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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大结局加番外

129大结局加番外

到底还是有风言风语传了出去,虽然说的都是越钟灵的不是,但现在越府当家的是笙歌,且越钟灵再怎么也是姓越,笙歌如今养了一个女儿,也不得不为她打算,有这样一个姑姑,往后旁人又该如何看待小妞妞?

笙歌气的不行,暗恨这越钟灵不省事,却也无可奈何。

但是很快,京城发生的一系列的变故,让人目不暇接,却也无法分心再去关注越府的那档子糟心事。

太子在回京途中,遭遇两方人马的追杀。一方是北敬王,而另一方,却是京城派来的。两方夹击之下,太子很悲剧的做了炮灰,越墨华如今还是皇帝宠臣的身份,在京郊一处行馆中,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张沉痛的请罪折子。

皇上接到折子,瞬间苍老了十几岁,但毕竟是久居上位,心情虽然沉痛,但到底很快调整过来,太子被刺身死,这样的消息瞒不住,就在他要召开大朝会的时候,二皇子绍晨求见。

皇上在御书房接见了他,也不知道绍晨跟皇上说了些什么,总之之后皇帝一病不起,不到半月便已经病体沉珂,竟然写下手谕,让二皇子绍晨监国,代行天子之职。

朝堂之上,一片哗然。众人都知道,二皇子早就被皇上圈禁之后,便已经失去了继位的资格,如今皇上让二皇子监国,手谕还说代行天子之职,这由不得人不多想。众位大臣看向朝臣的目光都带了隐晦的审视,显然是不太相信这份手谕的。

不管怎么说,二皇子这边,一时间风头无两,连带着周家都蹦达了起来。越钟毓虽然不太关注政事,但对于越府诸事,他还是关心的。老爷子敏感的觉察到如今事情多变,尤其家里还有一个孙媳妇出自周家,便找了越钟毓敲打敲打。

周湘娟此前确实接到了周家的来信,大意是让她从中周旋,灭了越墨华,让越钟毓继承爵位,将整个越家都拉到他们这一方阵营之中。

绍晨监国,搬下的第一道旨意,便是让柳晔令兵南行,震慑南方藩王,第二道旨意,便是在大力提拔周家,三省六部几乎都有周家的人。此番动作过大,朝臣虽然反弹比较厉害,但却比不过他的雷霆手段,羽林军的血腥镇压。

越墨华对于朝廷上发生的事一清二楚,皇上病重想来应该会在合适的时间病逝,北敬王必须要在皇上病逝之前打着清君侧的旗号擒住二皇子,才算是师出有名。

京城气氛紧张,到处都充斥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静谧紧张感。越府众人也是人心惶惶,国公爷不在,老爷子只好出来主持大局,倒是不曾出什么乱子。

“圣旨到。”

一声尖细的声音传进整个越府,让本来就惴惴不安的众人脑子里紧绷的神经绷的更紧了,听到圣旨,全府老小都到厅中接旨。太监将整个圣旨读完,听着意思,大概就是:皇上病体沉珂,久闻千金堂老板越夫人医术高明,特请越夫人移步见驾,全力救治皇上。

笙歌脑子里一瞬间闪过许多,绍晨虽然暴戾,但却不是没有脑子,越墨华起先紧跟着太子的步伐,如今太子已死,他却迟迟不回府,他与北敬王秘密沟通的那些事,细细查来,并非是无计可寻,皇帝病重需要她救治是假,想把她囚禁在宫中威胁越墨华才是真倾汉。

越墨华手里还有几万兵马,而北敬王手底下豢养的私兵不在少数,而绍晨早将边疆的兵马交出,如今掌控的也不过是羽林军和御林军加起来的五万不到的人马,加上城防兵马司处的一万精兵,若是真打起来,他讨不了好。

只不知道为什么,绍晨不直接让皇上病逝,自己登位。是皇上身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他必须要得到,却又找不到的?登帝必须要的东西,难道是玉玺?

不得不说,笙歌同志,你真相了。

久居上位,又是个英明的君王,怎么可能对于自己二皇子的动作一无所知?不过是他稍显自负了一些,最后还是着了道,但玉玺这东西他却是藏的好好的。

笙歌接了圣旨,对那传旨的太监道:“还请允许我收拾一些东西。”

太监不愿,道:“来不及了,即可跟着咱家走吧。”

笙歌皱眉,“那至少也该让我带上药箱吧。”

那太监觉得,这个要求不算苛刻,便不情不愿的点头答应了。

笙歌回身到了自己屋子,带上药箱,春杏儿和想容等人都跟在她的身后,笙歌小声吩咐道:“此次前去宫里必不寻常,若爷回来,转告他我一切安好,不必忧心。你们在府里也不可轻举妄动,一切静等爷回府便是。”

想容已经红了眼眶:“夫人,我陪您一起去吧。怎么的也要一个照顾的人在身边。”

笙歌摇头,坚决道:“你们就给我好好的待在府里,爷说不得会让佟庆回来传递消息,你们好好待着,莫要拖了后腿。还有,好好照顾妞妞,别让我担心。”

笙歌一路跟着太监进了皇宫,一进宫门,便有两个宫女过来将笙歌带走了。她们将笙歌带到一处偏殿,一句话也不说,便离开了。

笙歌在殿中一脸住了三天,本以为如今的监国皇子怎么的也会露个面,谁知道三天当中,除却送饭送水的丫头,没见过旁人。

这期间,越府还闹出了一些事情,自然是跟越钟灵有关的。

越钟灵被佟氏软禁在府里,更不允许府里的小丫头们在她耳边嚼舌根,在这越府里,越钟灵便像个睁眼瞎一般,老太太对此也是不闻不问,而这会儿越钟灵倒是老实了许多。

但京城变故来的太快,一道圣旨,笙歌被带入宫中,整个越府如今人人自危,便也顾不得越钟灵许多,也不知她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是柳晔领兵南行了。越钟灵趁着众人不备,在夜黑风高的晚上,偷偷溜出了越府,想要一路往南,追随柳晔而去。

等到越府发现的时候,越钟灵已经到了京城南门口了。

她包袱款款,站在南门口,由于并不知道京城发生的变故,所以她有恃无恐的亮出了国公府大姑娘的身份,并且神情倨傲的勒令守城的士兵开城门。

守城的士兵接过面前女子的身份铭牌一看,果真是辅国公府上的,随即便像是打量白痴一样的打量着越钟灵。现如今监国的是二皇子,越府当初可是站在四皇子一队狠狠的坑了二皇子一把的,这姑娘难不成不知道?

这种局势紧张的时刻,居然还这么倨傲的让他们开城门?并且一点不担心自己会被抓起来?这姑娘脑子里塞得其实是稻草吧?

看着守城的士兵都没有动作,越钟灵怒道:“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些?!”

听说柳晔早两天便走了,也不知道自己轻车简行能不能追得上他医道官途最新章节。如此想着,语气就更加不好了,“你们是聋了吗?”

他们没有聋,但是他们很确定这姑娘脑子肯定有问题。那个明显的领头的沉声下令:“抓起来。”

越钟灵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便被两个粗犷的兵汉子给绑住了,不由得怒极骂道:“你们干什么?混蛋,放开我!”

“此人形迹可疑,疑有通敌之嫌,抓起来交给主上解决。”

“是。”

瞧着这些人不像是不知道她的身份的,可还这么明目张胆的就绑了她,越钟灵真心怕了,“你们放开我!放开我!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不过,任是她再怎么挣扎,也是无用功,人最终还是被拖了下去。绍晨接到树下调查的事情,嘴角玩味的勾起一抹笑,竟然是想要追随柳晔而去的吗?真是有意思极了。

这么一调查,不只是越钟灵的事情被查的一清二楚,更让绍晨觉得收获颇丰的是春杏儿这个人。居然能让柳晔这么在意,果然还是可以好好利用一番的。

嗯,宫中越夫人为君治病,不能没有得力的伺候的人,一道圣旨,又将春杏儿给弄了进去,而紧接着,柳晔也在路上收到了绍晨特地给他送过去的春杏儿的贴身香囊,没多说一个字,但其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

笙歌独自在宫里住了约莫四五日,见到春杏儿过来,很有些疑惑。

春杏儿将府里的事情大大小小都跟笙歌说了一遍,而后又将越钟灵逃出府预备前往寻找柳晔的事情重点说了,笙歌左右前后一想,便知道,二皇子将春杏儿送进来,还真不是简单的要跟自己作伴。

八月,烈日当头,北敬王大军压过京城,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势如破竹,稳当当的停在了京城郊外,与兵马司以及羽林军遥遥相抗。

绍晨气急败坏,到如今他都还没有找到玉玺藏在何处。他一直都知道,皇帝身边有暗卫,誓死只听命于皇帝一人,他怀疑玉玺是不是被他的好父皇交给暗卫藏起来了,若真是如此,还真不太好找。

如今大军压过京城,他的心情更是暴躁,终于是怒气冲冲的找到了笙歌。

笙歌见他气急败坏的样子,便已经想到,许是越墨华跟北敬王已经到了,便也不再担心,冲着他淡淡的笑道:“监国二皇子殿下?”

他如何能听不出笙歌话语中的嘲讽,一般来说,皇帝病重,有权利监国的唯有太子,他没有皇上口谕,监国圣旨更是伪造,如此名不正言不顺,再加之玉玺一直找不到,这让他本就暴躁的心更加的烦躁不安。

听得笙歌如此说,他暴怒的睁着眼睛,瞪视着笙歌,忽而伸手一把掐着笙歌的脖子:“你找死!”

笙歌无所畏惧,这个人把她丢在这里这么多天不闻不问,如今前来,说没有事情要她做,她死都不信。既然是有求于她,她还怕什么?

看着笙歌眼神带着轻蔑,他真想一把掐死她!这个该死的女人,尤其讨厌那双洞彻一切的眸子,仿佛他的一切都在那双眼前无所遁形。

可那玉玺,他试过无数的办法,就是找不到,眼前这个美的不像话的女子,是他最后的希望,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这个人有那个能力。

他颓然的放开了她,“你不怕我杀了你?”

笙歌反问道:“你会吗?”

呵!他不会!他还有求于她呢,怎么会杀她?

“知道吗?本来我应该是父皇最为看重的儿子专宠:京城第一大小姐全文阅读。”他眼中慢慢浮现回忆的神采,有追忆有不舍有眷念,“那时候,父皇夸我是众兄弟中天资最好的,暗地里教过我帝王心术,平衡之道,虽然不曾封我为太子,但我知道,在父皇百年之后,这个江山是我的。”

他的嘴角扯出一抹淡然的嘲讽的笑。

“我一直都知道,四弟很优秀,在很多方面不输我,父皇也在刻意培养他。我一直将四弟看成是我的踏脚石。他出身不高,却意外的聪明,他的悲剧是注定的。可是,就是那个我一直将之看成是我的踏脚石的四弟,一翻身将我打压到泥里,他却当上了太子。说实话,其实成王败寇,我可以容忍任何人,却不能容忍那个我一直当作是踏脚石的四弟!天家无情,犯错的是我的母妃和皇祖母,我是父皇的亲儿子,他却不顾年一点亲情,我恨他!”

笙歌静静的听着,直到他说完,她才讽刺道:“怎么,想用这种狗血的悲情戏码来打动我为你办事?”

“我是他悉心培养的继承人,怎么能一朝说放弃便放弃?”

“所以你恨他?你的恨还真是好笑,你当真不知道你的母妃你的皇祖母都干了什么吗?杀母之仇,难道他还能放任你坐稳江山之后,放任你的母族做大,让你的皇祖母安安稳稳的成为太皇太后?你本就不是太子,皇上想立谁便立谁,你管得着?你说四皇子是你的踏脚石,怎么不说你是他的踏脚石?”

绍晨脸色瞬间苍白,连连呼道:“怎么可能?不可能!”

笙歌撇过头去,不再理会这个人。

他却忽然说道:“我知道越墨华目前在京郊行馆,不想他出事,就乖乖配合我。”

“你要我做什么?”

“让人乖乖说实话的药,有码?”

笙歌想也不想便说道:“没有。”

确实没有,她可以催眠,继而知道她想知道的东西,但药,是没有的,她也不算骗了他。绍晨眯眼危险的问道:“果真没有?”

“爱信不信。”

绍晨未加逼迫,而是派兵围了越府,三天后,宣布皇帝暴毙,查出凶手,是辅国公夫人谋害下毒,越家早已经与北敬王勾结,绍晨不忍朝政无人管理,被迫上位。

崭新的龙袍,任谁都可以看得出这是谋划已久,怎么被迫上位,睁着眼睛说瞎话罢了。只是整个京城都在兵马司和羽林军的掌控下,朝臣们的家眷早在十天之前之前便被请进了皇宫喝茶聊天,增进感情去了,若是他们有所异动,他们的家眷便被永远的长埋深宫。

皇宫的一处密室之中,绍晨身着龙袍,站在躺在床上苍老的老人面前,笑道:“父皇,朕这一身如何?”

老人只死死的瞪着他不说话。

“你看,没有玉玺,朕也一样登基称帝了,你如今在史书上头可是个死人了。有没有想起玉玺藏在哪儿了?”

老皇帝还是不说话,只眼中喷薄的怒火像是要他燃烧殆尽一般。

绍晨冷笑着威胁道:“还是想不起来是吗?父皇这一辈子可是给我添了不少兄弟姐妹呢,今日想不起,我就将大哥的首级送过来让你回忆回忆,明日就是三弟,四弟已经不在了,不过后面还有五弟、六弟、七弟……”

“逆子!孽障!”床上的老人终于忍受不住,抬起手颤巍巍的指着绍晨怒声的骂道,“你这个畜生,囚父杀弟,总有一天,老天也会收了你的!”

“呵呵……”他满不在意的笑道:“想不到父皇这么天真,居然还会相信老天爷?皇权天授这样的鬼话也就拿来骗骗老百姓罢了萝莉信长养成计划全文阅读。”

他拍了拍手,“既然父皇还是想不起来,那我明日再来好了。”

阴暗潮湿的天牢之中,笙歌同春杏儿关在一处,两人紧紧的靠在一起,说是互相安慰,但更多的是笙歌在保护着春杏儿。

黑暗阴冷的环境,她待了差不多有一百年呢,有什么好怕的?

“夫人,要是姑爷一直都不来怎么办?”春杏儿到底是没怎么吃过苦的小丫头,呆在这暗无天日的天牢之中,已经整整十天。十天以来,她已经从最初的惶惑不安,看到蟑螂鼠蚁甚至会失声惊叫,到如今已经能够平静下来。但一直萦绕在心头的害怕还是挥散不去,往往在夜里睡着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颤抖。

她们如今能这般坚持,完全是因为坚信着越墨华一定会来救她们的。可无尽的等待,毫无音讯,春杏儿没有笙歌那般深刻的坚持,久久没有音讯,她那颗本就不太坚强的心,开始不安害怕起来。

半个月后,笙歌背靠着墙发呆,听到远处牢房有了动静,她心里一动,猛地睁开眼睛,静静的看着牢房门口。

一个人影迈着步子飞快的朝着这边奔来,待人走的进了,笙歌方才看清楚。那一张俊脸,布满了青色胡渣,眼眶青黑,显然是疲惫不堪了。

两人久久凝望,末了还是笙歌开口说道:“你来啦。”

“我来了,带你回家。”

史书称此为天历之乱,绍晨成为了整个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当然,以后的史学家也各有争论,有的主张他为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有的则认为他更本算不得一任皇帝,他所发的所有圣旨包括他监国时期所发的圣旨,通通都没有玉玺加印。他的监国登基都是名不正言不顺,乱臣贼子更加适合他。

九月三十,礼部将北敬王登基的一应事宜都准备好了,恭请新帝登基,至此,开启了平昭国永康盛世。

新帝登基第一道圣旨便是擢升辅国公越墨华为内阁第一大学士,领辅国大将军职,掌北地三十万兵马,风头一时无两,成为史上第一个将文臣武将统一的人物。云笙歌开千金堂,造福百姓,千金堂每月初一十五,开门赠药,民间设有笙歌的长生排位,供奉她为杏林夫人。皇帝特地下旨,赐封她为平昭一品夫人,领亲王俸禄,爵位可传袭后代。

越府真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风头一时无两。

自那之后,京城乃至整个平昭,一直流传着一品夫人的传说。是天下间女子的楷模。

墨华居中,越墨华抱着老婆一脸的满足。

“媳妇,我们会一直在一块的吧?”

“嗯。”

“媳妇,等到妞妞大了,我就将手里的权交出去吧。”

“嗯。”

“媳妇,妞妞可不可爱?”

“嗯。”

“媳妇,我爱你。”

“嗯。”

怀里的人茫然抬起头,眼底含着真切的笑意,冲着越墨华道:“我也是。”

越墨华笑得一脸狐狸相:“嗯,媳妇,我知道。妞妞很寂寞,我们给她一个弟弟妹妹吧我的神明与教廷。”

这次,没登笙歌有所表示,他已经低头浅吻,堵住了笙歌那张粉嫩欲滴的嘴唇……

(正文完

怀孕篇

三个月来越墨华一直在不懈努力,为了让妞妞不再寂寞是假,实则是这厮禁欲已久,猛然巨龙出洞,一切自制力便化为飞灰。

某个深夜,笙歌被某人旺盛的经历折磨的昏昏然睡了过去,谁知道半夜里某人又亢奋起来,那双手不老实的在笙歌身上游走,然后就开始动作起来。

笙歌实在gao潮的时候醒的,迷蒙中的她,表现的更加的狂野原始而又性感,刚一醒过来,嘴里那一声声媚入骨髓伴着丝丝淫欲的呻吟还不曾散去,入了她的耳朵,着实吓了她一跳,她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越墨华见笙歌清醒过来,便低低笑道:“嗯,还是睡着的你比较诚实。”

笙歌恼羞成怒,正要骂他,就听他说:“我喜欢听你那样叫。”

好吧,怪不得都说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床下是高贵不可侵犯的女神,床上是yin叫靡靡的荡妇,这还真是条对于各个朝代男人都普遍适用的真理!

笙歌已经腰腿酸疼,第二天一直到正午时分方才醒来,醒来后身边那家伙居然还躺着,“今日不上朝吗?”

“今日休沐,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喂饱你。”

笙歌一听,心里竟有些惊恐,琢磨着是不是该弄些药让他休息几个月的时间,老这么发情,自己受不住啊。

正想着,忽然感觉胃里一阵翻涌,她头一歪,控制不住的就吐了越墨华一身。

越墨华满脸黑线,神情还带着一些委屈:“媳妇,你就这么嫌弃我吗?”

笙歌真想说,我不是故意的,可张了张嘴,又是一阵狂吐。

越墨华这下不淡定了,跳下床喊了人进来吩咐请大夫,也顾不得自己身上那些恶心的呕吐物,就对笙歌问道:“你怎么样?有没有事?肚子疼不疼?现在难不难受?”

笙歌瞅着他,一脸的黑线。

最后还是轻轻开口道:“你还是换件衣服再过来吧。”

越墨华去了旁边的净房洗漱一番,换了整洁干净的衣裳。笙歌则叫了探雪春杏儿几人过来服侍,先由着两人扶她起床,又打来热水洗了洗,浑身都清爽了才对春杏儿道:“我今日身子有些不爽利,你给你把把脉。”

春杏儿一脸紧张,给笙歌探脉。

未几,她一脸惊喜的抬头:“夫人,您这是有喜了。”

探雪在一边也表现的喜气洋洋的,笙歌倒是之前就有了几分猜测,便道:“好了,你们都下去歇着吧。没事多陪陪想容。”

不一会儿,大夫到了,对于这户人家,他可是一点都不敢怠慢的,连喝口水歇个脚的功夫都不敢,急慌慌的就赶过来了。

喘着气给笙歌号脉,发现是细脉,这一颗心也就放到了肚子里了,正正经经给越墨华道了喜,领了百两赏银长吁一口气,出了越府。

孩子已经一个半月了。

越墨华喜的手脚不知如何自处,又不是头一次当父亲,却还是如同个愣头青一般,笙歌看着好笑,低头浅浅笑了起来花都奇兵最新章节。

屋子里只有她们二人,越墨华满足的抱着笙歌道:“这次给我生个儿子吧。”

笙歌道:“是儿子还是女儿,再过八个月总会知晓,不过从今儿开始,你可要过和尚生活了哦。”

果然看到越墨华脸色一变,随即哀嚎。

笙歌冷冷道:“你也可以找个通房纳个妾的。”

越墨华呵呵笑道:“不会不会,怎么会呢。”

笙歌这一胎,动静很大,稍微一动,就吐得昏天暗地。晚上越墨华趴在笙歌肚子上与小家伙交流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儿子,你这时候少折腾你娘亲一些,将来才有好日子过啊!”

这京城的一品夫人怀孕了,越墨华愣是向皇上请休了一年的假,说是把未来二十年的年假和休沐日都请出来了,只在家好好陪媳妇。京城一众黄花闺女感动的热泪盈眶,发誓以后找相公就要循着辅国公的样儿找。

一时间,辅国公的面向被各个大家族的当家主母拿去研究了个透。

要说这孕妇也不是那么好陪的,笙歌有时候心血来潮,大半夜的想吃城西炒饼铺现做的烧饼,越墨华穿起衣服运起轻功巴巴的就去将人家从数九隆冬的寒冷天气中拉出来,以权压人的非要人家给现做烧饼,末了拿到烧饼还要以钱砸人,十块烧饼就丢了百两银子。

谁料烧饼是咸的,笙歌道:“我现在想吃甜得。”

得,越墨华衣服还没脱,有赶出去了。

笙歌想要什么想吃什么,那完全是心血来潮,不分时间地点场合的,京城一干买吃食的店家,被一品夫人怀孕弄得是苦不堪言。

辅国公宠妻如命的传言在京城街头巷尾悄然流传。

预产期那一日,笙歌果然感到肚子惴惴的胀痛,这是要生了!

熟门熟路的进了产房,痛了约莫两个时辰开始生产,这次生产较为顺利,小家伙掉出来,产婆见是个带把的,大喜,赏银又有一大把了,用细绢包着抱了就出去道喜去了。

另一个产婆在旁看着,只听笙歌道:“天,肚子里还有一个!”

笙歌第二胎,产下了一对双胞胎,越墨华取名,哥哥叫越宝笙,弟弟叫越护笙。笙歌听了名字,心里充满感动。

哥儿俩都很聪慧,哥哥沉稳弟弟却是个小霸王,很得刘凯成的喜欢,恨不得要将自己所有在京城为非作歹的手段通通交给了这个小侄子才好。

哥俩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是那个无良的父亲取得,宝同保护的保谐音,就是要让哥儿俩好好保护他们的娘亲。

妞妞选夫篇

妞妞十三岁的时候,越墨华这女儿控就已经开始为妞妞的未来夫婿操心起来。他是恨不得能够招个女婿回来才好。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在进京赶考的举子当中,认真的挑选了那些个家世贫寒但潜力无穷的男子。最终选了一个叫做刘晋的山东县下的一个举子。

越墨华将人家的家世查了个地儿朝天。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因为有一手纳鞋底的好手艺,每晚都要赶做好几双鞋,存到市集的时候卖了供给儿子读书。

这个刘晋也不辜负母亲厚望,书读的好,为人也善良,很是尊敬自己的母亲。

他将此人的资料给笙歌细细说了英雄无敌之尸山骨海。却被妞妞听了个正着!

妞妞自小是听笙歌讲故事长大的,如今笙歌让她管家,她更是了解了许多人情世故,弯弯绕绕,人精一个。

听到自己老爹这么推崇这个人,她晃着脑袋说道:“爹爹,您就别白费力气啦,娘亲是不会同意的。”

“怎么?”

妞妞道:“您看看那人,寒门子弟,家里只有一个寡母,按照娘亲的说法,那个寡母定然是个有恋子情节的,那个刘晋也是个孝顺的。往后他的母亲定是看媳妇百般不顺眼的,这是有恋子情节的母亲的人通病,看不惯儿媳妇。而一旦媳妇跟他老娘争吵起来,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帮着自己老娘的。”

说完,她朝着笙歌面前拱了拱:“娘亲,我说的可对?这个可是你反对的理由。”

笙歌点点头。

越墨华有些抓狂:“媳妇,我们以后的女儿,你不要再给她说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了好不好?”这就是代价啊!瞧瞧自己这古灵精怪的女儿,说的这叫什么话。

笙歌默默抽搐,下个女儿……当她真的是老母猪吗?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三个儿子了,她再也不要生了。

并不理会越墨华,笙歌问妞妞道:“那你反对的意见呢?”

妞妞投给笙歌一个还是娘亲你了解我的眼睛,随即开始说道:“嗯,妞妞觉得,这个男人有当凤凰男的潜质。”

瞅了一眼越墨华,解释道:“爹爹不知道何谓凤凰男吧?就是自己家境贫寒,靠着妻子发家上位,最后不需要妻子了,就将妻子一脚踹了的那种男人。”

越墨华拿着一沓资料,默默的走了,总之跟这母女俩讲道理,是讲不出任何道理来的,没回都是他被逼败北。

妞妞十四岁的时候,越墨华再也坐不住了,因为皇上露出口风来了,要让妞妞嫁给他的儿子。这怎么行?!

所幸皇上还没有将圣旨下了,这件事也就没有过了明目。

就在越墨华忙的满心焦躁的时候,妞妞说她看上了一个小子,也是个学识渊博的举子,据说是有状元之才。

越墨华额头黑线不止。

他看着妞妞,“你不是说这是典型的凤凰男特质吗?”

妞妞大摇起头:“爹爹,他们家很有钱的,比咱们家还有钱。”

意思就是看不上越府了?越墨华有些不满,“他们家里是做什么的?”

“卖兵器卖盐还有灵罗绸缎各种都卖的。”

越墨华一听不对劲儿:“那小子姓孟?”

妞妞点头:“爹爹你怎么知道?”

越墨华半晌吐出俩字:“孽缘!”

于是,在妞妞及笄之后,越墨华便卸了国公的爵位,给自己的大儿子越宝笙,又将全部的兵权交出,看着妞妞成了亲,带着笙歌满世界周游去了。

两人在一处山明水秀的地方停留了大半年,在溪边盖了一座小竹楼,夕阳西下,越墨华搂着笙歌,下巴抵着她的肩头,在她耳边呵气道:“当年的诺言,如今总算是办到了。”

相互依偎的两人笑得一脸幸福,平凡的甜蜜再二人之间流转,这一刻,直到地老天荒九幽神官。

春杏儿行医篇

想容嫁人之后,就做起了幸福的小女人,佟庆是个好男人,在宠妻这一点上,像极了他的主子越墨华。

双胞胎出生之后,笙歌又做主给探雪配了人,底下的小丫鬟们也提拔了四个上来,又问春杏儿有什么打算。春杏儿摇着头,眼神迷蒙而又伤怀。

一个月后,她收拾好了包袱,来跟笙歌辞行。

“这么些年,多亏了夫人照顾,我却到最后离你而去,实在不该。”

笙歌知道这么多年,她心底苦的狠,也说不出挽留的话,只红着眼眶道:“你我这么多年,名为主仆,实为姐妹,说这些客套话做什么?”

春杏儿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笙歌笑着替她擦净了泪水,自己的声音却哽咽起来:“傻丫头,哭什么?知道你是要去行医,这里是我平时研究的一些心得,你拿着,好歹也算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弟子了,出门了可不要给我丢人。”

她将一本厚厚的手札交给春杏儿,主仆拜别,姐妹辞别,春杏儿便一个人走上了行医之路。

路上,她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

到过最低等级的花街,那里多是给一些穷人或是犯了事的恶人发泄的地方,给那里的小倌治疗过那里的伤口。还记得初次遇上这种事的时候,是她辗转到了东边的一个偏远小镇,她身上的银钱被摸走了,唯一剩下的之后笙歌给她的那本手札以及针灸用的金针。

她当了自己的一些首饰,在房租相对便宜的地界租下一间屋子,开始她并不知道那是那种地方,只是晚上的时候,那里经常吵吵闹闹,经常有人喝酒闹事。一开始那几晚,她总是睡不安宁,还有几完,听着外面的动静都像是要打到她家里来了一般。

有一晚深更半夜的时候,忽然有人来敲门,道:“大夫,云小大夫,还请快去救人吧。”

春杏儿出了越府之后,便用了云姓,在此也经常治病救人,倒是很受这边人的尊敬的,加之她的医术高明,大家也都愿意让着她。

春杏儿听到外面的吵闹声,起床,慢慢的裹好抹胸,将一头乌法簪好,出去开了门。只外面人二话没说,拉着她就朝着一条深巷走去。

进了屋子,春杏儿看到那里多是男人,各个都是弱柳扶风,姿容不俗。直觉的,这不是什么好地方,便想离开。

可拉她过来的人哪里肯?嘴里嚷嚷着:“大夫来了大夫来了。”

接着春杏儿就被推进了一个屋子。

屋子里只摆了一张床,床上趴着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子,白色的亵衣上还沾着血迹,聚集在屁股处。

他们进门的动静不小,那人却也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春杏儿只这么远远的看着,便知道,这人受伤不轻。

她隐约有些知道这里是个什么地方了,心里想走,但看着床上躺着那奄奄一息正等着她来救治的人,她又挪不动脚步。

最终她还是走上前去,替那人摸了脉。

刚一碰到他的胳膊,春杏儿便敏感的感觉到,那人身子一震颤抖,随后僵直,

脉象虚弱,是流血过多的症状。

她看了眼她受伤的地方,闭上眼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夫人说过,大夫的眼里是没有男女之别的,只有病人,这么想着,在此睁开眼睛时,她眼底一片清明,低声问道:“我能看看你的伤口吗?”

谁料那人沉默片刻,说道:“我不需要救治我是安迪卡罗尔。”

春杏儿没有理会,直接要去扒他的裤子,那人声音惊怒却又带着虚弱:“我说了不需要救治。”

“怎么能这么不惜命呢?”

“呵?命?”

那人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治不好我死了,不过是席子一裹丢到乱葬岗,活了,还不是让那些人玩弄,最后或许死的比现在还要不堪。”

菊花残,满是血。

春杏儿到底还是救了那个人,嘱咐那里管事的要好好养伤半年才可,不然伤口还是会裂开的,那边的管事的却如同看白痴一般的看着春杏儿,最后听人解释说这是个新来的,医术很好,她这才敷衍的应是。

只是半月之后,春杏儿就后悔了,她真的应该听从病人的意愿。

半个月之后,她又被带到了那里,那个病人已经死去多时了。身上还有蜡油烫伤的痕迹,鞭痕一道道的很是恐怖,后面那处已经伤到了里面,伤口比之那时还要严重许多。

怪不得,怪不得那人死也不肯医治。

若是她不帮他治疗,或许那个时候他就解脱了,可她为了只为了满足自己那可笑的行医的医德准则,不顾病人自己强烈的意愿,将人治好了,然后又将他推向了更深的深渊。

之后,她又在那个地方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真正让她体验了一段什么叫做人间炼狱般的日子。

离开那里之后,她又坐船往北,一路上体验了许许多多的北地人民的风土人情。

在路上,她救了一个士兵。

她的医术承袭自笙歌,自然对于外科之类的手术也很在行,那个小士兵身上有十多处伤口,大的伤口便有四处之多,若是她来晚了,这小士兵怕是直接要血流不止,直至死亡了。

她帮他缝合了伤口,又给他熬药,那大大小小的十多处伤口,在五个月之后,总算是好利索了。

好了之后,小士兵问春杏儿有什么打算。春杏儿说她只想走走看看,不知道会在哪里停下脚步,四处领略一下风土人情,顺便看人家看看病吧。

小士兵说:“那感情好,你不如随我一起去军营吧,我师傅是军营的一个伍长,我推荐你给你当个军医可好?”

“军医啊。”

她的眼底出现了怀念之色,小士兵瞅着她,也不知道她是想到了什么。只见她释然的笑笑:“也好。”

军医总算也是在军队里面任职了,离他算是进了些。到营地里生活看看,也熟悉熟悉感受一下他的生活,也不错。

就这样,春杏儿随着小士兵到了边疆的军营。

刚去的时候,她还真是很不适应。本以为,自己连那种地方都能待的下去,军营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可到了正地儿才知道,自己想的还是太天真了。

北风怒号,风沙漫天,男人们都要靠着厚厚的冬衣才能过下去。何况是她?也就出来这大半年才体验到什么叫做人间疾苦。

说到吃的,她就更加不能忍受了。

都是大碗大碗吃肉喝酒,她习惯了荤素搭配配上一汤的精致炒菜,到这里,这种大锅煮的菜,还真是难以下咽游戏入侵时代最新章节。

以至于开始时,那个伍长还取笑她:“真是金窝窝里出来的,吃不得苦啊。”

春杏儿摸了摸鼻子,没有反对。

当然,在这里也有其他的一些老资格的军医,看着她年轻,就欺生。

在军营中混了小半个月,倒是将那些个伙头兵个齐全,春杏儿偶尔会去营地饭堂那边帮帮忙,那里除了伙头兵,还有一些军嫂之类的留在那里帮忙。

那些人,基本都很淳朴,有什么小病小灾的都来找春杏儿帮忙,过不久她在营地也有不小名声,士兵们和军嫂们都叫她云小大夫。

如今晃晃悠悠过了半年,她猛然听见有人说,这营地的将军居然是柳晔,当时她的心是在想什么呢?

狠狠的一揪,而后魂不守舍了一天。就连跟她关系比较好的小五看到了都担心的问她怎么了。

她只是摇摇头说没事。但她自己也不知道,如果在这里遇到了他,她又该如何面对,如何自处。她心里由他,再也容不得旁人,她知晓他的心里也有她,可那又怎么样?她不愿做小,他有妻有女,两人互相都无法妥协满足对方,在不可能在一起了。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老天爷总是喜欢恶作剧的,他们还是见面了。

那一日,听说是边疆来犯,主力部队相抗,两军交战整整三天三夜,我军惨胜,损失惨重,更为严重的是,主将柳晔身中数刀,心口偏寸处中了一箭,至今昏迷未醒,所有的军医都未在那边,但没有人敢上去给他拔剑。

小五是伍长亲自带出来的,大半年以来升值很快,被调到了柳晔处做了柳晔的亲兵。他看着就想起自己之前受过的重伤,是云幸给救回来的,便嘀咕道:“云小大夫医术不错,说不定会有办法。”

老军医们齐齐的瞪着他,看不起我们这些老家伙吗?一个毛都还没长齐的混小子也来跟他们比?

众位谋士思虑再三,决定试试看。小五在一边打包票:“我当初的伤势就跟将军差不多,是云小大夫将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

就这样春杏儿在出来将近两年之后,第一次见到了柳晔。

他伤的很重,重到春杏儿哪怕是第一次见到他心里都无法想太多,只一个念头,为他治伤。

这一次相见,注定两人牵牵绊绊,再不得分开。纵使春杏儿不愿,柳晔却也无法再放她走了。

这两年,他过得很苦。

他说,早些年我尊重你的意思,也尊重你们夫人的意思,放你走,我不后悔。

他说,这些年过得不如意,很想你。

他说,如今见了你,你是自由之身,我是丧妻的鳏夫,总是没有什么再挡着我们了。

他说,也不知道为什么,你明明长得不是顶好看的,可却长在了我的心间,挪不动位置,还越长越好了。

他说,我们蹉跎了这么些年,我又比你大这么多,瞧你这心思,怕也是除了我就不嫁的,既然如此,就收拾收拾,成了吧。

题外话

感觉该写的该交代的都交代清楚了,也没什么可以再写了,所以完结了。过段时间会开新文,妞们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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