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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丘平大捷(下)

的选择了远离,站在一旁的他们,同样露出真诚而感激的微笑,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死里逃生,更不用说在血夜下的幻林里逃生。

“停停停!”被抛在高空的特姆忽然想起来说要离开一会的左明秀还没有出现,着急地喊道。不得不说比斯人是一群单纯而服从的种族,听到他们英雄的口令,他们整齐划一地垂下了举在半空中的手,而可怜的特姆还在天上。

“轰”一声巨响传来,惊起无数飞鸟,睡梦中的魔兽不满地打了个响鼻继续睡去。左明秀被这声巨响一惊,下意识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随着距离的拉近,人类士兵和比斯人的欢呼声传入他的耳朵,狂喜的他顾不得拨开挡在身前的荆棘树枝,向着欢呼声的方向跑去,锋利的树枝和针叶划破了他的皮肤,流出斑斑血迹,欢呼声越来越清晰,眼前的世界越来越明亮,身上的伤痕渐渐愈合、消失。

终于眼前一片开朗,阳光充满了整个视野,左明秀用手挡着阳光,慢慢适应着光亮,远处的喧哗渐渐平静了下阳光透过树林,斑驳的映在他的脸上,左明秀不是用手挡着刺眼的阳光,寻找着断断续续的脚印,终于,足迹好像越来越越多了,甚至能发现一些干涸的血迹,幻林的植被也从刚才粗矮茂密的形态,过度成笔直高耸好像竹子一样的树木,左明秀加快了脚步,忽然,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撞到前面的树,左明秀愤怒地回过头想找到绊倒他的罪魁祸首,瞬间,冰冷占据他的全身。

左明秀呆呆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他不是没有见过尸体,在来到这个世界有限的时间里,他见到了太多了死亡,无数年轻士兵的尸体被穿透、被撕裂、被践踏,但是他以前见过的绝不包括如此恐怖的尸体,干瘪的尸体裹在黑色的斗篷里,一具、两具、三具整整十七具同样服饰的尸体散落在这一带,尸体的躯体干瘪,眼眶处只剩下两个空洞,头骨外面仅仅包着一层薄薄的外皮,血管神经一览无遗,整个身体的挺在那里,在他们的眼睛里,都能看到极度的恐惧,他们的四肢、器官并没有脱离身体,但他们的表情好像宁可被撕裂,也不愿成为这样的尸体。

左明秀茫然地战栗着,那种怪异的感觉再一次充斥着左明秀的大脑,他双手抱着欲裂的头颅,手指深深埋入头发撕扯着,痛苦的表情好像在回忆着什么,一道银色的反光晃进了他的眼睛,左明秀从痛苦中慢慢回过神来,向那道反光的来源走去,那是一个嵌在树上的银色的面罩,在太阳的照射下折射出惨白的光。

左明秀用力从树干上抠下这个面罩,呆呆得欣赏。

左明秀痴痴地抚摸着面罩,在这里他能汲取到一种温存的感觉,透过面罩,他仿佛能看到一张绝美的容颜,真实而朦胧,在向他召唤,这种召唤,仿佛穿越了时空,他缓缓伸出手,想抚一抚她,然而他的手并不能穿越时空,绝美的容颜在左明秀的眼前渐渐淡却,最终消失不见。

“这东西卖了,肯定很值钱吧。”这是左明秀看到这件精美艺术品后的第一个想法,左明秀把面罩揣进了裤子里,为这个面罩找到了一个靠前的合适位置,之所以揣进裤子里,绝对不是左明秀对面罩主人的不尊重和有某种变态的喜好,而是因为他的上衣已经被火烧光了,现在的他像一只洗白白的猿人,着上身和下身的大部分区域。

面罩的主人永远也不会知道贴着她脸庞的面罩现在贴在一个多么可耻的东西上,如果她知道左明秀的躯体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奇怪,我很冷吗?”现在的何宇非常享受这种面罩贴合的感觉,自然忽视了来这次自左明秀身体本能的反应,而这种常常预示着危险和非常危险,至少现在的左明秀是不会明白的。

特姆被数千名士兵簇拥着,受着英雄般的待遇,憨厚的比斯人喜欢用最原始的方式表达对英雄的崇拜,他们树藤串起了沉重的石块、破乱的鸟巢和路边干燥的粪便,做成献给英雄的花环,套在特姆的脖子上,特姆戴着数吨重的“花环”,坚强地抬起头,向人们微笑着招手致意,毕竟,比斯人能有这样的机会,实在是件很难得的事情。

疯狂地比斯人涌向他们的英雄,将他高高抛起,人类士兵目瞪口呆地看着被抛来抛去数吨重的和物体,明智来,人们纷纷望向他的方向。

“左明秀”

“他就是左明秀”

“是他把我们带出幻林的”

“他阻止了清元崽子和暗骑”

小声的议论汇成了声浪,“左明秀!左明秀!左明秀!”人们用嘶哑的呐喊宣泄着对英雄的感恩和崇拜,比斯人的女兵忘我

看?,书网]原创林,在看到我们平安无事后,又转身杀了回去,猎杀剩余的暗骑,天呐,这简直就是一场梦。”时任黑锋军参谋长欧阳恪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幸存的明兰士兵在幻林里找到了瑟瑟发抖的左明秀,戴着“花环”的特姆拎起这位朋友放在他的肩上,在士兵们的簇拥下向着德林城走去。

“特姆,发生了什么?我把工资和抚恤金都捐给他们了?他们好像很感激我似的。”左明秀坐在特姆宽厚的肩膀上,惶恐不安地说道。

“你你太太勇敢了你你”特姆的水汪汪的眼睛闪着崇拜的光芒。

“说重点。”

“天天天很黑你你我我。背。”听特姆叙事真是件麻烦的事情。

“我的兄弟,想十五分钟,然后一口气告诉我好吗?”

十五分钟后,特姆做了一个悠长的深呼吸,一口气说道:“天很黑,在幻林,我背你,你指路,我们出来了,黑衣人来了,很黑,有人被杀死,你不说话,就要走,去去杀黑衣人。”这是特姆这辈子说得最连贯的一句话。

“好的,兄弟,以后就这么说,懂了吗?

“恩。”特姆现在觉得以前这个比自己还沉默的家伙越来越靠谱了。

该打的战争已经打完了,该死的人也死了,军人们做完了他们该做的事,打仗是他们的工作,战场是他们的职场,如果他们在这里死亡,他们就丢掉了这份工作,没有丢掉工作的人,准备着下一次的死亡,他们只是工具,区别他们的是幸运和不幸而已。

至于如何定论这场战争,如何从战争中获得利益,和他们无关,那是政客的事,因为战争本身,是为政治服务的,而政治又是为掌握政权的人服务,掌握政权的人层层分解开来,渗透进帝国的各个角落,他们的存在比帝国更漫长,他们推动者历史车轮的走向,而这场战争的指挥官正是他们中的一员,他现在发愁的是该如何向军部汇报。

当然,仗打得怎么样是一回事,怎么做汇报,又是一回事,死了多少人他不在乎,仗是怎么赢的他不在乎,做好汇报才是他最在乎的事,当然,如何突出自己在战争中的功绩和解释部队的伤亡确实是件头疼的事。

因为从战争一开始,他就没有见过敌人的影子,被乱军卷席着一路逃到幻林边缘,直到他发现如果再不出声,无知的士兵将会带着他冲进幻林的时候,他才喊出了第三道命令:“停啊!”

而如果在报告里只写他发布的命令,会是一件很节容易的工作,第一道“冲啊!”,第二道“跑啊!”

但这样写,显然不能让前线指挥部满意,而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每一道命令都救了自己的命。再难写的汇报也不是无耻的对手,指挥官先生的报告终于出炉了:“敝将借吾皇之威,率军会战于丘平,敝将冒死冲锋于前,率部斩敌暗骑70人,敌见之胆寒,败退,我军凯旋,经幻林,黑沼泽忽现,我军大部不幸殒命,吾奋力抢救而不得。”

可以可以看出,指挥官先生还是有脑子的,他也觉得万人大军冲杀,歼敌十七人有点说不过去,就改成了七十人,这份报告传到前线指挥部,上级看不下去了,怎么才70人呢,于是在后面加了个0,战绩马上提高了10倍,传到作战部,又引起不满,死了这么多人,才杀敌700人,再加个0!

沈玉哭笑不得地看着放在面前的报告:“斩暗骑7000?就是斩7000头猪也没这么利索吧,看来我们的指挥官先生不仅杀光了光明大陆所有的暗骑,还预支了暗骑10年的名额,这让别人以后怎么汇报,再杀7000?整个林氏的暗骑才不过千啊!搞批发啊!量产啊!不过,这么说,我军的战力足可以挑战安娜女神了,我军威武啊。”

凌羽明苦笑着摇着头,把报告扔给侍卫,“交给军部吧,他们会喜欢的。”

这份报告让整个纳兰帝国沸腾了,史记官大笔一挥,此战千古彪炳,史称“丘平大捷”。

一个月前,林氏府邸,

“有慕雪的消息了吗?”林氏家主林岳焱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平静地问跪在面前的属下。

“回禀主人,暂时没有小姐的消息,听说小姐曾在德林附近出现,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黑色盔甲笼罩下的四肢在微微地颤抖着,他知道,主人表面越是平静,心里就越是愤怒,而主人的愤怒,可以像风暴般袭卷一切。

“有玄羽面具的消息吗?”林岳焱淡淡地问道。

“回禀主人,据可靠情报,有人曾在德林见过玄羽面具,面具在一个年轻人手中,并没有见到小姐的身影。”这个被称为“杀戮黑魔”的人,冷汗已经浸透了盔甲里衬。

“冒充暗骑的人找到了吗?”林岳焱继续问道。

“回禀主人,还没有,但据情报分析,持有玄羽面具的年轻人和冒充暗骑的人,有很大关系,标下一定会找到这个人,替暗骑报仇。”杀戮黑魔解释着。

“暗骑死多少,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他是怎么冒充暗骑,找到他,带回来见我,下去吧。”林岳焱转动着指上的戒指。

“是,主人。”杀戮黑魔起身欲走。

“哦,对了,如果慕雪少了一根头发,你们自己去血窟吧。”林岳焱淡淡地说。

“是,主人!标下一定找回小姐!”杀戮黑魔强忍住浑身战栗,躬身出了大门。

“这个小丫头,就是不让我省心啊。”林岳焱的眼中杀机全无,充满了慈爱,“雪儿,你的丫头像极了当年的你,我这个老头子又得跟在后面补漏了,如果你还在,能看着丫头长大,该多好。”林岳焱坐在城堡的某个房间里,小心地擦拭着妻子的肖像,自言自语着,油画中的她,倾国倾城,嫣笑如花。这一刻,他不是林氏家族传人,不是黑暗中的公爵,他只是一个女儿的父亲,一个妻子的丈夫。

“林起。”林岳焱轻轻掩上房门,对着空洞的走廊招呼了一声,一个黑影翩然而至,垂首躬身站在他身后,“启用所有暗谍,那帮蠢货是成不了事的,小雪的事,你去办,暗中跟着,不要惊动小雪,让她出去散散心也是好的,所有对小雪不恭的人,杀无赦,所有欺负小雪的人,带回来,扔进血窟。”

“是,主人。”黑影消失了,仿佛根本不曾来过。

德林城外一村庄,几天前。

夜晚的月亮很明亮,月光如水,洒在丘平平原上,仿佛在超度着这片土地上的亡魂,无数战士的永远地埋在了丘平,缠绵的月光将他们的灵魂带回故乡。月圆时刻,也是最让人想家的时刻,德林城头站岗的士兵,抬头看着浑如圆盘的明月,想起了自己遥远的亲人,不知道自己的亲人会不会也看着月亮想起起他们。

“哈斯,想家吗?”一个站岗的老兵盘起腿,倚着哨所坐在地上,长矛被他靠在肩上,这个老兵不过四十多岁,沟壑却爬满了两颊,能在丘平战场活过四十岁的,已经是很少见了。

“能不想吗,”这个被称做哈斯的士兵回答着,“想我的老婆和我的女儿,想得心都疼啊,我的小女儿满四个月了,都会爬了,闭上眼睛我就想着她玩唾沫的样子,在家的时候我喜欢把她抱起来趴在我身上,她的口水就滴在我的胸前,可爱极了,哎,谁让咱命苦,来这地方当大头兵啊。”

“快点结束吧,这该死的战争。恩?那是什么?”

哈斯顺着老兵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皎洁的月光下,并没有什么异常:“什么都没有啊,你眼花了吧。”

“奇怪,刚才明明看到有东西的,看来真是老了,眼不好使了。”老兵揉了揉眼睛,和哈斯聊起了家常。

一个娇小的身影,躲在岩石后,喘着粗气,几天的跋涉使她感到有一些疲惫,在躲过纳兰数十个明卫暗哨后,她终于靠近了德林城,月光温柔地抚摸着她绝美却有些苍白的容颜,为她照明了前方的路。她的目标是德林城,因为她要找寻的人在那里,虽然去了也不一定能找到他,但他既然在那里,她就一定要去。

“你是雪,是冬的精灵,我不忍将你捧在手中,看你消逝,我就做一块石头吧,你在空中玩累了,会靠在我的身边,我们一起看着天,然后你融化在我身边,明年冬天,我们再见。”耳边响起他过的话,林慕雪痴痴地望着那轮明月:“石头,此时此刻,你也在想我吗。”

她直起了娇小的身体,短暂的休息使她恢复了不少体力,她不能再等了,在见到他前的每一秒钟,都是煎熬,她化作一道黑影,向村庄掠去,没过多久,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离村庄不远的一处密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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