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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晨跑的女孩

一百遍的单词,二十遍的课文,写的杨晓直欲吐血。但他却没有任何不耐烦和马虎,以及糊弄的感觉,完全是一笔一划的在抄写着。

虽然拉上了窗帘,但是光线还是能投射到杨毅夫妻中的屋中。于秀芬躺了足有几个小时,也没有睡着,借着灯光,拿出了枕头下的手表。指针赫然指向了十二点十分。

“这么晚了,还在写作业吗?”于秀芬心中道了一声,这才起床。轻轻走到了厅中。

杨晓的剪影透过窗帘清晰的印在了于秀芬的眼中,她也是努力学习的人,当年为了跳出电子仪器厂,每天晚上都熬夜到两三点钟。她只一看杨晓的样子,便知道他没有偷懒。

“杨晓,十二点了,还有多少作业?”于秀芬心疼儿子,虽然对他极为努力而感到开心,但还是推开了他的房门,关心的问了一句。

“快了!”杨晓站了起来,摇了摇自己的腰,回答道。

“高中第一天怎么就会有这么多的作业,还让不让人活了!”于秀芬心里嘟囔一句,但是却没有表达出来,只是道:“快点写完,好睡觉,明天还得上学呢?”

“嗯!写完我就睡!”杨晓点了点头。接着又坐了回去,继续开始抄写。

此时,他已经把所有的单词,全部抄完。开始抄写起课文。

于秀芬这次睡着了,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儿子拿着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向他微笑。而自己的亲戚和同事,都在向自己祝贺。那种开心,比她当年接到脱产去东北师大学习的录取通知书更加开心。她在梦中,脸上依然挂着笑容,那是无比的欣慰。

杨毅是三点半准时被闹铃叫醒了,当他醒来时,杨晓屋里的灯同样的在点着。

“他会学到这么晚?”杨毅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连忙下地,走到了杨晓的屋里。

推开门,走了进去。看杨晓去是趴在桌上,笔还在手里握着,信纸被压在他的脸上,口水甚至把信纸的一角都给沾湿了。

杨毅不知道杨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不知道杨晓是不是刻意努力的做出这种在努力学习的样子。他不动声色的走到了杨晓的身边,轻轻的抬起了他的头,把信纸抽了出来。

一百页一本的信纸,已经写了将近半本。

杨毅不懂英语,但不代表他看不出来杨晓是否在用心。从第一页开始,到最后的第一页,所有的字迹都是工工整整的,没有一点的应付。

看到这一幕,杨毅的眼中有些湿润了。他抽出了他手里的笔,把笔帽盖上之后。又走到了床边,把被子铺好之后,便好似杨晓小时候一样,想要把杨晓抱到床上。

杨毅的动作虽轻,但还是把杨晓从睡梦之中给惊醒了。

“爸,你怎么过来了?”杨晓揉了揉眼睛,问道。

“都快四点了,去上床上去睡!”杨毅故作威严,以其掩饰眼中的湿润。

“啊,都快四点了!”杨晓一个激凌,飞快的拿起了本子,在上面翻数了起来。

十七遍!还差三遍!

两个数字立时出现在了杨晓的面前,他连忙搓了一下脸,接着去到卫生间,洗了一把脸之后,又转了回来。

“爸,你去上班吧!我还有点,写完就睡!”杨晓洗完脸后,觉得精神了许多,接着对杨毅道。

“先睡吧!早上去学校再写!”杨毅的想法和于秀芬一样,不知道开学第一天怎么会留这么多的作业。因为儿子没有偷懒,他极为开心,便劝道。

“上学时,还得学习呢?”杨晓笑了一下,还故意的摆了一个poss:“爸,我身体好,就差一点了,写完马上睡!”

“好!好!”杨毅只是连连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自去洗涮,然后离开家门。

杨毅走后,这三遍课文杨晓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便全部抄写完,这才钻进了被窝之中。

虽然疲惫到了极点,但杨晓的大脑中还是极为兴奋。脑海中被英语单词给淹满了,这种感觉是他以前没有过的。他以前一般都是连续几天打麻将之后,睡梦中时,脑海里出现的麻将牌。

闹钟在五点半时,准时响起,杨晓腾的一下便从床上跳了起来。虽然睡了才一个小时,但他还是极为精神。先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之后,这才穿上了衣服,下了楼。

出了家门,道上行人稀少。天色才刚刚亮起,杨晓先是活动了一下,这才向江坝跑去。

新人新气象,重生者也是一样。杨晓而自己定义的是三手都要抓,而三手都要硬。第一手,便是学习。第二手是赚钱大计,而第三手,便是他现在要做的事情,锻炼身体。这三者相辅相成,每一手都极为重要。

浑通江,鸭绿江的分支,江坝由水泥铸成,两岸更种着不少的柳树。虽然不是风景迷人,但却足以吸引晨练的人们。

杨晓缓步跑在江坝上,看着眼前奔流清澈的江水,心中极为舒畅。他也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江水不知不觉的便干涸了。江坝已经成了一个摆设,只有偶尔经过此处,才能让他想起以前的这里的江水和少时的记忆。

向江北望去,有一座不高的小山。此山名为北山,因为位于江北而离名。在山上还有一座不大的红色凉亭,在此时看着格外的清楚。

所有的一切,映在杨晓的眼中,虽不迷人,但却亲近,这便是他的家乡。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直到后世他上了大学之后,才离开了这里。而每年则只有过年的几天,才会回到这里。父母死后,他便离此越来越远。

江坝上不时能看到晨跑的人们,这其间大部分都是有些年纪的老人,而年轻人则极少。像杨晓这样的高中生岁数模样的人,便更少了。

杨晓在江坝上跑了约有半个小时,只到额头大汗淋淋,把头发都贴到头皮上,他这才停下脚步。一边做着扩胸运动,一边缓步向家中走去。

如此走了一段时间,一个身蓝色运动服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他的眼中。这种运动服是那段时间最流行的运动服,爱美者会在肩膀两侧粘上白胶布,或缝上的确良的白色布条,以使得这种运动服看起来更加美观。

他注意的并不是那件运动服,而是穿着运动服的张明明。

“杨晓!”便在杨晓看到张明明时,张明明也看到了杨晓。

她自然记得眼前的这个大男孩,就是他为自己在讲台上的讲话,而第一个鼓掌的。这是第一次有男孩子在大庭广众之中,为她鼓掌,她当然记得极为清楚。是以,在杨晓进行自我介绍时,她马上就记住了杨晓的名字。

在她看来,杨晓并不是好学生,虽然长的极为干净,而且家世看起来还不错。虽然他逃课,而且考试的成绩最差。但这一切却不足以抵毁掉杨晓在张明明心中的好印象,而能在早上长跑时,看到杨晓,更是让她有点小开心。

“早呀!”杨晓笑着招招手。

张明明慢跑到了杨晓的身边,俏皮的笑着。她那一身运动装,极为贴身,把她曼妙的体型显露无疑。她的面容微红,额头上还带着些许的汗珠,脑后的马尾巴随着她的动作,调皮的跳动着,显示出青春的活力。

看得出来,张明明的发育要比孙芳菲早上那么一段时间,才不过高一的年级,胸前的曲线已经张显出来,骄傲的挺立着,显示出少女的张力。

“杨晓,你家在附近吗?”张明明跑到了杨晓的身边之后,这才停下了脚步,轻轻的喘息道。

杨晓终于知道什么叫吐气如兰了,在张明明说话之时,一股极为清淡的香气,随着她的呼吸喷吐而出。

“是呀!”杨晓点了点头。

“我经常过来跑步,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你呢?”张明明笑眯眯的问道。

张明明的脸色微红,杨晓可以隐约看到一层淡淡的绒毛。而且由于张明明是跑着过来的,停在杨晓身前时,她还是在微微喘息着。胸前也随着她有些急促的呼息,在轻轻的起伏着。

杨晓的眼光微微上移了两下,心中一热:“因为我才知道你也来跑步呀!”

“啊!”张明明惊讶的叫出声来,身体侧了一下,微有慌乱,,避开了杨晓灸热的眼神。

“你家就在这附近吗?”杨晓一语出去,也觉得有些唐突,忙转移话题道。

“是呀!”张明明向不远处的一片楼群一指:“我家就在那里!就在……”

说到这里,张明明突然醒悟过来,狡猾的一笑,眼睛眯成了一弯月牙:“等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我去跑步!”

说罢,向杨晓摆了摆手,迈动步伐向远处跑去。

“怪不得会引起两校高三学生的群斗,才不过十六岁,便已经有了向小妖精发展的驱势了!”

杨晓注意着张明明的背影,从后面看,与从前面看,是两种不同程度的惊心动魄。随着她的动作,臀部在轻轻的晃动着,显得弹性十足。甚至还能看出来三角形的内裤印迹,诱惑力十足。

“哎,过来人是不好!”杨晓叹息一声。若是他没有重生的话,这时候哪里懂得看这个,估计张明明转身跑开之后,他也就会转身离开了。

带着一丝的心动,带着一丝的不舍,杨晓跑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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