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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第 44 章

阿荣亲自开车带着去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外头没有任何标志,进了一扇厚重的铁门,验证身份后,他把交给了一位中年警察。

那带着拐弯抹角进了一间屋子。

这是一间普通的会客室,四周是雪白的墙壁,屋子中间有一张小桌子。成七爷就坐那张桌子前,一身蓝灰色的囚服,看起来和他一贯粗犷的风格极不协调。

门被从身后关上,那个警察竟然放心只留和成七爷两个屋里。有些紧张,向前走了两步就站住了:“七爷。”

“坐吧。”成七爷并没有所预料的愤怒和谩骂,而是一脸温和的微笑。

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对不起,阿欢,七哥那天去晚了。”他看着,显出和从前不同的从容来。

知道他的意思,摇头说:“七爷,这和您没关系。”

“青山把的安全交给,却……”他叹息一般低声道,“当年,没能从林西铭手里救得了小晨,今天,又对不起……”

他语气里的歉疚让有些受不住,便打断他的话:“七爷,您找来,就为了说这些么?那可以告诉您,不怪您,还非常感谢您。”

成七爷微笑:“好吧,们只唠唠家常,以后,怕是也没什么机会了。”

唠家常?

和您没什么可唠的!心里暗暗腹诽,脸上却不敢显露出来。就听到他接着说:“青山很想见见。”

大约见一直垂着眼不答,他轻轻叹了口气:“阿欢,是个好姑娘。青山或许没这个福气吧。”

咧了咧嘴,说:“七爷开玩笑呢,是唐欢高攀不上。”

成七爷笑了笑:“阿欢知道么?其实青山那天说的同母异父兄弟什么的,都是真的。”

啊了一声:“原来是真的?难怪!”

“难怪他和这么亲近是吧?”

摇头,难怪顾言成顾先生要跟林西铭一起对付他和兴义堂。

成七爷手指动了动,去摸衣袋,大约是想找烟,很快空着手出来,嘿地一笑:“当年母亲临去时,当着她的面发过誓,会好好照顾青山。”

看得出,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确实很好。

想,他的母亲一定也让顾青山发过同样的誓言。同室操戈,大约是一个母亲最不愿看到的事情。

眼前这个强悍的汉子,也有着温情的一面。

成七爷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青山一心想帮脱罪,却把自己陷了进去。他一向精神状态不好,抑郁症、偏执症什么的,真要入了狱,只怕他过不了这一关。”

愣了,这倒是没想到。

顾青山这半年多没再犯病了,徐成功医生说他基本上已经算是好了,可病根总是的吧,如果真的因此又病重,的罪孽岂不是又多了一层。

心中难过,抿着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成七爷手指轻轻扣着桌面,忽然道:“听说,老大明天要来接和小弟离开?”

吃了一惊,成七爷虽然身囹圄,却仍然消息灵通如斯!结结巴巴说了声是,丝毫不敢隐瞒。

成七爷也不再说话,仰脸看着天花板发愣。

过了一会儿,刚才那个警察推门进来,说:“时间到了。”

成七爷做了个请的手势,站起身,跟着那离开。

外头阳光耀眼,真是个好天气,监狱里不会有这样的日子吧……

阿荣见到时皱了皱眉:“脸色怎么这么差,不舒服么?”

推开他伸到额头上的手,说:“没事。”

回去的路上,一直沉默着,以至于阿荣几次问成七爷和说的什么。到了医院,临下车,问:“阿荣,顾青山是不是也会被判有罪?”

阿荣点头说,证据确凿,他自己也认了的,估计三五年跑不了。

心里咯噔一下,瞬间生出一个让自己都吃惊的念头。

傍晚时,借口出去散散步,避开护士溜出了医院,约好的咖啡厅里见到了乐轩。

一杯咖啡没喝完,就完成了自己的目标,乐轩答应帮。

“阿欢,”他的笑容似乎染上了咖啡的苦涩,让看着有些不是滋味,“本来以为们再也不会见面了,没想到,会为了顾青山来找。”

对于他的感情,无法接受,也不能回应,只能说声对不起。

乐轩笑了,举起咖啡杯:“阿欢,打算出国,不再回来了。”

“为什么?就是因为帮了么?”很意外。

记得许成功医生说过,乐轩是他几十年来最得意的弟子,要继承衣钵,继承他的医院。满心都是愧意,再次说:“对不起。”

“没什么。”乐轩慢慢旋转着咖啡杯,凝视着,一字一句道,“阿欢,会记得的。”

第二天凌晨,天还蒙蒙亮,和小胖就已经悄悄坐上了老大的汽车,一辆半旧的沃尔沃。为此,老大还吹嘘了好久。

没有去办出院手续,也没有再回那间租住的地下室,而是把装着钱的信封留了床头柜上,信封上只写了“走了”三个字。

阿荣会替善后,想,他能够理解。

老大所的城市比s城小很多,但是胜清净。半年多不见,老大凭着他一贯的“刚直不阿”,做了一间会所的保安经理,还给们找了一个正牌的嫂子。

为了不打扰老大的正常生活,坚持和小胖他家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住。

嫂子是个娇美可爱的女,对老大很好,嘘寒问暖,无微不至,还有一手好厨艺。于是,和小胖一日三餐都自觉去蹭饭吃。

很怀疑老大从哪里骗来的嫂子,他挺着将军肚得意洋洋告诉,是他夜总会英雄救美,才让家以身相报的。朝他竖起大拇指,老大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红晕,屁颠颠地去帮嫂子洗碗去了。

第一次老大三室一厅的家里吃嫂子包的大饺子时,有一种回到从前的感动。对来说,无论是家乡小镇上的还是s城的,那些痛苦的和甜蜜的、那些回不去的曾经,都已经凝固成了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分割……

嫂子坐过来,递给一张面巾纸,悄声说:“妹子别难过,以后老大这里就是们的家,天天来。嫂子会把喂得胖胖的,再帮找个好老公!”

这才意识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哭了,不好意思地接过来擦擦眼睛,说:“不难过,这是高兴的。”

有一天吃过饭老大送和小胖回去,到了地方他却不走,转了两个圈,欲言又止,神情竟然有些忸怩。

瞧着他直乐:“老大有什么好事,难道是还有几房小妾需要阿欢照顾,尽管说!”

老大呸了一声,大声宣布:“阿欢,老子就要做爸爸了!”

愣了愣,大喜:“恭喜老大,恭喜老大!老大,要做他干娘!”

小胖扯扯的衣袖,小声问:“那是做他哥哥还是做他干爹……”话没说完,被老大一巴掌拍一边去了。

之后的日子平静而充实。

老大给小胖联系好学校,插班继续读中学。而,白天一所成学校补习准备参加高考,晚上则老大的会所里打工,赚钱供小胖和自己读书。老大本来不想让打工,说他能养活们,可不愿意,还年轻,要自食其力。

后来,老大打听到了s城的消息。林西铭和阿龙等被判了死刑,成七爷改了无期,而顾青山,因为精神类疾病免于刑事处罚。

曾想致电乐轩向他表示感谢,最后还是没有打这个电话。或许,再不联系是对他最好的感谢。

干儿子出生那天,送了一整套的婴儿金饰品,项圈、手镯、脚环、铃铛什么的,几乎花去了大半年的薪水。老大回赠给一个生日蛋糕,说了声“生日快乐”。

当意识到今天也是生日时,感动得当场抱住了老大,他左右脸上狠狠亲了两口,把病床上搂着小毛娃的嫂子看得目瞪口呆。不好意思,就过去照样亲了嫂子和干儿子两下。干儿子不买账,哇的一声哭起来,天昏地暗似的。

嫂子笑着骂了声“臭丫头”,忙着去哄娃子了。

老大拉着出了病房,轻轻抱了抱,说:“阿欢,老大一直当是亲妹子一样。经历了那么多,还能这么积极上进,老大替高兴。”

笑嘻嘻说:“老大不也一样?好好对嫂子!好好照顾干儿子!”

出了医院,走川流不息的大街上,感觉到身边的一草一木都是这么美好,这么生机勃勃。哪,不管曾经历过什么,总要往前看。

第二年,考上了本市的师范大学,小胖也考上了重点高中。老大别提有多高兴,酒店里大摆筵席,请了所有认识的朋友喝个大醉,比自己生儿子时候还要开心。

夏末秋初,终于走进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大学,可惜,早已不是当年的心境。那陌生而又熟悉的环境让忍不住热泪盈眶。

想,这是新的生命的开始。

对于知识的饥渴和对未来的热望,让几乎将打工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了学习上。大一结束,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校特等奖学金。

大二开始,老师的指点下积极参加学校的社团和各项社会活动,还孤儿院做了义工。给孩子们买很多东西,教他们唱歌跳舞、强身健体,教他们识字读书、汲取知识,希望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们,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快乐的童年。

时间过得真快,两年多的时间,修完了所有的学分,几乎门门满分。完成毕业论文之后,学校特别推荐转入连修研究生专业的学习,并邀请毕业后留校任教。

收到研究生院录取通知的那天,正是和干儿子的生日。

老大特别向他的老板申请,包了会所的一个房间给们过生日。虽然只有老大一家三口和、小胖几个,面对大大的蛋糕和跳跃的烛火许愿,仍然幸福得想哭。

想,到了今天,才真正做到脱胎换骨。对得起婆婆,对得起老大,对得起乐轩,对得起所有爱的和爱的……还有那个早已经装心里的……

吃过闹过笑过,临走,老大说,他的新老板要见这个寿星公。奇怪,什么时候换的新老板?

老大支支吾吾说:“年初换的,给说过,大概忘记了。”

他让先留包房里等一下,自己带着妻儿和小胖出了房间。临走,他把一个小盒子塞进手里,“老板还送个生日礼物。”

更是奇怪,打开一看,是一对戒指,款式简洁,翻来覆去灯光下仔细看,确定是白金的。心里隐隐觉着不对,这年头送戒指都有特殊的含义,他姥姥的,老大难道想把给卖了?

一边琢磨着一边朝外走,刚推开门,就撞上了站外面的高大身影。揉着脑袋看过去,心脏陡然一震,不由自主连退了两步。

“顾……顾……”

顾青山迈步进来,回身关上门,朝伸出手:“阿欢。”

他的声音低沉,眼瞳深暗,吓得一哆嗦,又退后一步,定了定神,瞄向门的方向:“顾少,您怎么来了。”

顾青山看向手中的盒子:“喜欢这个礼物么?”

“对不起,不喜欢。”立刻把装有戒指的盒子递过去,就想朝门外去。

顾青山伸手,却没接盒子,而是猛然抓住手腕一把扯进了他怀里,低吼:“这个死丫头还想跑!害老子做了三年精神病,老子要补偿!用一辈子来补偿!”

他狠狠吻住了的嘴唇,不,是咬,狼一样,像是要把吞进肚子里。

奋力挣扎,他却越抱越紧,一只手揽着的腰身,另一只手从手里摸过盒子打开,将一只戒指戴到的无名指上,自己戴上另一只,亲吻着的脸颊,低声呢喃,“阿欢,喜欢,很喜欢很喜欢……”

无力地捶打着他的后背,放任泪水磅礴而下。

“放手!这个混蛋!”

尾声……

故事的结局其实和们想象的不同,那天,最终拒绝了顾青山的求婚,把那枚戒指还给了他。

不是因为曾经遭受的伤害,也不是因为和他身份地位的悬殊,而是,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完全接受这个男,也不能够确定这个男是否愿意甘于寂寞,陪共度平淡的余生。

顾老先生三年前就去了国外,而顾青山留了下来,负责国内的事宜。

老大说,顾青山两个月前找到他,从老板那里买下了这间酒吧,之后,他又把公司迁到了本市。“这样的好男不要错过了。”这是老大和嫂子对的忠告。

顾青山对并不勉强,他认真地收好戒指,捏捏的鼻尖说:“行,咱们就这样耗着吧。唐欢,有的是时间,一辈子的时间。”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把这篇坑爹文完结了,虽然写得烂没人看,俺还是勇敢地完结了。至少,不坑文的好习惯应当受到表扬的吧?[捂脸]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文文会从一个轻松文变成了差点be的正剧

感谢走过路过留下过脚印的朋友。特别感谢草帽兄,俺对不起你……

嗯,愿意继续听老鲁讲故事的,请收了俺的专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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