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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进豪门孤女受辱,降神雷忆秋遭劈

更新时间:20111120

看着面前上千平米的庄园,三层欧式风格纯白色的别墅,沈忆秋觉得自己在做梦。她转过头来,目瞪口呆,满脸震惊的向旁边那个普通的男孩问道:“这是你家?”

那男孩腼腆一笑,面带羞涩和骄傲的道:“是的,这儿就是我家,进去吧,别让母亲等久了。”

沈忆秋满眼的小星星,下意识的跟着那男孩进入了庄园的大门,到现在,她还是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沉浸在震惊中,或许也有一点幸福和忐忑。总之,她还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梦游着,以至于都没有看到两侧微躬着身子的保姆,仆人们流露出的那抹淡淡的鄙视。

沈忆秋是孤女,准确的说,是5岁以后,成为了孤女。5岁的小女孩,很难记住什么,她只是后来听福利院的赵妈妈说过,自己5岁的时候被警察从一伙人贩子手中解救出来,那个满脸横肉的人贩子头领只知道是一个中年男子将这个小女孩卖于他们,至于这女孩叫什么,是谁家的,他们也是不知。在多方查找无果之下,警察只好把小孩送到了沈江市金秋福利院。是赵妈妈给她起名为沈忆秋,这名字的含义不言而喻。

小忆秋这一进福利院,就是十年。刚进福利院的时候,她不爱说话,很是怕人,晚上睡觉总是作恶梦,梦中哭着喊着找妈妈。后来渐渐长大了,在赵妈妈和福利院众多好心阿姨的关心,温暖下,她才慢慢的开朗起来,话也多了起来,笑脸也灿烂起来,和福利院里的小朋友们相处越来越融洽,大家一起玩耍,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吵闹。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忆秋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父母,忘记了家人,忘记了童年时的阴影,当然,只是似乎。

也许是来福利院之前所受教育的关系,小忆秋好像比同龄孩子成熟很多,和同伴们在一起,一派大姐头的范,说说这个,教教那个。同伴们也都愿意听她的。小忆秋从小学习就很刻苦,在别的孩子还在哭闹着抢玩具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抱着赵妈妈找来的小学课本拼命的写啊,算啊。

赵妈妈和其它阿姨们问她:“小忆秋啊,你干吗这么用功啊?长大想当科学家吗?”

小忆秋就郑重其事的抬起那园园的稚嫩的面庞,声,奶声奶气的说道:“我要好好学习,以后挣很多很多钱。”

赵妈妈就大笑。其它阿姨也笑她道:“哟,没看出来,咱们的小忆秋还是个大财迷。”

另一个阿姨也打趣她:“咱忆秋长大了一定是个大美女,嫁入豪门,吃穿不愁,哪用得着自己挣钱啊。”

小忆秋虽然不太别白阿姨们的意思,但也知道她们不信自己的话,于是撅着嘴,皱着眉,很是可爱的说道:“我一定要挣很多钱,然后给阿姨们和小朋友们建一个大大的房子,比现在我们住的这个大一百倍,一千倍。每间屋子都按上暖器,那阿姨们冬天就不会冻着了。”

为了节省开支,福利院里,阿姨的房间,都自愿不按暖器。听着小忆秋稚气的童声。阿姨们的笑声戛然而止,赵妈妈一把将小忆秋抱在怀里,通红的双眼隐有晶莹。

一晃就是十年过去了,2010年,15岁的小忆秋以全沈江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沈江市第一高中,沈江市教育局特批,免去小忆秋高中三年的所有学费,书费,住宿费。高中临要开学的那天,赵妈拉着她的手,千叮咛,万嘱咐,依依不舍,仿佛母亲嫁女,又仿佛生离死别。

看着赵妈妈那微白的两鬓,渐起的皱纹,小忆秋强忍泪水,笑着说道:“妈,学校离咱家又不远,我每周放假都会回来的。”

于是,小忆秋十年来第一次离开赵妈妈,离开福利院,住进了沈江市一中的女生宿舍。沈江市一中是全省重点高中,所有学生都是附近各市的尖子生,真可谓高手云集,高一开始就有了通宵学习教室,摸底考试更是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150分的数学试卷,考149的比比皆是,各种复习资料更是堆满了书桌。所有的学生都像吃了兴奋剂,不知疲倦的挥洒着脑中的细胞。(别以为夸张,我在山东上的高中,当时班里就是这种情况,具体哪所高中咱就不说了。

在一中,小忆秋还是一样的成熟,一样的刻苦,只是面对如此强大的竞争力,面对与她一样刻苦,甚至更加刻苦的同学,她越来越感觉吃力,特别是上了高二以后,逻辑思维先天不如男生的她,更感压力,周身好像都陷入泥潭,越是挣扎陷的越深,渐渐的,无法呼吸。所以,她越来越低调,越来越沉默。

时间,终于在这样的压抑中来到了高二,小忆秋17岁了。正所谓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福利院里的小忆秋也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所以,我们也要改口从小忆秋叫回沈忆秋了。17岁的沈忆秋,168的身高,苗条匀称的身材,乌黑的长发梳成直直的辫子披在身后,直达腰际,瓜子脸,柳叶眉,樱桃口,晶莹剔透的双眼,小巧玲珑的鼻子。也许是还未过青春期,发育还未完全成熟,双峰不大不小,腰身不粗不细,由于爱好运动,双腿修长笔直。虽不是闭月羞花之貌,但也是标准的一小美女。

公元2012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就是普通的一年,没有什么天灾人祸,也没有什么惊世之喜。大家忙忙碌碌的上班去,忙忙碌碌的回家来,该吃的饭一样吃,该睡的觉一样睡,该挣的钱也一样挣。这就是生活,不是吗?但对于沈忆秋来说,这是她一生不忘,刻骨铭心的一年。这一年,她就像在坐过山车,惊险,刺激,而又迷人。

首先,她上高二了;其次,她恋爱了。前一点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但后一点可就有点不一般了。也许是孤儿的原因,沈忆秋向来独立,坚强,自主,有事业心,很少有那些同龄少女们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更不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不知在哪里的白马王子手中。所以,很早之前,早到上高中之前,她就告诉自己,大学毕业之前,绝不谈恋爱。

这么多年,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所有的纸条全部撕掉;所有的情书全部烧掉;所有的鲜花全部扔掉。她以一种新时代独立女性的形象昂首阔步走过初中,走进高中,走到了高二。

但她毕竟是女生,再坚强的女生还是女生,再少的幻想也还是有幻想。特别是在如此压抑的环境中,特别是在舍友们纷纷跟男友早出晚归的高二,特别是在同桌的那个普通的男生一次又一次的帮自己补课之后。沈忆秋终于恋爱了。

有时候回想起来,沈忆秋都觉得不可思议,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也没有什么感天泣地,整个事情发生的就是那样的自然。自然到都想不起如何发生的了。好像是同桌那个身高普通,长相普通,穿着普通,行事普通但学习成绩不普通的普通少年第一次帮她纠正考卷上的试题;第一次帮她填写化学公式;第一次帮她应对老师提问。好多个第一次以后,他们开始一起聊天,开始一起打乒乓球,一起下象棋,一起吃饭,当然,没有一起那样……。

于是,他们恋爱了。噢,对了,那个普通少年叫林博超。事情就是这样自然的发生了。有时候,沈忆秋也会像其他女孩子那样,自己问自己:“我爱他吗?不知道;我喜欢他吗?是的。那就在一起吧。”

有人说处于恋爱中的男生智商为零。其实处于恋爱中的女生智商也高不哪里去。沈忆秋自己那平淡的如同白水一样的福利院生活已经向林博超交待了个遍;可林博超的家庭环境她却一点也不清楚,当然,她也没有刨根究底的去问,她只以为林博超的家和他这个人一样,如此普通。

时间向来不等人,一转眼,上了高二,又一转眼,高二结束了。沈忆秋在林博超的帮助下,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他们的恋爱关系也持续的快一年。沈忆秋有些习惯了。习惯了林博超的存在,习惯了有林博超存在的生活,也因此,就不再习惯失去林博超了。所以,当林博超为难的说,他的母亲想在这个暑假见一见沈忆秋,沈忆秋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其实,她只是很喜欢现在两人的现状,她只是不想改变。

于是,在公元2012年7月15日早上,沈忆秋这一生,最刻骨铭心的一天,林博超用他那辆普通的单车带着沈忆秋来到了沈江市最昂贵的别墅群。来到了这片庄园前。然后指着眼前的这片庄园,这幢别墅,对沈忆秋说:“这就是我家。”

在沈江市,可能有人不知道市长是谁,但没有人不知道沈江最富有的人是谁;可能有人不知道市政府在哪,但没有人不知道沈江最贵的别墅在哪。沈江最富有的是四大家――林玉满仓的林家,金融飘红的金家,白纸铺街的白家,东方满高楼的东方家。沈江最贵的别墅当然是四大家所在的四季斋别墅小区。

而现在,沈忆秋就站在四季斋别墅小区,林家别墅的客厅中,等着见林家当代家主林峥茗的妻子――白雅琴。当然,旁边陪着她的自然是林家独子――林博超。

沈忆秋想起了小时候福利院阿姨对自己的说笑,没想到,今日还真是进了豪门。沈忆秋有些自嘲的想着。

对于林博超向自己隐瞒出身,沈忆秋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怨言。林博超的家是富是穷,是官是商又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自己只是喜欢那个有些普通的少年罢了。自己还是太小了,大学还没上呢,等会阿姨来了,就说要和阿超考一所大学,大学毕业了再谈结婚的事。毕竟两人现在都还太小。豪门大族应该很讲道理,很知礼数的吧。

沈忆秋还在暗自想着心事,忽然,听到一阵当,当,当的声间由远及近而来。那声音明明就是高跟鞋走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可为什么这次却像铁锤敲在自己的心上,让自己肝胆欲裂,痛不欲生,无法呼吸呢。就在沈忆秋快要窒息过去的时候,前面转角处的楼梯上终于出现了一个身影。沈忆秋好奇的抬头望去,只见那是一名年过3旬的贵夫人。175的身高,身着金丝明绣长旗袍,头盘发,月牙浓眉,一双单凤眼熠熠生辉,高鼻梁,薄嘴唇,纤细腰身,白净皮肤,手拿折扇,画淡妆,清香水,轻迈长腿,步履轻盈,仿佛风中柳絮。一股点雅,高贵的气息扑面而来,林家夫人果然是一美人。

白雅琴,也就是林夫人,走下楼来,站在沈忆秋正对面5米处,细细的打量起来。沈忆秋只觉一种高高在上的眼光向自己身上瞥来,顿时感觉十分的不自在,忙微微低头,盯着自己脚面。

旁边的林博超连忙几步来到田雅前身边,说道:“妈,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女朋友沈忆秋。忆秋,这是我妈。”

沈忆秋听到林博超说自己是他女朋友,心中不由得一暖,忙躬身行礼,说道:“阿姨好!”

白雅琴淡淡一笑,说道:“早就听阿超说起,有位刻苦用功的漂亮同桌,就是你吧,这次,总算见到了。来,坐吧。”

沈忆秋一直低着头,没有看到白雅琴的笑,但她却能感到对方在笑,只是这笑让她不舒服,很不舒服。好像是一种施舍,又好像,是一种怜悯。沈忆秋来不及多想,轻轻谢过,便正襟危坐在真皮沙发上。刚才,去门口接她们的那位保姆为她上了清茶,她伸手接过,轻轻放在面前的茶几上。知道田雅琴还在打量着她,所以,每个动作都足够的轻柔,足够的有礼。生怕在未来婆婆面前露了怯,失了礼数。虽然这婆婆婆叫的有点早,不管怎么说吧,沈忆秋就是不想让对方看不起。

不知过了多久,田雅琴终于开口道:“小秋啊,噢!我这么叫你,你不介意吧。”

沈忆秋忙低着头道:“不介意,阿姨请讲。”

田雅琴接着道:“小秋啊,阿超一直向你隐瞒他的身份,你不怪不他吧?”

沈忆秋没想到她会突然问起这个,愣了一下,忙答道:“也不算隐瞒,他只是没说,我也没问,所以也谈不上怪不怪的。”

田雅琴好像早就料倒她会有此一答,顺口道:“那就好,我们家的身份特殊,他爸爸又希望他能像普通人一样长大,所以只好让他隐瞒身份去学校。希望你能理解。”

沈忆秋继续低着头答道:“我明白,如果他的身份曝光,一定会引起学校轰动的,再说,我觉得不管他是什么身份,都不会影响我们的关系,所以,我不会怪他。”

田雅琴听到她的回答,微微皱眉,随即展颜道:“如此最好,对了,听阿超说,你是在福利院长大的?”

来之前,舍友帮沈忆秋参谋过,这个问题是家长必问的,所以沈忆秋早有准备,此时见问,立即答道:“是的,我5岁时与家人失散,是沈江市金秋福利院收留了我,我在福利院一直生活到上高中,才离开。可以说,福利院就是我的家。福利院的阿姨们都是我的妈妈。”

这一回,白雅琴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只见她端起面前的咖啡,轻抿一口,随即放下,这才说道:“小秋啊,你的身世很是让人同情,你的努力我也有所耳闻,按说以你的条件也不愁找个好人家,只是,阿姨有几句话要和你说清楚,要是有什么不当之处,你可不要介意呀。”

沈忆秋一听,心中一紧,连忙躬身说道:“请阿姨吩咐,我听着就是了。”

白雅琴这才说道:“林家在沈江市的地位,我想你也有所耳闻,说起豪门望族,沈江有四大家,林家主营珠宝玉器,金家涉足金融股市,白家垄断造纸印刷,东方家崛起于建筑房地产。这四大家各有所长,互不干涉,却也是各有联系,互为支柱。当然,也偶有竞争。阿超是我林家独子,日后林家家业是要由他继承的,而他呢,性子又弱了些,所以,我和他父亲都希望他以后的妻子能成为他生活上的伴侣,事业上的臂助。你懂我的意思吗?”

沈忆秋听到这里,心里一凉,知道后面的谈话恐怕不是那么好接受的了,但略一抬头,看到坐在旁边的林博超,一脸的紧张和恳求,又想到过往的美好回忆,心头一软,说道:“我明白,有什么吩咐,阿姨请直说。”

白雅琴略一沉吟,说道:“那好,既然你已有准备,我就直说了,虽然你和阿超在普通人看来,年纪还小,但对于我们林家来说,阿超从一出生,他的命运,以后的前途,所要走的路就已经定下了。那么所有和他有关联的人的命运也就随之定下了。你若想和阿超在一起,需得答应我三个条件,第一,你要写下承诺书,承诺家中所有财权都归阿超,日后你们若是分开,你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阿超索取任何费用;第二,高中毕业,就到我林家公司上班,从小职员做起,平时要照顾阿超生活起居;第三,你虽还算漂亮,学习也算刻苦,但毕竟是孤儿,出身福利院;而阿超日后交往的都是政府高官,四大家的后起之秀,这些上流社会的人物。出席这种场合,你的出身是个难题,所以,我要求你只要你还想和阿超在一起,就不得以阿超女朋友或是妻子的身份出席任何公开场合。当然,为了补偿你,我们林家愿意支付你生活上的任何费用。这三点你考虑清楚,希望你能尽快给我个答复。”

沈忆秋的心一点,一点的沉了下去,她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愤怒或是羞辱,她只是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竟然不可思议的喜欢上了林家独子,还不可思议跟他来到林家别墅,不可思议的听着面前那个女人说着这些不可思议的话。最不可思议的是,这犹如狗血电视剧情般的情节竟然就这样真实的发生在了自己身上。太不思议了。

沈忆秋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为了挽回那些美好的回忆,她最后抬头看向一直坐在旁边的林博超。然而,她失望了,那个她曾喜欢的普通少年,现在,就像个木偶一样,呆坐在那里,头低垂着,不敢与她对视,一声不响,沉默不语,看起来,是那么的普通。

沈忆秋在进入这个大厅之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抬起了头,直视坐在对面的白雅琴的眼睛,说道:“阿姨,在这里,我不想讲什么尊严,讲什么平等,讲什么爱情,我只想真诚的告诉您,阿姨,您的儿子,日后如果一事无成,那就是因为您太强势了。一个在母亲面前,都不敢为自己心爱女人说句公道话的男人,还能算男人吗?打扰了。”说完之后,沈忆秋躬身行礼,转身离去,从始至终,再也没有看那个坐在那里瑟瑟发抖的男孩一眼。

沈忆秋的心情谈不上多么的悲伤,只是有些伤感,伤感于那些美好的回忆再也无法重现;还有一点解脱,解脱于放下了一段不切实际的幻想,“这个世上,果然没有值得依靠的白马王子啊。”沈忆秋如此想到。

忽然,白雅琴那张看似高贵的面庞出现在脑海,使得沈忆秋的心情没来由的不好起来,上天好像感受到了她情绪的变化,天开始阴了起来,7月的沈江,本来就是多雨的季节,刚刚还是晴空万里,转瞬间,雷声阵阵,大雨倾盆而下。

而此时的沈忆秋,才刚刚离开四季斋别墅区。打车回学校?早上出来的急,竟忘带钱了;回林家别墅避雨?还是杀了我吧。于是,沈忆秋想道:“那就这样走回去吧,好像也好久没淋过雨了,就当是为那段死在摇篮里的感情洗礼一番吧。古有黛玉树下葬花,今有我忆秋雨中葬情,也蛮有诗意的嘛。”沈忆秋边胡思乱想,边迈开大步,昂首挺胸,走在雨中。

忽然,一个闷雷响在耳边,把她吓了一个激灵,沈忆秋终于还是哭了,泪水混着雨水流下,她顿时恼怒起来,心中暗想:“我今天都够惨的了,老天也来欺负我,太丢人了,竟然什么也不知道,冒冒然的就去见家长。我一定是脑袋让雷劈了,要是没有,那就现在让雷劈了我吧”

仿佛听到沈忆秋心中愿望,遥边的天边,一道闪电飞过,直奔沈忆秋而去,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沈忆秋浑身焦黑倒在了地上。“还真劈啊?”这是沈忆秋昏过去之前最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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