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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情人劫

她紧闭着眼睛,用颤抖的手解开一个个铠甲的纽扣,胸甲、护臂、护腿,被她慢慢地卸下来放在地上,一个英武的女将变成了一个薄衫轻罩宛如刚出浴般的美人,湿冷的风拂过她的身体,吹动着轻薄的罩衣勾勒出她身体完美的曲线,她微微战栗着,慢慢解开罩衣的钩环。

“嗵”的一声,身后的树林里好像传来了东西从树上掉下的声音,她下意识地捂紧了衣领,美丽的眼睛惊慌地看着远处漆黑的树林。

在发现没有什么异动后,她解下了她的罩衣,羽蚕制的罩衣如流水般从光滑的皮肤上滑了下来,激起一阵尘土,她慢慢脱下了亵裤,一具冰清玉洁的胴体在月光下镀上了一层圣洁的光晕,月光划过她躯体的每一道弧线,温柔地抚摸着她,不堪一握的纤纤玉足踩在潮湿的土地上,如晶贝一般剔透的脚趾在月光下闪着晶莹的光,月光也不忍亵渎这如玉般的躯体,悄悄地掩上了眼睛。

她飞快地拿起从村子里搜集来的衣服,套在自己身上,虽然没有那么合身,但糊弄过德林城的守卫应该没什么问题。林慕雪看了看自己,已然是一个乡下村姑的打扮,但是,这张绝美的脸是改变不了的,无论自己打扮地再怎么老土,这张脸会在第一时间出卖自己,想到这里,她狠了狠心,在地上抓起一把泥巴,用比刚才更颤抖的手,把泥巴涂在自己脸上,一代风华女将变成了一个土里土气满身肮脏的村姑。曾有多少佳人为悦己者容,但肯为悦己者自甘毁容的,又有几人。

“石头,等着我,我来了。”林慕雪踏上了去德林城的路,朝霞映红了远处的天空。

战争已经结束,德林城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城门下行人穿梭往来,进出的人们大部分是从事边关贸易的商人,也有从附近村庄来城里采购生活物品的村民,对于他们来说,德林城就是他们的依靠,是他们一切的来源,德林城像一个巨人的臂膀,拱卫着他们的安全,为他们提供着生存的保障。战争结束后的日子,无疑是幸福的,对于城门的卫兵也是这样,进城的人越多,他们的外快也就越多,还能时不时地调戏一下良家妇女,对于他们来说,人生的幸福莫过于此。

“喂,老五,你看那个妞。”一个卫兵招呼着。

老五把目光依依不舍地从一个进城的少妇身上移开,临了还不忘在少妇的屁股上狠狠剜了一眼。“小冬瓜,要是没什么好货色,老子扒了你的皮!”老五恶狠狠地警告着。

“啊呸!瞎了你的狗眼!那脸能看吗!”老五瞥了一眼乔装后的林慕雪,狠狠扇了小冬瓜脑袋一巴掌。

“老五,你别光看脸啊,你看那小身段,你看那一扭一扭的小屁股,这要洗干净了,也是个尤物啊,嘿嘿。”小冬瓜淫笑着。

“诶?你还别说,你小子眼光还不错啊!毒得狠嘛!走!看看去!”老五用袖子擦了擦鼻涕,随手抹在屁股上,大摇大摆地带着小冬瓜朝林慕雪走去。

“干什么的!小妞!”老五问道。

“俺是来找俺家男人的。”林慕雪低着头,学着附近村庄的强调说道。

“我们就是男人啊!哈哈,来找我们吧!我们可比你男人强多了!哈哈哈!”两人淫笑着。过路的行人纷纷露出鄙夷的神色,却又敢怒不敢言。

忽然,两人的笑声戛然而止,淫笑的表情依然挂在两人脸上,但生命的光彩已从他们的眼中迅速消失。

林慕雪迅速地拉起头巾,低着头,走进了城门,这时,传来两具尸体倒地的声音和路人惊惧的喊声:“死人啦!”人们一边喊着一边趁乱在两个兵痞的身上多踩上两脚。

林慕雪裹起头巾,消失在纷乱的人群中。

林慕雪走在德林城中,这是她第一次踏进纳兰的城池,在她看来,这个城市是杂乱、肮脏的,这里只适合路过的人补充一下水源,如果在平时,她是不屑看这种城市一眼的,但既然他在这里,一切也不是不可以忍受。

她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只是从父亲珍藏的肖像上见到过她,自己和她长得真的很像,父亲从小就把她带在身边,陪着她玩、给她讲故事、给她漂亮的新衣服,直到有一天,父亲带她上了战场,在目睹到战场的杀戮后,她惊恐地捂着嘴巴,泪珠不自觉地掉下来,她想喊,却喊不出声,父亲她说,这是她迟早要面对的,林氏家族的每个传人都注定会不凡,杀戮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久而久之,林慕雪见多了杀戮,见多了流血,而曾经那颗雀跃的心,仿佛已经冰封了,她不再对别的事物感兴趣,不会再微笑,不会再感动,直到他的出现。

他刚来的时候,只是林氏征召的年轻人的一员,只不过他有着好看的栗色头发,她在那里第一次看

、看‘书:‘网同人”马在幻林里乱闯起来,在幻林里,这是很危险的。

她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暴虎时的情景,庞大的身躯比马还高,张开的血盆大口喷发着腥臭的味道,肌肉暴起的四肢显示着杀戮的力量,而自己,现在就是这头野兽的猎物,它扑过来了,她闭上眼睛,等待着死亡。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一道黑影如闪电风驰电掣而来,狠狠地和空中的暴虎撞在一起,是他!“快跑!一直往西!”他只对自己喊了一句话,就和疯狂地暴虎撕扯着摔进了丛林。

她哭了,原来自己心中已经有了他的位置,而他为了自己,忘死奔袭,深陷死地,生死不知。她强忍着泪冲向他指的方向,她要冲出去,她要找人来救他。一天后,她带着大队人马来到了这里,找到了暴虎的尸体和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他,看着他深可见骨的伤口,她又一次哭了,她有多久没这么哭过了。

从此以后,她以探望的名义天天去看他,他给她讲很多有趣的故事,逗着她笑,他说,你笑的样子真美,她说,那以后,我天天笑给你看,窗外下起了大雪,他说:“雪儿,你是冬的精灵,我不忍将你捧在手中看你消逝,我就做一块石头吧,你在空中玩累了,会靠在我的身边,我们一起看着天,然后你融化在我身边,明年冬天,我们再见。”

她说,那我情愿每天都是冬天,每天都在空中玩,不理你。

他说,那我就看着你在空中玩,我也会很开心的,但你总会累的,累了别忘了来靠一下。

从此,她就叫他石头。

直到有一天,她的石头不见了,她跑去找父亲,父亲说,你有你的使命,他有他的使命,你们不会再见了。

她生气了,开始胡闹,开始砸家里的东西,父亲却并不理会她,只是吩咐管家,东西原样摆好,让小姐继续砸。

终于,她熬不住了,开始茶饭不思,有一天,她跪在父亲的面前,流着泪,乞求父亲告诉他的下落,父亲说,他让你如此伤心,我要杀了他。她说,他死,我也不独活。父亲的心软了,看着女儿消瘦的脸庞,想起了她的母亲:“雪儿,小雪跟你真像啊,你俩都是一样的倔强。”终于,父亲对她说,他在德林,明兰军队。

她顾不上擦去脸上的泪水,便冲出了房门,她要去找她的傻石头,父亲叫住了她,给了她一个面具,说这个面具能保护她,丘平正在打仗,小心些。

她不顾一切地跨马冲向了丘平,哪怕前方是战火,哪怕前方是死亡,只要你在那里,我便与你同在。

父亲透过窗户,看着飞驰而去的女儿,喃喃自语地说:“雪儿,小雪长大了,她越来越像你了,还好你不在了,你要是在,你俩肯定会吵架的吧,到时候我这个老头子夹在中间受气啊,呵呵。”一滴浑浊的眼泪流了下来。

“传令,暗骑特七组追随小姐,务必保护小姐安全,小姐有失,暗骑全灭。”男人的泪水,只为自己心爱的女人而流,在外人面前,他永远是那个冷血的黑暗公爵。

当她赶到丘平,战争已经接近了尾声,纳兰军队大败,遍地都是大名军人的尸骸,她忍住强烈的恐惧,向前追去,她怕她已经来晚了,她怕他再也见不到他了,终于在幻林边缘,她看到了一点远去的火光,她好像听到了他的叫声,对,没错,那是他的声音,她没有一丝犹豫,跨马向着火光冲去,暗骑紧紧追随

林慕雪从回忆里回过神来,虽然已经在你所在的城市,但是这里这么大,怎么才能找到你,石头,小雪已经玩累了,小雪想休息,可是,小雪的傻石头不见了,没有傻石头在旁边,小雪会很冷的。

天快黑了,林慕雪依然没有得到石头一点消息,自己要去哪,还不知道,而在德林城,晚上独身一人,是很危险的,有时,城市里的人,比森林中的野兽更可怕,她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干净的客栈,走了进去。

“我要住店。”她裹着头巾,低着头小声说。

“你?”伙计狐疑地打量着她,土里土气的衣服,脸上沾满了和烂疮一样的泥巴,看上去就让人一阵恶心,“我们这里可是高档的客栈,一晚13个白晶贝,你住得起吗?”店伙计断定了这是个迷路的乡巴佬,爱理不理地说。

“这个够吗?”她递上了一块黑晶贝。

“这是什么?”店伙计把黑晶贝拿在手里,举起来在眼前晃着,想透过光看清楚这是什么玩意儿。

也难怪他不认识黑晶贝,晶贝是光明大陆通用的货币,一般在民间大量使用的是白晶贝和粉晶贝,价值更高的是紫晶贝和黑晶贝,一千个白晶贝兑换一个粉晶贝,一千个粉晶贝兑换一个紫晶贝,而黑晶贝在其他领域的价值远远大于货币价值,是有价无市的,紫晶贝在民间就已经很少见了,只在战争赔款和大宗买卖的时候才能见到,更不用说黑晶贝了,当然这对于林氏家族,根本不算什么,为了强调装饰效果,林氏城堡里的很多墙面和柱子都是黑晶贝做成的。

“黑晶贝。”她低着头说。

“黑黑晶贝!?哈哈哈!你玩我呢!拿黑晶贝来住店!?玩我是吧!小黑,小强!把这个疯女人给我打出去!”

“好嘞!”从屋里走出两个大汉,挽起袖子,要把林慕雪推出去。

“你们干什么!”林慕雪抬起了头。

“干什么!?把你这个骗子赶出去!”店伙计喊道。

“你敢!”林慕雪生气了。

店伙计的身子哆嗦了一下,虽然换了装束,但身为上位者的气质和压迫感,不是能随着服装的改变而消失的。

店伙计抿了抿有些哆嗦的嘴唇,不相信自己能被这个村姑吓住,但一阵阵寒气还是从心底冒了出来,连忙对两个傻站在一边的伙计喊道:“还不动手!”

小黑和小强对视了一眼,扑了上去,然后两道身影撞碎了大门直直飞了出去。

“你你”店伙计浑身哆嗦着靠在墙上,腿已经软了,你了半天愣没说出别的字来。

林慕雪根本懒得看他,抓起桌上的黑晶贝就要上楼,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遮住了夕阳最后一丝余光,这是一个比斯军官,后面跟着七八个比斯士兵。

林慕雪停下脚步,回过头,看着这个比斯军。

比斯军官近来后,并没有说话,但可以看到他的嘴唇在微微颤抖着。

“是谁在我的地盘上打架!”比斯军官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军爷啊!就是她!就是这个小娘皮啊!她要拆了小人的店啊!”店小二一下子觉得腰杆硬了,冲到比斯军官面前,抱着他的大腿哭诉着,看上去像是一个被猛象侵犯了的兔子。

“你。。你。。你什么人?敢敢。。”因为没有时间酝酿,比斯人说话现了原形。

“敢在我的地盘撒野!”后面的小弟实在看不下去了,替他说完了下面的话。

进来的正是特姆,现在的他已今非昔比了,由于左明秀的关照,他被提拔成了佐卫,手下已经有了一票小弟,比斯人能在军队中升到这个级别是不容易的,他不再穿破旧的皮甲,而是换上了铮亮的铁甲,脸庞也比以前胖了许多,现在他发愁的不在是填饱肚子,而是该给哪个仰慕他的比斯姑娘回信。

左明秀收到过特姆的一封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左明秀,我的兄弟,给我出出主意吧,我喜欢阿芳茂密的鼻毛,但是阿兰唇上的小胡子也很性感,还有,我看阿娇磨盘一样的大屁股也很诱人,我现在很发愁改选哪一个,你给我出出主意吧。”而好兄弟左明秀不负责任地用信纸裹着呕吐物扔进了垃圾堆,当齐林问他为什么会对着一张纸呕吐时,他说:“我有个变态朋友。”齐林默默地说,“我也是。”

特姆昂首挺胸地站在客栈里,头顶快碰到了客栈的房顶,他用手指着林慕雪,寒声说:“你你。。”

“你过来!”又有个小弟上前一步,替他说道。

然而在说完这句话后,特姆愣住了,因为他发现面前的人类女人竟然流泪了,泪水混着她脸上的泥巴,顺着脸颊流下来,但然特姆并不觉得她特别丑,因为和人类看比斯人一样,在比斯人眼中,人类的女人都是一样的丑。

面前的女人流着眼泪,慢慢走到他面前,抓起他的手,抚摸着他手指上紫色的结,问他:“他呢?”

“恩?”左明秀挠了挠脑袋,他简单的大脑反应不过来这个人类女人问的是谁。

“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个结的?”少女温柔地抚摸着系在比斯人手指上的绶带,回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画面

“给你系上这个结,你就跑不了了。”她温柔地将象征永恒之爱的情人结系在他的左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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