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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杀人,问话

更新时间:20121210

从莱茵城到达埃姆斯特,一路上没怎么耽搁,都用了一个月时间。

十月份的埃姆斯特白天烈日当头,晚上冷得让人关节都疼。刘慈只在斯图尔的酒庄呆了两天,便放弃了乘坐马车,选择和莉迪亚两人骑马先到埃姆斯特城。

埃姆斯特地区多山,清晨的浓雾将光秃秃的丘陵紧锁,偶尔见到一些低矮林子树叶也发黄掉落,看上去没什么生机。

只能供一架马车通行的山道盘旋起伏,刘慈和莉迪亚两人纵马行在山路上,雾气一会儿就打湿了刘慈的头发。

除了温差大,靠近埃姆斯特城的一段路清晨能见度还极低。

马蹄踏在土路上是“咄咄咄咄”的钝音,在人迹罕至的山道上能传出很远。不过是百来米外,视线里就只能看见一片缓缓移动的白雾,只能靠声音辨认情况的山道谁也不敢跑太快,一不小心就是坠山人亡。

一个转弯,刘慈和莉迪亚的身影消失在浓雾中,只剩下渐行渐远的马蹄声表面两人犹自在前进。

马蹄声渐渐远了,直至微不可闻,后面才又出现几匹马。

马上几个剑士打扮的人赤着胳膊,在这种天气中头上还冒着丝丝热气,足可见几人气血旺盛,是斗气小成的武技高手。

当中一人似乎很擅长于侦查,仔细研究了地上的马蹄印,对其他人说:“是新印子,她们刚走没多久。”

领头的剑士点头,不自觉摸了摸背后的佩剑。

“眼见就快到了目的地,她反而着急赶路,还以为是发现了我们,想趁机甩开。”

负责侦查的剑士紧绷着脸,刘慈如果发现他们,按照她在莱茵城的行事,应该不会忍耐他们近一个月吧。

不过小心点总是好的。

雾气散了一些,能见度提高,剑士们的骑速也跟着加快。

前往是一个弯道,一马当先的剑士正要一勒缰绳减速,胯下奔跑的马匹不知道绊倒了个什么,忽然往前一倾,剑士当即摔下了马背。

后面的三匹马收势不及,也一同摔倒。

四人当下明白自己中了埋伏,可不能他们爬起来,剑光已从薄雾中劈出。

“啊――”

惨叫声从中腰斩,三名剑士还未见到出手之人,俱都人头落地。滚烫的人血喷洒了一地,唯一的幸存者连打了几个滚儿从地上撑起来,还没看清偷袭者,脖子上已经被架上了冰凉的剑锋。

刘慈从雾气中走出,将染血的巨剑在枯草中擦拭干净。

“你设计我们!”

幸存的剑士咬牙切齿,换来刘慈的轻笑:“在你们侯爵印象中,我一向是没脑子的,是吧?这样的人,如何能忍一个月你们的跟踪呢。”

用剑架在跟踪者脖子上的人正是莉迪亚。

这些私兵虽然也有中级剑士称号,算是寻常兵士中的精英,又如何能比得上野路子练起来的前任冒险队长莉迪亚?赫拉。更别说刘慈还亲自出手解决了两个,莉迪亚杀了一个,再出手只赶得上抓住最后的活口。

幸存剑士一言不发,不给刘慈套话的机会。

到底的战马嘶鸣,已经抖擞着尾巴从地上爬了起来。

刘慈喃喃道:“杀人和杀魔兽也没太大差异……他是不会说什么的,解决他吧,莉迪亚。”

幸存剑士果然忠心耿耿,莉迪亚挥剑斩下了对方头颅。

掉在地上的人头犹自不甘心睁着眼睛,刘慈挥剑斩断了地上的“绊马绳”,才将巨剑重新背负在身后,和莉迪亚在四人的战马中重新挑了两匹。

之前为了引身后的跟踪者入瓮,刘慈和莉迪亚躲在山体拐角后,用剑刺走了自己的乘骑,造成山道上二马在前行的假象。

没有了烦人的“苍蝇”,刘慈和莉迪亚再次上马前行。

一张黄纸从正在散去的雾气中飘落,落在地上尸体上无风自燃。

绵绵不绝的火焰包裹住尸身,火焰和焦臭位吓走了剩下的两匹马――埃姆斯特是山丘遍布的牧区,两匹战马从此放归野外得到了自由。

当埃姆斯特的太阳照散白雾,发生过命案的山路上只余下几小摊焦灰,山风一吹,一切都会了无痕迹。

…………

埃姆斯特城是附近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

和沿途的不毛之地比起来,它繁华得出乎刘慈意料。

刘慈和莉迪亚赶在正午太阳最烈前进了城,因为城市太拥挤,除了巡逻兵城里禁止骑马,两人牵着马走在大街上,沿途打听着“莫伊酒馆”。

阿诺德将瑞秋和乔治送入学校后,他本人就寄住在莫伊酒馆。

走了大半天,才有好心的当地人告诉她们位置。

两个年轻女性要去莫伊酒馆,当地人看她们的眼神都颇为怪异。等辗转找到目的地,小小的土楼,却出乎人意料热闹非常。

带着佩剑的剑士,言语粗鄙,在高声讲话大笑。

也有两个魔法师躲在稍微安静的角落。

几张破桌子,几十个围绕在店中央,端着啤酒交谈,对着墙上挂着的大模板指指点点。

莉迪亚还能忍受,刘慈牵着马很为阿诺德的选择震惊:这地方住宿条件也太差了,她记得给对方的金币不少,难道埃姆斯特这个偏僻地方,魔法学院的学费真是高到变态地步?

莉迪亚伸着脖子张望,忽然指着墙上木板道:

“原来这里是佣兵酒馆,怪不得指路人看我们时表情很怪。”

佣兵酒馆?在莱茵城时刘慈整天捉摸着斯特莱夫家族,对大陆的了解并不太多。

莉迪亚解释道:“佣兵协会在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代理点,像这间酒馆,主要是为了向埃姆斯特的冒险者和佣兵们发布任务,酒水和食物反而是顺带的。”

阿诺德在加入莉迪亚冒险小队前,就是个自由佣兵。

怪不得他选择这里落脚,看来是职业病犯了。

刘慈和莉迪亚牵着马来到莫伊酒馆门前,一看就和酒馆里臭烘烘的佣兵们是两类人,见二人站得久了,终于有机灵的伙计上前招呼:

“嘿,两位美丽的小姐,是要住宿?”

刷刷刷,原本沸沸扬扬的酒馆一下诡异安静下来。

佣兵们端着手上的酒,齐齐扭头望向门外。牵着马的莉迪亚还像个剑士,同样背负巨剑的刘慈因身材纤细,脸也显小,倒像个离家出走的贵族小姐。

女性在修炼斗气上不占优势,女剑士本来就数量稀少,加上要与人厮杀打斗,长得漂亮的妹子就不爱做剑士,像莉迪亚这样前凸后翘的身材,足以让一群粗汉喉结抖动,暗中吞着口水。

等回过神来,有几个佣兵想要调笑一番,又被刘慈不经意间倨傲的目光搞得不敢乱说话。

冷冷扫视了破酒馆一圈,刘慈才冲着身量矮小的短发小子招手:

“你来,我问你个事儿。”

短发伙计讪笑迎上来,满脸迟疑。

刘慈掏出几个金币在手里抛来抛去,斜眼望他:“还没问呢,你为难什么。”

她斜眼看人时,明明是一副高高在上模样,微微上扬的眼角却使她这份倨傲变得灵动,短发伙计吸了吸鼻涕,觉得刘慈浑身似带着让人不敢直视的“白光”,而他整个人都是灰扑扑拿不上台面。

小伙计不由扣了扣衣角,想藏起几个赫然在目的黑点。

那是烤肉留下的油迹,此时真叫人难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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