该出了机场就是一片山清水秀嘛?

不过人家有“监护人”王子安童鞋,根本就不需要她操心。

瞧瞧,刚出了机场,就立刻粘了上去,简直比牛皮糖还牛皮糖,就差24小时全天候盯梢了。有时候她就常常在想,对方是不是真的想要变成一块粘腻的糖,时时刻刻的粘在王子安身上,洗都洗不下来。

她们这一次订的酒店是临近市中心的,因为几个人的家里都是不差钱的,所以酒店订的也是比较好的酒店,住一夜需要198块的双人标准间。这样的价钱在这样的年代,对于内陆的工薪阶层来说,依旧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对于房间的分配问题,牧野静就没有再出妖蛾子了。白浅灵和牧野静两个女孩子同住,而花千骨和王子安两个男孩子同住。

在酒店休息了一下午之后,几个人一同出来觅食。

吃饱之后,因为下午都休息得够了,所以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晚上出去游玩一番。

这就是自助游的好处,不用跟着团队,按照别人既定的路线走去。不论是从时间上,还是景点上,都有绝对的自由。

而几个人定下的,就是市中心的金马碧鸡坊。这个名字的得来,其实算不上多有内涵。不过东临金马山,因此东坊得名金马坊,西靠碧鸡山,因为西坊得名碧鸡坊。金马碧鸡坊始建于明朝宣德年间,距今已经有400年的历史,而这里的独特之处,就是在某些特定的时间,会出现“金碧交辉”的奇景。

可惜,他们来的并不是时候,所以没有看到“金碧交辉”的景象,不过这并没有打消他们逛街的兴致。金马碧鸡坊是昆明的招牌,这里有许多小摊位,出售地方特有的银饰和茶叶。对于茶叶,白浅灵和花千骨都是传承自华国古代大家,对此极有研究。而牧野静对于精致小巧的饰品是最没有抵抗力的,更何况云南的银饰更是出名。

看琼瑶奶奶最火的《还珠格格》,第三部中晴儿和箫剑就是在云南大理结的婚。剧情中,他们穿戴着苗族的服饰,头上缀着重重的银饰。在苗族的传统中,苗族的姑娘穿的传统服饰都是用纯银的饰品点缀而成,其重量可想而知。

可是女孩子偏偏对饰品毫无抵抗力,尤其是此时还没有进入铂金时代(表示这是杜撰,银对于黄灿灿暴发户代表的金色,更是深受广大女孩子欢迎。

“很晚了,回去把,明天还要早起呢。”王子安提醒着玩疯了的几个人,明天还要早起去别的景点呢。倒不是他们没有钱多住一天酒店,而是他们的行程都是规划好的。酒店也是提前订好的,若是在最开始就推迟了行程,总归不太好。

“好吧。”自己的爱人发话,第一个响应的就是最难伺候的大小姐。这个大小姐搞定之后,其他两个人自然没有异议。行程是他们制定的,自然也很清楚,打乱了旅程的话,也许将来她们要露宿野外了。

回到酒店后,很快就进入了睡眠之中。

第二天白天,她们去游览了位于城中心的翠湖,并且吃了午饭后,又去了昆明老街,到了傍晚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西山的民族村,而晚饭也在民族村解决。(别问我一天能不能游玩这些景点,这只是剧情需要。也别管西山和民族村不是一个景点,这依旧是剧情需要,和现实无关。切记,此乃架空时代,那个时代就是这样的,嘿嘿!

“啊,好累啊。”牧野静躺在床上感叹。此刻他们正居住在民族村的一户村民家中,他们要在民族村停留几日。

西山位于昆明西郊,滇池西岸,距市区15公里,隔滇池与金马山遥遥相对。北起碧鸡关,南至海口,绵延35公里。最高峰罗汉峰,海拔2511米。山峦起伏,彤似卧佛,故也称卧佛山。隔水相望宛如丰盈的女子躺卧滇池岸边,有“睡美人”山之美称。云南民间有“一登西山,身价百倍”的传说。

而民族村正是位于西山山脚之下,形成了一户户类似后世农家乐的景点。

村内水陆交错,清新优雅,各村寨景点错落有致,风格迎异。其间有绿荫小径,亭阁回廊、拱桥石阶相衔相接,并与滇池湖滨大道首尾贯通。路转水回,柳暗花明,引人入胜。周围自然的景观和得天独厚的天然调节,使得民族村内花枝不断,四季缤纷,每一刻,每一季,都有各自动人的美景。(各种介绍均摘抄自百度百科,作为北方工薪族,去云南旅游那绝壁一个月工资有木有,还是特惠,太坑了,所以一直没去过,t_t

“好了,等下该吃饭了,都晚上了,又走了一天,肯定饿了。快起来,咱们吃饭去。”白浅灵拍了拍躺在床上的牧野静,虽然她也很想躺在床上深深的睡一觉。但是这样,明天她的腿一定会酸涩的起不来的。

“不嘛。”牧野静已经累得没有心思再去和白浅灵闹别扭了,褪去了公主病外衣的她,此刻像个小孩子一样肆无忌惮的撒娇。

面对这样的牧野静,白浅灵只好继续劝说,“快了,起来吃饭,吃完饭用热水烫个脚再睡,松筋活血一下,不然明天你腿上的肌肉肯定酸涩疼痛的起不来床。”

这也是白浅灵自己血淋淋的教训。曾经她去参加训练的时候,最开始也吃过这样的苦。

被磨得不行的牧野静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来,刚好外面的饭也熟了。带有民族特色的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体力消耗过度的几个人,肚子顿时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

“呵呵,饿了吧,来吃饭吧。”这家住户是一位很憨厚的中年大叔和他朴实的妻子。他们的孩子已经考上了大学,去了外省读书,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大叔和大婶的手艺很好,四个人把一桌子的饭菜,全都吃进了肚子。饭后,每个人都拍了拍吃的圆滚滚的肚子,依靠在椅子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呵呵,你们去散散步消消食,我叫依玛给你们烧热水,然后烫烫脚。”大叔泽沥憨厚的笑了笑,眼中闪烁的是真是的疼爱。

依玛也就是大叔的妻子,很温和的点了点头,“对,吃完饭去散散步,对身体很好的。等你们回来,就可以洗漱了。相比你们都很累了,洗完之后就睡觉。”

其实农家乐并不需要照顾客人到无微不至的地步,但是他们看着这群孩子,就像看到自己的儿子一样,充满了浓浓的爱意,把他们当自己的孩子来宠爱。

“那就谢谢您了。”对于一个长辈无私的关怀,他们并不应该冷漠的拒绝。王子安很有礼貌的对着依玛大婶说道,紧接着其他人也都对着依玛大婶道谢,接着走了出去。

他们来的时候,已经是顶着夜幕到的,远远的就看到村子里灯火阑珊的模样,但是真正的游走在这样的小村中,亲身经历这里的一切一切,更是另一种风味。

“夜晚的云南,能够叫人的心平静下来。”家家户户此刻都在烧饭做饭,也有不少的同是游者的人,在外面散步,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安详和谐。尤其是他们早上刚刚经历了都市的喧嚣,走过了人来人往的都市,来到市郊,顿时安静了下来,这样的对比冲突是那么的强烈,更加给予人心底,最深沉的冲击。

他似乎有些明白了白浅灵这样安排景点的用意,有了这样的冲击,能够带来的感官,是最能够令人成长的变化。

王子安就这样静静地站在街道中央,这一刻,他似乎真的长大了成熟了。不再是那个瞒着家里,偷偷来到香港念书的叛逆小子,不再是打架飙车,斗殴泡妞不所不做的非主流少年,不再是那个有点特殊能力就沾沾自喜,总以为自己不可或却的中二病患者。而是已经蜕变了,蜕变成一个男人,一个即使还不明白责任的含义,却依旧可以成熟处世的,男人的雏形。

他看向白浅灵,那一刻那双眸子中,溢出了满满的柔情。谢谢你,白浅灵。王子安在心中,默默的对着白浅灵道谢。

青春萌动的时候,一颗关于爱情的种子,已经悄悄的种入了少年的心中,总待有一天,那颗小小的种子会发芽,成长,最终成为参天大树,将一个少年小小的心,占得满满的。只不过,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却并不知道,所以这棵树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最后将要枯萎腐烂。

少年时期的第一次动心,总是最美最深刻的,这第一次动心的少年,更是觉得心中悸动不以。虽然他并不懂得,什么叫爱情,但是身为人类的本能,总是想要靠近自己心中的女神。

“浅灵,累了吗,我们回去吧?”王子安走上前,询问道。

写这种旅游情节,实在是第一次,有木有写的很渣?咳咳,很渣也请别提出来,会打击我的自信心!不过感觉后面写的还可以吧还可以吧……嘿嘿!

又被我耗掉了许多的头发,啊,我可怜的头发,你受苦了。我那无辜死掉的脑细胞,文已经码出来了,你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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