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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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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什么狗屁王爷!一点儿素质都没有,竟然在她肩上恶狠狠的硬刺进一剑。

她与他没有深仇大恨,干嘛伤她?

揉巴揉巴,秦子岑把腰带揉成团,压在枕下。这是证据!

“谢谢您,老伯――”

“还有,谢谢您,小兄弟――”她秦子岑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历来爱憎分明。

李御医手撵须髯,笑笑摇头,没言语。

小徒弟则脸红红的,腼腆的挠挠头。

“我――我叫清风――”一口一个“小兄弟”,叫的清风更加紧张,不好意思。所以,他壮着胆子做自我介绍,脸也越发的红透起来,仔细看起来,倒像秋天的红苹果。

秦子岑抱歉的一笑,知道自己的称呼给他造成困扰。这个古代,还蛮有意思的,一个称谓,竟然让清风红透耳根子,有趣!

不过,她的当务之急,不是别的,而是要养好身体,至于其他的,暂不做考虑。

身体养好之后,她要回去,回到自己所在的二十一世纪去。

她,不在乎自己是怎么来的,但是,她在乎,怎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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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秦子岑安心恢复身体,心情愉悦的接受眼前的处境。

至于那个伤害她的混蛋王爷,统统放到脑后既来之,则安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有了好身体,她才有回去的可能。

不过,这个古代,到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也许她接触的只有李御医和清风,再者就是一个小雪豹。

猎场的其他人,他们恪守其职,秦子岑接触的并不多。

古代的环境,比现代好得多。没有高耸林立的的高楼,没有乌烟瘴气的工业废气,没有游龙似的车流,这里,只有清风明月,鸟语花香,树影婆娑,花香四溢,鸟啭莺啼。

优美的环境,远离城市的喧嚣,清淡的饭菜,一切都是纯自然的。

秦子岑恢复的很快,七天后,她已经能正常行走。随遇而安,随和开朗的性格,让她在这个陌生的轩国生活的很顺意。每餐,她都尽量多吃一些,人是铁,饭是钢,为了恢复身体,她让自己吃的饱饱的。

吃饱喝好后,她的时间,都耗费到上。一直以来,她都怀有遗憾,因为没能像其他天之骄子一样进入大学深造。为了养活自己,为了孤儿院的其他弟弟妹妹,她忍痛放弃自己的理想,每天,她疲于奔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工作,赚钱,赚钱,工作,此外,无他。

来到轩国,醒来后的这七天,她有足够的时间。她身上的两道深深的伤痕,令她无法正常活动,要是能活动自如,她早就出去寻找回家的路了。

这是皇家猎场,有些书也是李御医的医书,还有一些兵家排兵布阵的书籍,比如孙子兵法之类。

虽然,以前没接触过,在秦子岑读起来,略显生涩,可她仍然看的津津有味,仿佛饥渴的人遇到甘霖。

是的,对秦子岑来说,确实是这样。高中毕业的她,没什么文化,如今,有这么清闲的时间,边养病,边,她倒忘记了身体的病痛。

每天,她都如饥似渴的看着书,直到掌灯时分。累了,就站起来,活动一下腰身。

如今,秦子岑觉得,自己的脑袋就像一只空洞的的木桶,知识就像是一盆盆清水,她贪婪的汲取着。不管是否能看懂,是否明白其中的奥妙,都一一记在心底,夜深时分,慢慢回味,慢慢消化。

好在,有个李御医和清风。不懂的,就请教他们。三人之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被秦子岑发挥的淋漓尽致。

李御医暗自感叹,这姑娘,聪慧狡黠,心地柔软善良,可不是一般人!

只见她孤身一人,在这里生活的有滋有味,风生水起,可见她的适应能力比常人强。

李御医对秦子岑生出一股莫名的亲切感,仿佛父亲对女儿。

秦子岑不会的请教他,他也乐得回答。

三人,连同小雪豹,生活的有滋有味。

很快,到了清醒的第八天。

清晨起来,秦子岑觉得神清气爽。

她尽情的呼吸者带着淡淡草香的空气,花香,草香,混合在清新的空气中,让人心旷神怡。

秦子岑伸个大大的懒腰,找到李御医。

“李伯伯――”

正在忙碌着晾晒草药的李御医,抬起头,微笑,“姑娘――”

“叫我秦子岑就好,或是子岑也可以――”

秦子岑凑到李御医身边,“李伯伯,我能帮您做什么?”

“你安心养伤就好――”李御医继续手中的动作,干活?他可不期望秦姑娘帮他干活,她是酷似逍遥王妃的人,怎随便干这些糙活?在逍遥王没有决定怎么安排她之前,他可不想把这姑娘当奴才使用!

不过,这姑娘确实惹人喜欢!

“秦姑娘――你要的书拿来了――”清风抱着几本书,满头大汗的过来。

“好的,给我吧――”秦子岑伸出手,一笑,“谢谢你,清风――”

那一笑,灿烂明媚,看在清风眼中,倾国倾城百媚生。

不知不觉,清风的脸又红了。

“嗨――脸红什么?”近几日的相处,秦子岑已经于他们师徒二人打成一片,也就不顾忌,“是不是看姐姐我长得貌若天仙啊?”秦子岑话到手到,她轻戳着清风的肩头,嬉笑道。

清风像是被猜中心思,像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一个劲儿的挠头,然后急忙溜走。

秦子岑看着清风消失的背影,笑着摇头,这个小她几岁的毛头小子,莫不是对她起了绮念?以后,自己还是收敛一些的好,别惹上什么绯闻。

在这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社会,自己的言行难免给人一种轻浮不稳的感觉。

思忖合计后,秦子岑开始帮助李御医摘着草药,“这是木槿皮,味甘,性微寒,有清热,利湿,杀虫,止痒的作用――”

纤纤素手拨弄着簸箕里的草药,“这个是番木鳖,味苦――”说着,捻起一些,放进嘴中,嚼一下,“噗――”的一下吐出来,“真苦啊,李伯伯,怎么这么苦――”

李御医笑着,脸上的皱纹盛开成一朵朵秋日里的菊花,连眼眉睫毛都笑得颤抖不已。

这丫头,还是玩性十足呐!李御医也不言语,微笑着继续手里的活计。

“番木鳖,味苦,性寒,有大毒,通经络,止痛,可用于咽喉肿痛,痈疽肿毒,以及风湿引起的经脉拘挛,麻木瘫痪――”

秦子岑把几日从书本上看来的东西,都运用在实践中,她自顾自的叨咕着,“这个是玄参,这个沙参,这个是丹参,它们都反藜芦,千万不能同用――”

“这个――这个是什么呢?”秦子岑挠挠头,思忖一下,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哦,这个是柴胡,味苦,性微寒,能泻肝火,疏肝解郁――”

“这个是葛根――”

“这个是防风――”

“这个是独活――”

“这个是羌活――”

哈哈,十几味药材,她都能辨认出来,秦子岑高兴的转身,“李伯伯,我说的对吗?”

李御医已经傻傻的站在原地,呆愣了半晌,他楞楞的看着秦子岑,简直无法相信,这姑娘的记忆力这么好,仅仅几天的功夫,就把书上介绍的一些药材辨认出来,这丫头,不是一般的聪明!是块好料,是个学医的人才!

秦子岑不知所以的摸索一把脸,李御医怎么――

怎么用那种眼光看她?

好像――

好像她脸上长了什么不该长的东西?是不是她穿着男装,不伦不类?可着不怪她呀,这里没有女装,整个猎场的人,都是男人,而她的衣服,只是一身旗袍,大大的开拆,要是每天都穿着旗袍在这一群男人眼前晃动,还不得把人家吓晕过去。

不要说穿旗袍了,就是在平日里男女之间开玩笑的话,在这里说,都能引起清风的误会,更别说穿露着大腿的旗袍了,那简直就是伤风败俗,罪不可赦。

毕竟,在这古代,还没有这么开放的风俗习惯。

所以,清风借给她一身衣服,她只好将就着穿。不过,靴子大,衣服也不合体,就是凑合着穿。

“李伯伯――”

秦子岑走进李御医,举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李伯伯――”

“哦?”

“哦!”

李御医从震惊中,恢复过来。

“秦姑娘,以前可曾接触过医书?”

螓首微摇,秦子岑不明所以,只好据实回应。

不要说医书了,就连大学都没念过,她哪有时间和精力接触专业书籍?何况,医学是多么神圣深奥的学问,她一个高中毕业生怎么懂?

“清风――清风――过来――”李御医挥手,招呼躲在屋角一隅的徒弟过来。

“师傅――”清风眼睛紧盯着地面,连师傅都不敢看,生怕泄露心中的小秘密。

“以后,你和秦姑娘切磋医术,要像秦姑娘学习,你看人家,只是几天的时间,一些草药都能区分的明明白白――”

“好――”清风答应,头,仍旧低低的。

秦子岑不明所以。可知道李御医的话,会伤到清风的自尊?

她是学了一些皮毛,那是闲着无聊,也是为了充实空虚的头脑,所以才如饥似渴的汲取各种各样的知识,并无哗众取宠之心。

想到此处,秦子岑双手抱腕,眉梢微挑,对清风深施一礼,“民女秦子岑,这厢有礼,望清风师兄多多指教――”

“扑哧――”一下,秦子岑自己先笑出来。

清风也抬起头,害羞的笑起来。凝结起来的尴尬气氛,逐渐消融。

之后的日子,只要秦子岑不会的,不懂的,她只要开口问,李御医都倾囊相授,毫无遗漏,在他看来,秦子岑就是一个天才,学医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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